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卡佛居住的两层楼木屋顶大房子坐落在纽约雪城1一条安静的街道上。门前的草坪一直铺到了坡下的人行道旁。车道上停着一辆崭新的奔驰,一辆旧的大众车停在路边。
进屋需穿过蒙着纱窗的前廊。屋里的布置并不起眼,但东西搭配得当——乳白色的沙发,玻璃茶几。和雷蒙德•卡佛住在一起的作家苔丝•嘉拉佛(Tess Gallagher)收集孔雀羽毛,那些摆放在各处、插着孔雀羽毛的花瓶成了屋子里最引人注目的装饰。我们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卡佛告诉我们说所有的家具都是在同一天购买的。
嘉拉佛做了个写着“谢绝探访”的活动木牌,字的四周画了一圈黄色和橙色的眼睫毛,牌子就挂在纱门上。他们有时会把电话线拔掉,那个牌子在门上一挂就是好几天。
卡佛的工作室在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长长的橡木书桌收拾得干干净净,打字机放在L型书桌拐角一侧。桌子上没有任何小摆设、装饰品和玩具。他不是收藏家,对纪念品和怀旧物件不感兴趣。橡木书桌上有时放着一个牛皮纸文件夹,里面夹着修改中的小说。文档放置有序,他能随时从中取出某篇小说和它所有的早期版本。像房子里的其他房间一样,墙壁刷成了白色,而且,和其他房间一样,墙上几乎什么都没挂。光线从书桌上部长方形的窗户斜照进来,如同透过教堂顶部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
卡佛是位穿着随便的粗壮男人,法兰绒衬衫,咔叽布裤子或牛仔裤。他的穿着和生活与他小说中的人物很相似。对一个大块头来说,他的声音出奇的低沉和含混不清,为了能听清楚他的话,我们过一会儿就得凑近他,并不停令人厌烦地问道:“什么,什么?”
采访中的一部分是在1981年到1982年之间通过信件完成的。我们去见卡佛时,“谢绝探访”的牌子并没有挂出来。采访过程中,几名雪城大学的学生顺路来拜访卡佛,其中就有卡佛正上大四的儿子。午饭卡佛请大家吃三明治,用的是他在华盛顿州海边钓到的三汶鱼。他和嘉拉佛都出生在华盛顿州。我们采访他时,他们正在安吉利斯港2建造一栋房子,他们计划每年都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我们问卡佛是否觉得那栋房子更像是家。他回答道:“没有,住在哪儿都一样,这里也不错。”
——莫拉•辛普森,刘易斯•布兹比,1983年
采访者:你早年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是什么促使你开始写作的?
雷蒙德•卡佛:我是在华盛顿东部一个叫雅吉瓦的小镇里长大的。父亲在锯木厂工作,他是个锉锯工,维修那些用于切割和刨平园木的钢锯。母亲做过售货员和女招待,有时则在家待着,她每样工作都干不长。我还记得有关她“神经”的话题。她在厨房水池下方的柜子里放着一瓶不需要处方的“神经药水”,每天早晨都要喝上两调羹。我父亲的神经药水是威士忌。他通常也在那个水池的下方放上一瓶,要不就放在外面堆放木材的棚子里。记得有一次我偷偷地尝了尝,一点儿也不喜欢,奇怪怎么会有人喝这玩意儿。当时的家是一栋两层楼的小房子。小的时候我们经常搬家,但总是搬进一栋两层楼的小房子。我能记住的第一栋房子靠近雅吉瓦的集市,屋内没有厕所。那是40年代后期,当时我八到十岁。我通常在班车站等着我父亲下班回家。多数情况下他像时钟一样准确,但大约每隔两周他会不在那辆班车上。我会在那儿等下一趟班车,但我已经知道他也不会在下一趟班车上。这种情况发生时,表明他和他锯木厂的朋友们外出喝酒去了。我仍然记得母亲、我和弟弟坐着吃饭时,餐桌上笼罩着的那种大难临头的绝望气氛。
采访者:是什么促使你写作的呢?
