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遗失在光阴之外(1)(2)
2013-08-29 09:13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孝阳
4
没多久,他在可卿面前出了大糗。
有天中午,母亲不知从哪弄来几块墨鱼干,切碎,再掏烂芋头,煮成一锅,真香。他一口气吃了八碗,那种直径约为15cm的碗,食物涌至嗓子眼,人已撑不住,手仍停不下来,一个劲地往碗里舀,直到被母亲劈手夺下,这才捧着浑圆的肚皮打着饱嗝艰难地挪到学校,坐下,然后开始放屁,不停地放。渐渐,五脏六肺翻转过来。那时有本叫《七把叉》的连环画,讲一个人特能吃,最后被食物活活撑死。当时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不是要死了?手不敢往肚皮上摸,摸一下都疼,感觉肚皮上炸裂开一道口子,眼睛往下瞟,眼前有无数颗闪亮的星星在旋转,肠子像打了结,额头虚汗潸潸。他颤抖着站起,想举手报告老师说要去厕所,嘴里发不出声,嘴唇蠕动,脸色煞白。老师见他奇形怪状的样,过来,用粉笔敲敲桌子,“不舒服?”
老师应该是好意的。这句话却扯断了他早已绷紧的神经。裤裆处突然传来声巨大的轰响,一股臭气在教室里弥漫开来。几秒钟后,一些同学开始欢笑,调皮的男生大力把课本向上空抛去,几个女生捂住口鼻尖叫着跑出教室。他傻了眼,觑眼间瞥见坐在前面掩嘴窃笑的可卿,想死的心都有了。年轻的女老师胀红脸,手足无措。
他滴下眼泪,为没能管好自己的肛门羞愧无比。
他多了个外号叫屎克螂。他开始逃学,背着黄书包到处乱逛。他经常去那个矗有人民英雄纪念牌的山坡,路两边是高大的榆树,一串串榆钱从树枝上坠下,被风一摇,浑身都清凉。偶尔能看见几只裹在茧里的“懒婆娘”,摘下,捏在手里,软绵绵。山坡上有一百零八层青石阶。他用从学校偷来的彩色粉笔在每一行台阶上写上《水浒传》里那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大名及绰号,写完,人就到了山顶。风拍打衣裳,人似乎要在风里飘起,学校在脚下,面积就洗脸盆大,这让人怀疑只须解开裤带撒泡尿便能把它给淹没掉。山上很少人,时间被这些粗壮的树与绿色的草抹掉了,四周寂静,一些不知名的虫儿或不耐烦了这渗到骨髓深处的清冷,唧唧唤上几声,就很快打住。
他在草地上躺下,过一会儿,就见到山蚂蚁,体形要比家蚁大很多,跑得也快,腭大,若不小心被咬,被咬处会痒得厉害,严重的还会红肿。他用石块的边缘划破“懒婆娘”的茧,挤出它绿色的脑袋,扔在山蚂蚁必经的路上,没多时,它们爬满上面。这时可以把它们一起拈入早已准备好的玻璃罐内,盖上,拧紧,放在纪念牌的大理石基座上——它们像一块被烧红了的铁——让太阳暴射,看这些细小的生灵如何在绝境里仓惶奔走。
