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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炼:阅读之乐

2012-09-29 19:14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段炼 阅读

段炼像

 

    我想说阅读之乐,但要从南宋的一幅山水画说起。
    大约在南宋中期,江南舒城有个李姓无名画家,人称舒城李生的,作了一幅描绘潇湘八景的山水长卷,名《潇湘卧游图》,现藏东京国立博物馆。论画法,李生的画介于南宋宫廷画家夏圭的写实方法和宋末元初文人画家赵孟兆页的朦胧方法之间。论技巧,李生远不能望夏圭和赵孟兆页的项背,但我却喜欢这位无名画家的“卧游”之旅。
    这卧游,是说躺在床上欣赏山水画,将长长的手卷一点点展开,从左向右,左端展,右端卷,象连续图片一样,画中的山水一点点呈现,步随景移,景随步现,赏画者在漫想中渐入潇湘美景,恍若梦游仙境。同样,躺在床上读书,也是一种卧游,移行换句,悉心品味,不仅欣赏语言文字之美,更享受这语言文字所描写的山水意境。
    过去没福气,无卧游之乐。当年考大学,经常为复习功课而开夜车,大脑超负荷运转,终于有一天转不动了,头疼如山崩地裂,初尝失眠之苦。上大学后,一间小小的屋子住八个人,有人半夜不关灯,或弄出声响,一两个学期忍下来,结果再尝失眠之苦。幸好,那时为学校绘制每周的电影广告,得一画室,便搬出宿舍,住到画室里。
    画室是个安静处,但刚迁入时,失眠仍在。晚上躺床上,见床边的墙上有个拇指大的光斑,在眼前闪烁,闪得人难以入眠。循着光源看去,发现对面的墙上有个小洞,屋外的路灯从那洞里泄进来,一束昏暗的光,穿过室内空间,直直投射到床边的墙上,离我的眼睛一巴掌远。这光斑就此成为挥之不去的心结,每晚上床熄灯一闭眼,心里就想着那光斑,于是光斑就在心里亮起来,而且越想越亮,犹如过去住八人宿舍时屋里那盏夜半长明灯,照得人心烦意乱。一失眠,便诅咒那光斑,但诅咒没用,得去堵住墙洞才行。可这时心里却有一个声音说,你若为堵洞而起床,一起来就不可能再睡着了。怎么办?我突然灵机一动,从枕头下摸出一支铅笔,伸手将墙上的光斑涂黑,心里光斑顿失。看着墙上的杰作,心中块垒不再,畅快释然,得了一夜好觉。
    后来我想,用铅笔涂黑光斑是个好细节,可以用作写小说的材料。
    那以后,失眠离我而去,这二十年来生活中最得意的事情有三,能吃能睡能干活,真是上天眷顾,谢之不尽。至今每晚上床,一关灯,不出五分钟,便鼾声雷动。不过,后来检讨能吃能睡的罪过,深感有负上天赐予的有限生命,于是开始了入睡前的阅读。未曾想,躺着读书竟是最好的催眠法,最多读十分钟,便会渐入梦乡。次晨反思,觉得能读十分钟也不错,便决定采用享受式阅读法,也就是慢慢阅读,心平气静地享受语言文字之美,并在享受中入睡。
    这享受式阅读法,讲究书的选择,不可随手拿来一本便读,而要读那种语言平静流畅、文字完美无瑕的书。


