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从来就没见过像他俩这般相爱的夫妻。
我们中的一个人耸耸肩膀,“等着看好戏吧,人们总是喜欢把匕首扎进爱人的腹中,还要在拔出来时搅上几下。”我们相信这句话,赞美着他比草原还要宽阔的智慧,谑笑着各自回家干活,给牛挤奶,把羊从山这边赶到山那边,耐心等待着这出戏剧拉开帷幕的消息,可整个大草原都因为“那达慕”节欢呼了五次,那个老喜欢在马背上大呼小叫的胖女人与那个腰带上老挂着一把不带鞘的刀的瘦男人还是那样恩恩爱爱。
这五年我们可以干多少事啊,把胖女人最喜欢的那串红珊瑚项链偷出来扔在草原上那个箭射得最准、马骑得最快的男人帐篷里;又或者让我们中最能摔跤的博克庆,当着胖女人的面,把瘦男人一遍遍砸进尘埃……可我们什么都没干,像傻子一样等啊等。
我们去找我们中的那个人想问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哭瞎眼的母亲告诉我们,那个最有智慧的人在正月一日那天,当着一位姑娘的面,把匕首捅入自己的腹中,还在里面搅了几下。“划出了那样一个大的洞,狠心的姑娘还是不肯爱他。他只好就死掉了。秃鹰还啄去他的一只眼珠。”可怜的母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我们怏怏回家。更糟糕的是,在回来路上,我们又听到一个消息,胖女人与瘦男人生了一个婴儿。那个已死掉的人曾用斩钉截铁的语气告诉我们——他们是不可能有孩子的,这是长生天对他们这样肆无忌惮地相爱的惩罚。
我们去看孩子,这个拱在胖女人怀里的小东西简直是一个天使。我们一起大声咒骂着那个已死掉的人,为孩子献上祝福与洁白的哈达,开始相信这世上是有爱情的,自己没遇上只是运气不好。我们还希望他们的生活从此以后就像《吉祥三宝》里唱的那样幸福美满。
但长生天不愿意让我们这样希望。转过年的秋天,胖女人死掉了。她太喜欢骑马了,居然把孩子背在肩上跳上马鞍,当马因为孩子的啼哭受惊掀落她时,她光想着把孩子抱到胸前,结果整只脚都套在马蹬里,等到马停止奔跑,她的脸消失了。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身体有这样多的泪水。瘦男人明明没喝一滴酒,走路的姿势却比喝过二十袋马奶子酒还要踉踉跄跄,他用那把没鞘的刀子戳那匹马。在马脖子上戳出十几个洞。那匹马也真是奇怪,默默站着,连撅下蹄子都没有。他又想用刀子去戳那个小孩。我们赶紧上前拦住。
我们都很伤心,好日子真是太短了。那个原本像天使一样的孩子在拳打脚踢中一天天长大了,尽管我们努力地向他大声招呼着,可他的样子就像一只胆怯的兔子。他的马头琴拉得真好,我们不敢过去打扰他,隔着山坡远远地听着。可在一个血红色的傍晚,喝得醉熏熏的瘦男人夺走他的马头琴,还当着骑摩托车赶来的警察的面,用石头砸开他的脑袋,说他欠了他的债。
路过的行人啊,请暂停一下你们匆匆的脚步。这个不幸的孩子曾问我,他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上。我想不出来,只能安慰他说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路过的行人啊,你们遍游四方,见多识广,请告诉我与死去的亡灵答案吧。
4
在夜市的最西边,一个脸容枯瘦老妇人蹲坐在一个摊位前,身上衣裳的颜色与她身后黑黝黝的树林一般,若非她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你还差点以为摊主不在。摊位上并没有摆放着发夹饰品等常见的小商品,搁着一块绒制黑布,就好像这个古怪的老妇人所兜售的正是她自己。
冷风吹过,你缩起脖子,像一只受了惊吓的鳖。这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么?
你迟疑地来到她面前,“我的朋友叫我来找你,说你出售时间。”
妇人点点头,“你准备好了?”
你咬咬牙,把一双局促不安的手摆在绒布上,你的声音不会比一只蚂蚁大上多少。
“我没有足够的钱,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用这双手替代。它相对还算是灵活敏捷,能在一昼夜的时间加工出3451个误差不到一微米的螺母。”
妇人深深地看了你一眼。你在她眼里看见了月光下的大海,以及那个让你魂牵梦萦的男人的身影。你失声恸哭,慌慌张张擦去眼泪,赔着笑,把双手重新摆上黑绒布,用不无哀求的眼神望向她,“可以吗?”
“他就算拥有了你用双手换来的时间,也不会爱上你。”妇人的声音冷淡,不含有感情。
“我知道的。”你小声说道。
妇人嘿嘿笑出声,“你会后悔的。”
“我知道的。”你的声音更低了。
你想了想补充道,“不管原因如何,结果已经是这样。原因不重要,人们只会去诅咒或赞美那场龙卷风,而不会试图去找到那只在亚马逊森林里扇动翅膀的蝴蝶。对于我来说,结果是我已站在你面前。”
“有意思。但这话不是你说的。”妇人吐出痰,用脚擦去,“我不需要你的双手,但需要你回答一个问题。答对了,我把时间给你;答错了,你把灵魂给我。”
“好。”
“人是什么?”