没有人跟他说话,他自己与自己说话。后山上是县政府招待所,所里植有一片梨树,从围墙那翻入,不必下地,攀住树枝,身子一荡,脚踩准,就稳稳当当地骑在枝桠上。树上有种昆虫,不咬人,硬壳,应该是害虫,颜色各异,几乎能在它们身上找到大自然所有的色彩,红的叫“关公”、黄的是“秦琼”、绿的是“妖精”……他逮住它们,给它们一一命名,再用从家里带来的细线在它们脖子上系好死结,拽住线头,它们就围绕着他,上下左右飞。阳光如雨,打在密密的树叶上簌簌响。整个世界在他四周粘稠、凝固、透明。他眯起眼,透过叶子的缝隙,瞥见院子里的在这里做事的瘸腿老苟。老苟总是在扫地,右脚往前迈,立住,瘸了的左腿用种古怪的姿热往前拖,搁住,身子前倾,拧腰,手中的竹扫帚在地上画出一个半圆,哗——唰——哗。
母亲说老苟是有过老婆的,而且还活着,就在县城里。
父母聊起老苟这个人时,他坐一边听见了。他们叽哩咕噜,长吁短叹,仿佛老苟是他们的爹,这让他甚是不满。但他没捉弄过老苟,也没叫过他老狗,尽管别的孩子常拿老苟开着各种恶毒的玩笑,譬如早上在老苟住的那间小黑屋前烧东西,把烟雾从门缝里扇进去,再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快逃啊。”老苟连外裤都来不及穿,光着两条细麻杆腿,一瘸一拐跑出,见是孩子们淘气,摇摇头又回屋了。老苟好像从来就不会生气。
老苟据说也曾威风过,因犯生活作风的问题被广大群众置疑,革命尚未成功,就有人想三宫六院,这还了得,拿下!结果一撸到底,并被打断狗腿。
说这话的是院子里补鞋的游师傅,他会唱京剧,会唱“临刑喝妈一碗酒”,人挺坏,老拿手拧小孩子们的脸,手上的茧子扎人得紧。
有人答嘴,不是他犯,是他老婆犯。
游师傅咧开嘴哈哈地笑。
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老苟那时被人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无奈之下,就把老婆献给领头追赶他的那人,这才只断条腿捡回性命。据说老苟的老婆当年那才叫漂亮。打树下过,鸟儿会一头撞树上;打水边走,鱼会争先恐后地浮起,赶都赶不走。就有人跑去问坐在一边乘凉的老苟是不是这回事。老苟嘿嘿笑,也不说别的,就晓得傻笑。
萤火虫,提灯笼,飞到东,飞到西。孩子们大呼小叫,在院子里来回奔跑。其中有个小孩最缺德,悄没声息地靠近老苟,用绳子在椅背上打上结,跑开,会同几个孩子,互相打着手势,猛地一拉,老苟从椅子上滚下来。人们哈哈大笑,包括那些早已把坏小孩行径瞧在眼里只等着老苟摔下来的大人。他不喜欢老苟。老苟对一切似乎都无动于衷。
老苟的腿是老苟自己伸到汽车轮胎底下辗断的。
他是听母亲说的。
好像当年老苟的老婆变了心,老苟追出去,拦在已经开动的汽车前,央求老婆回心转意。结果汽车从老苟腿上压过去。老苟老婆也没下车看一眼。这种说法过于模糊,里面充满可疑的空白,一夜夫妻还百日恩,世上女子何至如此心狠?老苟的老婆为啥就吃下称砣铁了心要与人私奔?不过,这些事情显然不符合一个孩子的审美趣味。他并未对此深究下去,只偶尔为老苟感到可惜,若老苟这条腿是美蒋特务打断的,而老苟貌美如花的老婆就是美蒋派遣来的特务,那会有多好啊!