卡佛:我能给出的唯一解释是我父亲给我讲了很多他儿时的故事以及他父亲和他祖父的故事。父亲的祖父参加过南北战争,替交战的双方打过仗!他是个变节者,南方军失利后,他去了北方,并为联邦军打仗。我父亲讲这个故事时大笑个不止,他不认为这件事有什么错,我也这么认为。总之,我父亲会给我讲一些故事,其实是一些没有什么寓意的奇闻轶事,讲在林子里跋涉,扒火车还得留心铁路上的恶霸。我喜欢和他呆在一起,听他讲故事。有时,他会把他正读着的东西念给我听,赞恩•格雷3的西部小说,这是我除教科书和圣经以外首次接触到的硬皮书。这样的情形并不多,我偶尔会在某个晚上看见他躺在床上读赞恩•格雷。在一个没有私人空间的家庭里,这算得上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了。我明白了他有他私密的地方,那些是我不明白但通过这些偶尔的阅读表现出来的东西。我对他私密的部分和阅读这一行动本身都很感兴趣。在他读书时我会让他念给我听,他会从正看着的地方往下念。过了一会儿他会说,“儿子,去干点别的什么吧。”嗯,那些日子里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我去离家不远的一条小溪钓鱼。稍大一点后,我开始打野鸭、野鹅和陆地上的猎物。这些都是让我兴奋的事情——打猎和钓鱼,它们在我的情感世界留下了痕迹,是我想要写的东西。
那段时间里我书读得不算多,除了难得一读的历史小说或米奇•斯皮兰4的侦探小说外,就是读《野外运动》、《户外活动》和《田野和溪流》等杂志了。我写了一篇很长的关于没钓到或是钓到鱼的小说,问我妈能否帮我用打字机打出来。她不会打字,但还是去租了台打字机,真难为她了,我们两人合力把小说很难看地打出来并寄了出去。我记得那本户外杂志的刊头上有两个地址,我们把稿件寄到靠近我家、位于科罗拉多州博尔德的发行部。稿件最终被退了回来,但这没什么,它到过外面的世界了,那篇稿子,去过了别的地方,有除了我母亲以外的人读过了它,起码我是这么希望的。后来我在《作家文摘》看到一则广告,是一个男人的照片,很显然,一个成功了的作家,在给一个名字叫帕默的作家学院做代言人。这似乎正是我想做的事情。有个按月付款计划,先付12元,然后每月10块还是15块,一共3年还是30年,其中之一吧。每周都有作业,有人批改作业。我坚持了几个月。后来,也许觉得无聊了,就不再做作业了,我父母也不再付钱了。帕默学院很快就来了封信,说如果能一次把款付清,我仍然可以获得结业证书。这似乎很公道,我设法让父母把剩余的钱付清了,我按时收到了证书,把它挂在了我卧室的墙上。但在高中期间大家就认定我会在毕业后去锯木厂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想做我父亲做的那种工作,我毕业后他会请领班帮忙给我安排一份工作。我在锯木厂工作了约6个月,但我不喜欢这份工作,从第一天起就知道我不想在这儿干一辈子。我一直干到挣的钱够买一辆车和一些衣服了,这样我就从家里搬出去并结婚。
采访者:然而,不管怎么说,你上了大学。是你妻子让你上的吗?她有没有鼓励你去上大学?她自己想上大学吗?而这是否是促使你去上学的原因?那时你多大?她那时肯定还很年轻。
卡佛:我当时18岁。她刚从华盛顿州瓦拉瓦拉圣公会女子私立学校毕业,才16岁,她怀孕了。在学校里她学会了怎样得体地端住一只茶杯。她受过宗教和体育方面的教育,也学了物理、文学和外语。她懂拉丁语,这让我万分惊讶。拉丁语!开始几年,她断断续续地上着大学,但这么做实在是太难了。在需要养家和濒临破产的状态下继续上学几乎是不可能的,我说的是破产。她家里一点钱也没有,她上那所学校全靠奖学金,她妈至今还在恨我。我太太本该毕业后靠奖学金去华盛顿大学读法律。然而,我让她怀了孕。我们结了婚,开始在一起生活。第一个孩子出生时她17岁,18岁时生了第二个。现在我又能说些什么?我们根本就没有青春时光。我们发现自己在扮演着陌生的角色,但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想说尽了比最大还要大的努力。她最终完成了大学学业,在我们结婚后的第12年还是第14年,她从圣何塞州立大学拿到了本科学位。
采访者:早年那些困难的年代里你也在写作吗?
卡佛:我白天工作晚上上学,我们不停地工作。她一边工作,一边还要带孩子和照料家庭,她为电话公司工作,孩子白天待在看护那里。最终,我从洪堡州立大学获得了本科学位,我们把所有东西装进车子和安放在车顶上的一个大箱子里,去了爱荷华市。洪堡大学的一个叫迪克•戴(Dick Day)的老师告诉我爱荷华大学有个作家培训班。戴寄去了我的一篇小说和唐•迦斯提思的三四首诗,唐为我在爱荷华大学弄到了500块的资助。
采访者:500块?