    中文的这类书,当数名家散文,都是字斟句酌过的,语言无可挑剔。前段时间读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每晚读一篇,初时感觉不错,后来品出其文的应景味道。难为梁公当年因生计而给报纸写专栏,得按时出货,他文笔虽好,话题却时有勉强之嫌,淡淡的幽默中藏不住搜肠刮肚的无奈和穿凿附会的小聪明。
    放下梁实秋,转而读英文。在加拿大和美国混了这么多年,读过的英文不算少,然而回想一下,真正属于无可挑剔、一字千金的,只读过两篇。一篇是当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因性丑闻而写的道歉文章。在报纸上读到时,惊叹作者对内容和语言之分寸的把握,文章显然是逐字推敲才炮制出来的。后来得知,克林顿的夫人组织了一个以律师为主的写作班子,这些职业写手,将英语遣词造句的写作技巧,发挥到了“度”的极限。如果“度”数不够,克林顿夫人肯定不解心头之恨,可是一旦过“度”,丈夫的总统位置可能不保,因为反对党正想弹劾他,这文章绝不能成为政敌的武器。
    第二篇无可挑剔的英文,出自当年美国副总统戈尔的写作班子。那时戈尔与小布什竞选下届总统,因票数的清点问题,二人僵持不下,戈尔每天在电视上的口头禅是“重新点票”(recount)。僵持到最后,戈尔累了,全国人民都累了,我看电视读报纸也累了,他必须退场了,于是戈尔发表了所谓的“认输信”。这是一篇十分讲究的文章,既要让戈尔体面退出,显示他政治家的风度和雅量,又要表达他对美国大选之计票方式的不满,还要传递他对小布什靠选举制度之漏洞而获胜的不齿,同时却又得祝贺当选总统的胜利。这篇文章,措辞恰如其分,行文面面俱到,传意滴水不漏,真是用语为文的少见典范。
    说点题外话。那次美国大选,我在纽约西郊一大学任教,校长是当地共和党的党魁,于是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得以到我们学校拉选票。我打算去听这位牛仔的演讲,不是作为支持者,而是想去捣乱。学生可以用比较下作的方式捣乱,老师不能,于是我想出一招,举块牌子,上面颠倒写布什的名字。但事到临头,我又放弃了,因为布什是校长的客人,而校长曾同我聊起过他访问中国的美好记忆,所以我不愿捣校长的乱。结果,布什演讲那天,我扔了牌子,跑到曼哈顿去逛大街。
    话说回来,报纸上难得什么好文章,因为记者和专栏作家得按时交稿,其文字常有急就之嫌。克林顿和戈尔的文章,来自集体智慧,字斟句酌,一字千金。要想读到类似的好文章,盯着报纸是没指望的,得看书评周刊,象《纽约书评》之类。这些书评的作者大多是名家,而且不是定期写稿,所以,一旦有稿约,他们都会认真写作,下笔讲究,其文是享受式阅读的最佳选择。《纽约书评》上个月刊发澳大利亚著名美术史学家罗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的长文《写实主义的上帝》(The God of Realism),就属这类文章。作者讲十七世纪的荷兰大画家伦勃朗,讲得有深度,却不学究,文字很平易,是一篇浑厚而流畅的学术散文。
    我并未订阅《纽约书评》,而是上网阅读,见到好文章便打印出来,放到枕边慢慢享受。如今床头已攒下厚厚一叠打印稿,看来以后可以装订成册,编一部“枕边文选”了。
    中国和日本过去都流行枕边书,多是春宫画集。十年前有部很火爆的唯美电影,叫Pillow Books,邬均梅主演,中文译作《枕边禁书》,讲一个书法家在女儿的身体上写毛笔字,展现书法艺术的故事。