他在树叶间望着老苟,老苟或许也注意到梨林里不动寻常的响声,抬头,瞥了几眼,继续扫地。他骑在树的枝桠间渐渐睡着,并发出微微的鼾声。这个世界从脑海里一点点滤去,只剩下一片青得发黑的颜色。这是一个很古怪的梦。青黑的颜色纷纷往下掉,很快,露出一面镜子,他惊异地注视着自己,发现自己竟然是老苟,而可卿则是他老婆。
他忍不住笑起来。可卿本来不肯做他老婆,可他用绳子绑起可卿全家,像绑秋后的蚂蚱一样绑,再威吓可卿,可卿就答应了。他们在县城摆喜酒,从街头摆到街尾,人人都来祝贺,并躬身拱手说些早生贵子之类的吉利话。可卿妈就哭,可卿爸就一个人喝闷酒,他就嘿嘿冷笑,说,我又没娶你全家,嚎什么嚎?可箫就笑,可痕拿把菜刀往案板上剁,剁得飞快,刀光闪闪。这时屋檐上落下两只乌黑的鸟,一声声啾。他从可痕手中夺过刀往空扔去,鸟的脑袋掉下来,哗啦一下,天空顿时变成一片燃烧的火海,里面现出一个金盔金甲的战士,手托镇妖宝塔,高喊,妖怪休走!他吓一跳,下意识地往屁股后看,不知何时,臀部已长出一根毛茸茸的尾巴。他意识到自己是妖精,并在一闪念间明白自己注定要被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他赶紧喊,可卿,快跑。
可卿脱下鲜艳的绣大红喜字的新娘装,腾腾腾,往前跑,猛地纵身扑入金盔金甲战士的怀抱,回过头,不无轻篾地扫了他一眼,手已紧紧搂住那战士的脖子。他气坏了,掀翻酒席,抡起席边的酒瓮,想朝那战士砸去。那战士蓦然一声断喝,漫天万千烟霞凝住,他这才惊觉那战士竟然是他哥哥。他愈发生气,吼起来,滚。他哥哥没理他,冷笑一声,手一扬,烟霞中现出两个人的脸庞,居然是他父母,他们从鼻子里哼出两道白气,直奔他面门袭来。他大叫一声,手足发软,酒瓮重重地砸在腿上,身体失去平衡。接着,他就从树上掉下来。
“秦琼”不见了,绿色的“妖精”被他压成了一团肉酱,红色的“关羽”带着脖子上的细线朝挂在梨林外的夕阳飞去。风飒飒地响。他四脚朝天,茫然地望着头顶的密林,也不觉得疼。然后他看见老苟。老苟的眉毛是断的,断成两截。他突然想起自己在梦里也是这模样,而他却从未留意过老苟的眉毛竟是这样。他倒吸一口凉气,脊梁处发麻,泥土的甜腥味彻底笼罩了他,天地间渗出一股没来由的恐惧。他仿佛听见老苟说了声,你喊可卿?也可能老苟没说,总之,老苟很迅速地消失了,就宛若从未曾出现。他挣扎着撑起身,肘部已流出鲜血,一滴一滴,在草尖上打滚。他望了眼浸在一片火红中显得格外巍峨的楼房,头发竖起,就开始跑,疯跑。
他始终未与老苟有过交谈,不久后,老苟死了,无声无息。他见到了传说中老苟的女人,的确漂亮,时间在她脸上似乎流动得特别缓慢,布鞋长裤,套在身上那件灰色宽大的上衣更为她增添几分风韵。她脸无表情地喊住他,问,老苟住哪?他指了指院子最东头的小黑屋,跑开了。他听见有人喊她珂清。也许不是珂清,是可近什么的。他没敢回头看,她像一个梦。他讨厌梦,梦里包含太多的诅咒,且极有可能是意味深长的轮回,而与老苟一样落魄潦倒,是当时的他所没有勇气承受得了的。后来,他又听说,老苟其实并不老,也就四十出头。他一直想不明白,一个四十岁多点就已白了头、脸像块橘子皮的人,腿还断了的人到底曾遇上过什么?
5
过了一段时间,他向老师检举了哥哥。
他哥哥写的一篇作文被指导老师推荐参加全省的作文大赛,得了一等奖。这是整个学校的荣誉,也令他父母自豪无比,走在路上,行人都会指指点点,看,他们家的大儿子现在可有出息。但问题是哥哥这篇文章是抄来的。他撬开哥哥的抽屉,翻出那本破破烂烂土灰色的《外国随笔精选》——这活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他早已看遍里面的每个角落。他找到哥哥说,“你抄袭,你是把书中两篇文章杂糅拼贴在一起,然后排列组合。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他哥哥的脸色顿时白了,试图来抢他手中的书。他侧身躲开,使劲跑,跑到土墩上活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不要脸,抄袭,无耻。”
他哥哥急了眼,拿石头扔他。他火冒三丈,也拿石头扔哥哥,再跑。他跑得很快,他哥哥在后面拼命追。他个子小,腿短。他哥哥比他大,很快,在巷子口追上他。他们厮打在一块。他哥哥骑在他身上,夺走书,用力撕成两截,抛入旁边的下水沟里,再一字一字地说,“懂不懂,这叫再创造,艺术再加工。”
他哥哥走了。
他在地上躺了几分钟只觉得心里万分难受。可卿看他哥哥的眼神就在胸膛里飞来穿去。他得让哥哥丢脸,让可卿的眼睛不再看他。他发着狠,躺在地上咬牙切齿,终于鼓起勇气来到他哥哥的指导老师办公室,结结巴巴讲清来意。那个戴着珐琅眼镜鼓着青蛙似的眼的女老师明显地怔了,问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说,“我是他弟。”
女老师吁出口气,又问,“那书呢?”