“人是时间单位。只有意识到这一点,人才可能真实找到属于他自己的这一生,而不被爱国主义等种种虚伪的情感所左右。”你再次想起那个男人说过的话。
“这是他的答案,不是你的。”妇人纠正道。
“我?”
“‘我’是世上最难以言喻的存在,是基因的意志,是‘我们’的结果,是历史的一小团凝结,是有关于民族与国家的记忆与传承,是时间的短暂停留,是宇宙的一次神秘呼吸。”妇人脸上的笑容如同游标卡尺所丈量的,不增一分,也不减一毫,“这也是他说过的。你应该记得。”
“是的,我记得。我记得他说过的所有的句子。”
“所以我问你人是什么?”
“我只知道在遇到他后,我终于清楚自己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你结结巴巴。
“可怜的孩子。”妇人嘟哝着,不耐烦地握住你犹在颤抖着的双手。你的冰凉被一种温暖迅速驱走。在晕暗的光线下,你看见她嘴角上的皱纹又多了两根,这让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一个好心肠的巫婆。
5
人们说,这扇墙的对面住着一位俊俏的姑娘。但不管我怎么兜圈子,像白马一样奔跑,像一只丑小鸭那般摇摇摆摆,乃至于像一位高僧大德盘膝坐下诵念了三天三夜的般若蜜多心经,墙壁始终与我三年前见到它时一般冷漠。
我决定放弃。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一个衣着寒酸的年轻人出现在我旁边,苍白的面颊上有一抹不健康的红晕,头发乱七八糟,浑身还散发出极难闻的气味。
我问他来干什么。他说,“大家都说这扇墙的对面住着一位俊俏的姑娘。”
我没有提醒他这只应该是一个谣言,准备动身离开。
“你就这样放弃了?你所要放弃的不仅是这位姑娘,还有你的脚印。”他伸手指着墙壁四周那圈深浅不一的痕迹说道,“我看得出来,你不仅在此流了许多汗,还动了不少感情。为什么不一起联手把墙壁砸开?”
“砸开后怎么分?姑娘的上半身归你,下半身归我?又或者相反?我们掷骰子?”我耸耸肩膀。尽管我很乐意看到他与我一般虚掷三年光阴,但我已不想在此浪费一分一秒。
“至少我们能证实墙壁后面是不是真有一位俊俏的姑娘。至于怎样分,那是砸开墙壁后的事。”他的话挺有说服力,不过对我没用。
我示意他去看墙壁东南方一座挖掘机的遗骸,“看见了吗?两年前中秋的那个晚上,我把自己妆扮成世上最美的情郎,驾驶着它不停歇地挖了四十七个昼夜。”
他疑惑了,“哪有挖不开的墙?只要是墙,就总有它的弱点。这是常识。”
“有的墙壁唯一的弱点即时间。”我紧了紧双肩包,回头朝他摆手不无嘲讽道,“年轻人,也许现在你把手按在墙上,用力一推,它就倒了。”
然后我看见这个鲁莽的年轻人把手按在墙壁上用力一推——墙倒了。
墙里是蔚蓝色的天幕,数以亿计的旋转不休正喷吐着淡青色光线的星辰。在这片巨大的让人目瞪口呆的光芒下,站着一个浑身赤裸的俊俏姑娘,她的头发像河岸一样。她脸上有激动与痛苦,声音嘶哑,“勇敢的年轻人啊,替我铰断这些让我不得动身的头发吧。谢谢你的坚持到底。我已爱了你整整三年,若非你在外面持续的敲打,我恐怕无法坚持到现在。”
亲爱的读者啊,就这样,他们相爱了,他洋洋得意地抱着她从我面前经过,还故意朝我扮了一个鬼脸。
我若泥雕木塑。我很想告诉这个俊俏的姑娘,她爱的人应该是我。可这样又有什么用?尽管他就是一个骗子,但在墙壁坍塌的那一刻,所有被坍塌声惊醒的人都看见了他所做的一切,而她那该归我吮吸的舌尖也正热烈地响应着他。
“那是谁?”姑娘瞥了我一眼,声音悦耳至极。
“一个傻逼”。
6
你终于看见了月亮。它在屋脊挑起的檐角处,与她在信中所描述的完全迥异,比你通过手指触摸那些凸起来的字母所察觉到的还要冰凉,像一只微微鼓起的不含有任何属于人类情感的眼睛,睫毛短而稀疏,眼白布满血丝,瞳仁是一小团褐黄,也许不是褐黄,是别的什么,比如那种照在地狱上空的火苗。
你盯着它,一直盯至眼睛发麻,泪水溢出,才跟随着它的视线,来到她身边。她已经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模样,但与你想象的一样。你在床头蹲下,触摸着她额头失去水分的皱纹与嘴唇上苍白细小的裂口,轻声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没有回答你,显然听出了你的声音,呼吸急骤起来。
你没再问下去。她的呼吸比最细的丝线还要脆弱。你抱起她,穿过长廊与漫长的人生,来到你们曾经呆过的露天剧场。许多鬼魂在座椅的四周张望着你们,身子隐藏在各种建筑物的阴影下,是半透明的,目光半是贪婪半是胆怯。其中几只朝你伸出长长的手臂,手背上有着茂盛的粗毛,指甲还蜷曲成一团。你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鬼魂——无一例外,这些奇怪的生物的脸上都保持着它们作为人类濒死前的那个表情。
“我的光阴,我的骨,365根逐渐崩塌的廊柱……野兽在院墙外欢声动天。我是其中最凶猛的一只。”一个似有若无的声音在剧场上方盘旋。
她说,“你害怕么?”