卡佛:他们说他们只能给这么多。在那个时候这已不算少了,但我没能完成爱荷华的学业。第二年他们给我更多的钱让我留下,但我们实在没办法这么做。我在图书馆工作,每小时挣一两块钱,我妻子在餐馆做女招待。要得到一个学位至少还需要一年时间,我们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们只好搬回加州,这次去了萨克拉曼多。我在牟希医院找了个夜间打扫厕所的工作。这个工作我一干就是三年,是个很不错的工作,我每晚只需工作两三个小时,但工钱是按8小时算的。有一些必须做完的事情,但一旦做完就完了,我就可以回家做我想做的事情。开始的一两年里,我每晚回家,睡得不太晚,早晨爬起来写作,孩子们待在看护家,妻子已出门工作了——一个上门销售的工作,我有一整天的时间。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在晚上下班后不是回家而是去喝酒。那是在1967或1968年。
采访者:你第一次发表作品是什么时候?
卡佛:我当时是加州阿卡塔市洪堡大学的本科生。某一天,我的一篇短篇小说被一家杂志接受了,一首诗被另一家杂志采用了。真是美好的一天!也许是我有生以来最美好的一天。我和我太太开车出去,四处给朋友看稿件被录用的信件。它给了我们急需的对我们的存在的肯定。
采访者:你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是什么?第一首诗是什么?
卡佛:是一篇名叫《田园生活》的小说,发表在《西部人文评述》上,它是一本很好的文学杂志,至今还由犹他大学出版发行。他们没付我稿费,但这无所谓。那首诗叫《黄铜戒指》,发表在亚利桑那州的一本杂志上,杂志的名字叫《目标》,现在已经停刊了。查尔斯•布可夫斯基(Charles Bukowski)的一首诗也发表在那一期杂志上。我为能和他上同一期杂志感到高兴,他那时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采访者:你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你庆祝作品首次发表的方式是带着杂志上床,这是真的吗?
卡佛:一部分是真的。那其实是一本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年选,我的小说《请你安静点,可以吗?》被那本选集选中了。那是在60年代后期,那本选集每年都由玛莎•弗雷编辑,大家都习惯地称它为“弗雷选集”。那篇小说曾在芝加哥一个不起眼的叫做《十二月》的杂志上发表过。收到选集的那天我带着它上床去读并且就那么看着它,你也清楚,就那么捧在手里。更多的时间里我只是捧着它和看着它,而不是去读它。后来我睡着了,醒来时书和妻子都在我的身边躺着。
采访者:在为《纽约时报书评》写的一篇文章里,你提到过一个“乏味得不想再说”的故事,是关于你为什么只写短篇不写长篇的原因。你愿意谈谈这个故事吗?
卡佛:那个“乏味得不想再说”的故事与好几件说起来并不是很愉快的事情有关。我最终在发表在《安泰俄斯》上的一篇杂文《火》里提到了这些事情。在文章里我说归根结底,应根据一个作家的作品来评判他,这样做才是正确的,写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并不重要,它们超出了文学的范畴。从来没有人请我当作家,但在付账单、挣面包和为生存而挣扎的同时,还要考虑自己是个作家并学习写作,这实在是太难了。在年复一年地干着狗屁不如的工作、抚养孩子和试图写作之后,我认识到我需要写些很快就能完成的东西。我不可能去写长篇,那是一个需要花上两三年时间的项目。我需要写一些立刻就有回报的东西,3年后不行,1年后也不行。所以,诗和短篇小说。
我开始明白我的生活不像,这么说吧,不像我所希望的那样,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需要承受——想写东西但没有时间和地方来写。我经常坐在外面的车里,在放在膝盖上的便笺簿上写点东西。孩子们那时已进入青春期,我二十大几三十出头的样子,我们仍然处在贫困状态,已经破过一次产,在辛苦工作了那么多年后,除了一辆旧车、一套租来的房子和屁股后面跟着的新债主外,没有其他可以示人的东西,这真是令人沮丧,我感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湮没。酗酒成为一个问题,我或多或少地放弃了,举起了白旗,把终日喝酒当做一个正当职业。这些就是当我提到“乏味得不想再说”的事情时我所要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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