他说,“被我哥扯碎了。书名叫《外国随笔精选》。我都看过好几遍了。”
女老师皱起眉头说,“没有证据就不能乱讲话。不要与哥哥吵了架就瞎打小报告,老师还要别的事要做。”他心底那个愤怒啊。当时他真是被愤怒魇住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扑新华书店,打算偷。没那本书,翻遍旮旯角落也没见到,就跑回哥哥扯碎书的地方,顾不得脏臭,跳入齐肩高沟底铺满粪便、垃圾、杂草的下水沟,好不容易找到那本被撕成两截的书,如获至宝,欢呼一声,又跑回那个女老师面前,把臭哄哄的书往桌上一摊。女老师皱着眉头看了一会,说知道了,然后示意他出去。他以为女老师要严惩哥哥,以为女老师从此就不会看哥哥,心中别提多爽。第二天就逃学留了个心眼远远地吊在哥哥屁股后,看着哥哥进教室,看着哥哥被女老师叫到办公室,看着女老师把那本书扔到哥哥面前。
他确实佩服他哥哥,小小年纪就有大将风度,处惊不乱,看见这本本应尸骨无存的书,脸色居然丝毫未变,这让趴门外在缝隙里瞅的他大感失望。他哥哥说,什么事?女老师说,书从哪来的?他哥哥说,捡的。女老师哦了声说,以后借鉴时注意一点,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他哥哥点头。女老师说,那你出去吧。说完一指那书,记得把这个也带出去扔掉,臭死了。还有,你那弟弟,对你爸妈说说,一定要好生管教,小小年纪就晓得搞文革的那一套,长大的,还得了?
这事就这样结束了。他哥哥并未对爸妈提及此事,也没再找他算帐。尽管他事后跟踪那慈眉善目的女老师并在次日潜入其家中拧开厨房的水笼头来一个水漫金山,但仍不理解女老师为何要说他搞“文革的那一套。”
什么是文革的那一套?他不知道。他想念可卿,但他只敢远远地注视可卿。
没多久,学校组织他们去离县城约四五十公里的一处曾发生过一次著名战斗的村落接受革命教育,从车站包了一辆车,人很多,老师坐,学生站。
路不好走,拐弯、下坡,难免会有几次急刹车。车开得晕头转向,满车的人也跟着稀里糊涂。他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就站在可卿后面,可卿的脖子是雪白的,上面还有一层透明纤细的绒毛,看着,就心痒。他就忍不住往上面吹气。可卿想避开,但避不开,只能侧过脸。
人实在太挤,密密麻麻,跟塞在灶膛里的树枝一样。车子晃来晃去,他本来一直控制自己不靠近可卿,很吃力地伛着身子,可巨大的惯性一下子把他甩在可卿身体上,软绵绵的,不仅仅是光滑的皮肤,而且是一段抑扬顿挫会唱歌的曲线,它滑过他的手臂,笔直地刺入下腹处,浑身立刻灼热,并开始颤抖。等到他们重新站直身子,一种不可遏止的冲动就在他脑海里哧哧地响。
他偷眼看着四周说说笑笑的同学,小心地把手藏入裤兜里,轻轻地在可卿臀部碰了一下,又一下。那真是美妙的天堂。他舔着鼻尖滚下的汗滴,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一方面仔细品尝着这种享受,另一方面观察着可卿的表情。他害怕可卿叫。可卿没叫。他又碰了可卿一下,突然,可卿扭回头,嘴凑至他耳边,眼睛望向开满油菜花金黄的田野,牙缝里吐出俩字,“流氓。”