    现在放在我枕边的英文书,是英国的奥裔艺术史学家贡布里希(Ernst Gombrich)的名著《艺术的故事》(The Story of Art),讲世界美术的发展历史。这部书比较浅显,算不得真正的学术专著,而是美术史的入门读物,但作者的语言流畅优美,全书像是一部散文故事集。我之所以旧书重读,是因为看到有人写文章,说这部名著的中译本,一上来就译错了,在开篇处将英文中大写的Art一词,译作“艺术”,误解了原文的本意,该译作“绝对的艺术”才对。作者说原书第一句“There really is no such thing as Art. There are only artists”不该译为“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说此译逻辑不通,应译为“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艺术。只有一个个艺术家”。我觉得,仅就文字而言,也许这样译会更好:“世间并无绝对的艺术,唯有一个个艺术家而已”。
    上面所言之大写的Art,应该是指作为一个整体实物的艺术,当然可以译为“绝对的艺术”。贡布里希不承认这样的艺术,因为艺术被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域民族分割开了,所以他才说“唯有一个个艺术家而已”。然而读他的书,却能感到他仍将这割裂成条块的艺术,尽量当成整体来处理,竭力阐述各条块之间的联系,而不是仅仅罗列单个的艺术家。作为二十世纪前半期的著述,我猜想,这种整体思想多半都受了黑格尔关于历史之内在整一性观点的影响,也就是所谓历史发展自有其规律的“目的论”(teleology)思想。
    《艺术的故事》中译本出版于一九八八年,译者是美术理论和翻译名家,但我在国内时未能购得中译本,所以只能从书架上找出英文原版,放到枕边重读。贡布里希这部书的好处,在于讲美术史的同时也讲艺术欣赏。换言之,作者在叙述历史故事时,以艺术欣赏的“品味”(taste)问题为潜在的主题,一举两得。每晚入睡前重读一两页,是我对这部书的品尝,也是通过这部书而对艺术的品尝。贡布里希生于一九O九年,奥地利人,后来移居英国,在二OO一年去世前不久,因研究艺术史卓有成就,被英国女王封为爵士,也即过去说的贵族,只是没有封地采邑,仅有头衔和荣誉罢了。
    这部经典之作,写成于一九三八年,因战争之故,初版到一九五O年才问世。作者的语言实在而又平易,不象通常的学术专著那样深奥难读,否则我不会将其放到枕边。所谓实在,就是言之有物,我不仅可以欣赏那流畅而优美的语言,还可以享受这语言所奉献的果实,正是这果实,才使语言品之有味。所谓平易,是说作者的语言象徐徐流动的传送带,所传的果实,不是坚硬的核桃之类,而是绵软的蜜桃,那蜜桃也没有堆积如山让人吃不消,而是缓缓送上,让人细细品尝。
    当然,贡布里希毕竟是做学问的大师,哪怕写通俗读物,他也不经意地注入自己的理论见解,使全书有深度和厚重感。这是学者写散文的特点,也是学术散文的长处。贡布里希的理论见解,来自他开篇说的“唯有一个个艺术家而已”。到书的末尾,他再次提起这个话题,说写美术史不易写当代,因为作者不是预言家,不知道当代哪个艺术家以后会占一席历史地位。他举例说,在印象派时期,无人知道梵高、塞尚、高更三人会代表未来艺术的新倾向,他们都是后来才被历史肯定的。
    不过,贡布里希此言有点自我辩解的嫌疑,因为《艺术的故事》从古埃及讲起,凡二十七章,仅最后一章才讲二十世纪前半期的艺术。仅就篇幅而论,在数千年的世界美术史中,只给二十世纪一章,未尝不可,但说艺术史难于写当代,理由似嫌牵强。虽然美术史学家不是预言家,不知道谁会名留青史,但却可以记述和阐释当代艺术现象,可以评价活跃的艺术家、艺术团体、流派和艺术活动,并对当下正发生着的一切进行理论概括。我觉得,这不失为史学家写当代艺术的一种方法。
    不管怎么说,贡布里希是二十世纪艺术史学界的泰斗。一个讲德语的奥地利人,能将英语写得那样出神入化、引人入胜,的确叹为观止。英国有好几位与贡布里希齐名的美术史大家,例如稍早的赫伯特·理德(Herbert Read, 1893-1968)和现在的吕西·史密斯(Edward Lucie-Smith)。前者是艺术史学家,也是诗人和小说家,还出任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负责人,其著涉猎甚广,时时让人眼花缭乱。后者是美术史学家,偏重当代艺术理论,写了不少学术快餐似的理论专著,内容较浅,语言却不似贡布里希那样平易晓畅。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贡布里希。
    每晚入睡前,躺在床上读几页《艺术的故事》,从古埃及慢慢读来,随着文字的流淌,昨晚享受希腊雕刻,今晚享受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绘画,明晚享受十九世纪的法国风景,一直读到二十世纪中期。如此这般,每晚与贡布里希的文字为伴,借机回味自己在欧洲旅行看画时的心境,享受阅读的乐趣。
    于我而言,这便是世界艺术的卧游之旅。

       二OO六年五月,蒙特利尔

(本栏所有文章为中国南方艺术独家所有,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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