他顿时僵住,不敢再动。关于流氓,他最早曾在解放牌军车上见过,几男几女,头发一律乱七八糟,胸口挂牌子,上面还画着大大的黑色的叉。大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嘴里还发出暖昧的哄笑,所有的小孩都向他们吐口水。那时有个数学老师,据说因为“流氓”了某女生,被毙了,吃了粒“花生米”。
可卿的话吓坏了他。他以为自己这回要完蛋了,脑海里一下子就空白了,腿发软,就差点当场瘫倒,还好人多,架住了他的胳膊。那次春游自然是心不在焉,直到回了家,翌日上学,见没人来捉他,可卿没回头看他,老师也没拿正眼瞅他,这才吐出一口气。
但等他刚把这口气喘匀,可卿要走了,要跟爸妈回上海。他们全家都要走了。
消息是阿宝告诉他的。除了可卿,院子里的女孩就算阿宝的毽子踢得最好。阿宝穿着一套短短的衣裤,露出光滑的胳膊与腿,左脚勾一下,毽子飞起来,落下来,右脚又勾一下,毽子再飞起来,又落下来,嘴里还嘻嘻笑着说,癞皮狗,可卿要回上海了,你咋还蹲在这里啊?快去啊,叫可卿把你装在箱子里带走啊。他觉得脑袋嗡了一下,像有人拿棍子在后脑勺敲出了裂缝。
那天下午,尽管没下雨,可卿爸妈还是肩并肩走在一起——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这样——他们微笑着向街坊邻居们挥手说再见。告别的场面很热闹,一点也不伤感。可卿沉默地站在堆满包裹与木箱板车边,偶尔瞥几眼他家的方向。他知道可卿在找他哥哥,可他哥哥与同学去河里摸鱼了。他很失望,他为自己不是哥哥深感沮丧。他都恨不得用厨房里烧火的叉子把哥哥从河边叉到可卿面前。他躲在房子后面的角落里,手握成拳头,不断敲着那些生满青苔的砖石。可箫与可痕被院子里的其他小伙伴们围在中间,快活地笑着。他听见可痕奶声奶气的声音,“以后,谁来上海,我请大家吃奶糖,吃这么多这么多的奶糖”。可痕张开手臂,试图要把所有的孩子们全装进他这个手势里。可箫咭咭地笑,不断地把手中的玻璃珠以及各种小礼物分发给大家。
他默默地看着可卿。可卿小小的脸蛋有了一丝焦急,目光在吱吱喳喳的人群里扫来扫去,就瞥见缩在角落里的他。可卿的眼神石头一样沉。他的胸口一闷,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可卿咬了下嘴唇,突然朝他走来。他的脑袋立刻一片空白,等待他清醒过来,可卿已在他手里塞入了一件东西。可卿说,记得替我交给你哥啊。可卿回转身跟着父母走了,边走还边朝他挥手。
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东西,心脏又是扑通一跳,是钢笔,英雄钢笔,沉甸甸,暗红色的笔杆。据说,这种笔的笔尖是黄金做的,可值钱呐。可那时,就没有几个孩子能见到这种英雄钢笔——他也是在母亲在开箱子拿东西时乍眼见到过一次。
他的喉咙发了干。他紧紧地攥住笔。可卿为什么要把这样贵重的东西送给哥哥?可卿不会是偷她爸的吧?若是她爸发现了会不会把可卿打得半死?
他远远地跟着他们,脑袋里胡思乱想。去汽车站的路并不好走,窄,坑坑洼洼,而且铺着一层浮土。路上有推独轮的木架子车,竹篾做的轮子咯咯吱吱,架子两侧是柴禾,堆得小山似的高,人在柴禾堆里探出小小一块。也有挑一肩柴禾的,多为妇人孩子,妇人头缠毛巾默默地疾步走,孩子光着脊背边走边喊着简单的音节。更多的则是扛锄头担粪箕一脸疲倦的男人,裤管一律挽至膝盖,露出两条虽然黑瘦却精壮的腿。房子散落在山脚、田边。白色的炊烟抖抖地向上爬,爬到某处,呼一下被风吹散,一轮又大又红又圆的太阳挂在位处于县郊汽车站破破烂烂的围墙上方。
他看着他们进了围墙,进了候车室,然后消失了。他没跟进去,靠在围墙外面的樟树上使劲儿地想。他感觉到鼻子里涌动着一种酸胀的液体。他撸了一下鼻子,想把它们撸掉,身体就不受控制了,咔嚓声,里面好像断掉了一根东西,泪水不由自主大颗大颗地滚落。
他急忙用手指头揩,再用手掌揩,不停地揩,总揩不完。他突然疯了一般又跑起来,跑到山坡上,注视着已渐渐消失山路上像蟋蟀一般轻轻鸣叫的汽车,再也没忍不住,终于放声大哭。
6
时间敲打着我们的头,发出沉闷的像拳头击打肉体的响声,“1小时”、“10小时”、“100小时”、“1000小时”、“10000小时”、“100000小时……”,然而,绝对的时间虽然一去不返——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以日月为标志的相对的时间却周而复始地叩响房门,比如黑夜追赶着白昼又被白昼追赶,又比如“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这样让人的脚步变得缓慢下来的循环往返。
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橡皮擦子?是神奇的魔术师?是翩翩飞舞的白鸟?是吞噬一切的宇宙黑洞?是先产生然后消亡或者说先消亡再产生?是捕鼠器?是冰凉的渔叉?是在死亡中看到梦境在日落中看到痛苦的黄金的博尔赫斯?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的陈子昂?是绿了芭蕉红了樱桃?是即将要流出血红黎明的星星弹孔?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是用十个月生用一辈子死?是金属、钟表、工业革命与秩序?是达利名作《记忆的永恒》中那三只柔软、弯曲、正在熔化的时钟?是监狱——我们都是时间的囚徒?是暴徒——我们每天都因此鼻青眼肿?是手帕——我们用它擦掉泪水也擦掉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些以为可以保存一生一世的脸庞?
水消失在水里,时间消失在哪里?
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八泓九野之水,天汉之流,莫不注之,而无增减。他在键盘上不断敲打出“归墟”这两个字,又再删去。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条星辰的瀑布,那些密密麻麻拳头大或者鸽子蛋大或者西瓜大并有着银白与微蓝与蛾黄光泽的星星就在瀑布里面互相碰撞劈哩叭啦地滚动。时间在流入归墟后应该静止下来了吧。他注视电脑屏幕,它在暮色中,在镜子的深处,里面有可卿的笑声。他在键盘上敲下四个字,《少女可卿》。他伸手摸过桌上的红塔山香烟,用力一捏,是瘪的,烟已经吸完了。他怔怔地打量桌上乱七八糟的书、影碟、水杯、烟灰缸、眼药水、梳子、手机,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就这样给时间画上一个句号吧。他合上笔记本电脑,微笑起来,披起件衣裳,关门下楼,在便利店买了二包红塔山,一包揣口袋里,一包拆开。他点燃一根烟,叼在嘴里,晃晃悠悠地朝门口拉着一块脏兮兮条幅的牛肉面馆走去。他要了份阳春面。他吃得很慢。他把烟灰磕在油腻的桌面。他吃得心满意足。他出门后用面馆老板找零的五元钱在巷子口的花店买了枝玫瑰。他把花佩在胸口,拐出小巷,拐过超市、商场、交通银行、红绿灯,在这个城市里兜了一个小半个圆圈,来到公园,在石椅子上躺下,仰望着头顶穹形的天空。
从西面移来的薄薄几片云遮住那颗耀眼泛着微蓝光芒的天狼星。一些清冷的风簌簌地挂在暗色的树梢上。一片片巴掌般大小的树叶摊开在冥冥的虚空里,是如此意味深长。夜色缓缓升起。月亮在树梢与树梢之间安静地注视着他。或许它与永恒有关。而人在无意中是偶尔能窥见“永恒”的,并且这种时刻往往是那样普通——咂着母亲乳头陶醉在乳汁里婴儿的眼神,在铺满青石板小巷里蹬三轮车老头的身影,蓝天下站在草坡上面对心上人放声歌唱不无腼腆的少年,一只在屋脊上行走东张西望白色的猫,几只在草丛与电线杆之间互相追逐嘻闹的小鸟……这些画面以楔状方式笔直地进入大脑,抖落下平日为求生存而不得不面对的种种浮躁、焦虑、不安,再轻轻剥去岁月在心脏上打磨出的厚茧,然后化作千万颗细细密密的水滴,滋润着我们的心灵。他抚摸着脊背下冰凉的石椅。石头是石头,不仅仅是一块砌在台阶上或让人卧下来休息的石头。任何事物皆渴望保持自身的性质,尽管这石头或大或小或黑或白或坚硬或柔软,又哪怕这石头因为人眼里的使用价值而被加工碎裂成无数的粉末状,它也要求永远是石头。是这样吗?他揉了揉已经湿润的眼眶。
7
那年,他又遇上了可卿。他已经忘了当年那个party的主题是什么,到处都是各种各样从各种瓶子里倒出来的各种颜色的酒,还有各种各样的男人与女人。他喝着酒,跳着舞,在黑暗中随意拽住一个女子柔软的手,牵住,搂紧,脸贴脸,然后醉了。一开始,他没认出她是可卿。她躺在他身下,眼睛闭着,绿色的头发披散在苍白的脸庞下,红艳艳的唇像花瓣一样嘟着,舌头吐出粉红色的一丁点,瘦弱的脖颈,尖细的下颌,双腿紧紧地缠住他的腰,整个人散发着奇怪的妖媚。他抱住她,她立刻发出宛转足以令任何男人抓狂的呻吟。他猛然瞥见她眉心的那粒黑痣,情不自禁地叫出声,“可卿”。她僵住了,一点一点。这本来是一个陌生人的聚会,按说,谁也不应该认识谁。她睁开眼,略显迷乱的眸子在灯光下渐渐恢复清澈,并慢慢射出一道透明的光线,她推开他,坐起,舌头舔舔嘴唇,手指在床垫上有节奏地弹,声音淡然,“你认错人了。”
他以为他真的认错了,刚想说对不起,目光落在她赤裸的肩胛上。那里有块伤疤,缝过针,有几处突起的红色小肉芽。她应该是可卿。他记得那年在教室里搞卫生,他在擦黑板,她在擦玻璃。一块被几根细铁钉嵌住的玻璃突然掉下来,顺着她脸颊滑落,在她肩胛处重重一割,再砰一声摔在地上。鲜血从她肩膀上涌出,顿时染红了她那件印蓝色小花的上衣。“可卿”,他又低低地叫了声。他没说自己是谁,不必说的,她分辨得出,只要稍为留神,没人会认不出自己童年的伙伴。他的胃部一阵猛烈抽搐,似被人重击一拳,嘴里满是苦涩,舌底滚出沙粒状的物体。他轻声咳嗽,“我知道你不是可卿,但就让我叫你可卿吧。还记得当年我用蜂蜜唤出的蚂蚁所拼出来的那些字么?”他的手停在她受过伤的肩胛处。她滑腻的皮肤比绸缎还要柔软,而且温凉。这是他成人后无数次在梦里所幻想过的场景。他不敢确信自己是否在做梦。灯光在她身体的曲线上流淌,沿尖挺的乳房往上一抖,抖出一片蒙蒙的白光。她已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人儿。他听见楼下有钢琴声,是《致爱丽丝》,与之相应的是她胸腔,里面正发出阵阵颤音。她在颤抖。他抱住她,小心翼翼,闭紧眼。他情愿这又是一个梦。尽管他被太多的梦欺骗过了,身体早已干若朽木,但他还是可笑地滴出眼泪,或许是滚烫的。她猛地用力推开他,似被灼伤,起身,弯腰,迅速穿衣,系好腰带,眉尖蹙起,“对不起,你确实认错人了。”
他是认错人了,那个少女可卿早已不在了。无常便是常,无相即是相。不必提那贯彻万物始终的时间,不必说几百万年后又将彻底陷入寒冰的地球,就是此刻主宰着人的命运,它也常突如其来地化作一柄长矛,当胸掷来,让正走在路上的人猝不及防,眨眼间就已粉碎。他笑起来。她耸耸肩,转身要走。她嫩嫩涂有丹蔻的脚趾真好看,裹在奶白色缀有水晶颗粒的高跟皮凉鞋里,像花儿吐出来的蕊。他握紧拳头,砸下,用力地,朝自己双腿中间。疼痛刺入中枢神经,发出尖锐的喊。我们都是可笑的堂吉诃德,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对抗世界,最后一定是自取其辱。他倒吸一口凉气。她停下脚步,回头,轻轻叹息,“何苦?”
何苦?哪里来的苦?摊开双手,什么也没有。他凝视她。她绘有青色眼影扑有脂粉原本柔顺的脸庞泛出金属的光泽。他没吭声。他感受到她所经历过的一切疼痛。他小声地叫,“可卿。”她突然也笑,冷不丁的,笑容就像小时候围绕她翩翩起舞的粉蝶,一片片。她咧嘴,从桌上拎起还未喝完的红酒往嘴里灌,咳嗽声,歪过头,眼神不无戏谑,“你知道吗?从前,有一只跳蚤一直生活在女人的下身。它渴望艺术,所谓诗意的栖居吧。结果在女人参加舞会的那天,它看见一个艺术家,满脸胡须的那种。于是,它使劲跳,还真跳到艺术家的胡子里去了。它美美地睡了,睡得真香。不过,第二天,等它睁开眼,它发现自己又回到那潮湿之处。”他聚精会神地望着她。这是一个笑话,一个黄色笑话。这或许能拯救我们的生活。惟有黄色,就比如阳光,才能给生活镀上一层明亮的光泽,让一切重的变轻,浮出水面,而不被那些黑暗所吞噬。他并不知晓这些年她都经历过哪些事。他明白她的意思。他没反驳。虽然这个世界上的颜色有很多,绝对不只是一种黄色。
她盘膝在柔软锈有几何图形棕褐色的地毯上坐下。她说,可卿?这名字挺好的,不过听起来,像是红楼梦里的那个秦可卿,那个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的淫女子。那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那句判词是怎么说的?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她往喉咙里又倒入大半瓶红酒,眼神愈发迷离。她身后墙壁上那盏月芽般的壁灯里泛出一层层晕黄的光线。壁灯左上方有一副画,与曾经挂在他房间里的一模一样。一个裸体女人抱着一只可怜兮兮的天鹅。他知道这个神话故事。老流氓宙斯迷上了美女丽妲,就请爱神阿芙洛蒂拉皮条。阿芙洛蒂化身为老鹰, 追逐宙斯变成的天鹅,。天鹅逃到丽妲身边。丽妲抱它入怀。宙斯得遂心愿,丽妲生下两个大蛋,其中之一便是那倾国倾城的海伦姑娘。
他接过她手里的红酒,一仰脖喝光了。酒麻酥酥。“让我们荡气双桨,小船儿轻轻飘荡,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他小声吹起口哨。可卿脸上原本紧绷着的线条一点点变得柔和,手指在他下颌滑动。他嘿嘿地笑,“小时候总误把‘和暖’听成‘河南’,就想不明白,自己是江西人,咋是‘河南’的阳光照耀着我们。”
“是啊。小时候,长大了。那时,日子虽然穷却开满花朵。或者说,那时虽然一样有罪恶,但孩子的眼睛只有蓝天白云青山绿草。”可卿突然转过话题,“他还好吧。”可卿的声音微微一颤。他明白她嘴里的“他”是谁,简短扼要地把他哥哥的现况说了一番。她沉默下来,手指拨弄床垫旁垂下的毛绒绒的线球,嘴角浮起若有若无的笑意,“那时,记得有件毛衣上也织有这么两团线球,上课时趴桌上睡,不知不觉,就把它们塞嘴里了,还咂得津津有味。”他点点头又说,“那天,你走的那天。我把你给我哥的英雄钢笔弄掉了。”可卿说,“嗯。”他没再说话。他出了门。他没对可卿说要往哪里去,也未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他轻轻阖上门。他在门外。可卿在门里面。一扇门隔在中间。一扇结实的橡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