你不害怕,因为她在你怀里,轻得像一根被风吹起的羽毛,但你确确实实能感觉到她的存在,以及正从她体内流走的温度。
“它们挺可怜的,应该饿了很久吧,还陪着笑脸向我乞讨呢。”你笑着说,看见几只手掌抓住你的肉体——而你迅速挣脱了它。它们蜷曲着的指甲瞬间变得尖锐无比,轻而易举就割开肉体的喉咙。一滴血溅到了你的唇上。你的胃一阵猛烈地抽搐。剧场骚动起来,一个个鬼魂跃过你的头顶与身侧,朝着这具肉体扑了过去。
“我对你的爱毁了你这一生。”她叹息着,挺起脖颈,脸朝向月亮所在的方向,“月亮美吗?”
“美,比你在信中形容的还要美。”你擦去唇上的血迹,抬起头去看头顶上方那个椭圆状的目露凶光的存在。
“能让你看清我的模样,我就死无遗憾了。本来我还担心眼角膜移植出现排斥反应。”她如释重负,脸上有了一点羞涩,想起什么,“十三年前,我已经把灵魂出卖给了它们。现在它们在叫我的名字,我得去了。”
你点点头。她的身子颤抖起来,像被风吹散的羽毛。
你忍住眼泪。隔了几分钟,慢慢转过身。
你看见了她,是十三年前的她。她惊疑不定地看着你,还有那具正被鬼魂撕咬的曾经属于你的肉体。
“怎么会是这样?”
你没说话。她的指甲也是蜷曲着的,若涂上鲜红的蒄丹,会非常好看。她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疯狂地冲向前,与那些鬼魂撕打成一团,嘴里嚷道,“放开他。求求你们放开他。”
短短半分钟,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包括血迹。那些奇怪的生物心满意足地舔着舌头,退回至暗处。她瘫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看着你,脸上一片茫然。你捡起脚下两个指甲大小的肉块,一块咽下,另一块塞入她的口中,“亲爱的,现在我们是一样的了。”
“你会后悔的。”她哽咽道。
“我为什么要后悔呢?如果你是地狱,我就是那地狱里能让你暖和的火。”你望了眼天空,把她揽入怀里,把她的手掌放入自己手心。你能感觉到指甲正在迅速生长。
7
这事应该算是传奇,虽然它与大漠、雨林深处的奇遇、狮子雪白的牙齿、西域舞女柔软的腰肢……没有关系,只是一对都市男女的爱恨纠葛。传奇有两个特征:它完全超出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它值得后人一再赞叹,阐释,重述。
是深秋的午后。湖水与天空一样蔚蓝。水面的涟漪不断把光阴揉碎。她的眸子里有一捧捧细小的水浪。她说,“那个都市在世界的尽头”。
她把舌尖向上,再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你想起《洛丽塔》。眼前出现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这是都市的城墙。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这样。不要管这个。”她喃喃说道。你跟随着她的目光,你想一辈子就这样下去。
脚底有轻微而颤抖的声音。
黎明来了,是一阵阵缓慢沉稳的鼓点。这是一个广场,比世上所有的广场加在一起还要大。中心有一个巨大的圆球,被奔涌的水流高高托起。球体表面闪烁着无数流动的字母,有的快,有的慢。颜色亦各不一样,银白、橙红、柳黄、天青、淡金……球的下方是一圈半人高的轮盘,形状与赌场的差不多,但有一个个竖着的隔间。一群赤祼身体的人排着队来到轮盘前,脸像山谷一样平静。他们把手掌放在屏幕上。轮盘下方吐出一块块乌木铭牌。他们握住这沉甸之物,进入隔间,换上一套套色泽艳丽的衣饰。整个人仿佛从梦中醒来,眼神清亮,开始大声赞美着主的仁慈与光辉,并互相笑着招呼,沿着出口离去。
“他们在干什么?”
“一个仪式。他们认为人睡了,其实就死了。每个黎明,都是新生,就像新生婴儿一样。所以他们需要铭牌。铭牌上刻有名字与职业。这是随机的,由上帝创造的概率原理决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教师、理发匠、邮差、性工作者、议员、农民,以及仆人。”她沉吟了一下,眸子里出现一根明亮的光线,“没有作弊。这是神所不允许的。”
“你是说,假如我们生活在这里,你可能会是我的爱人,也可能会在翌日成为一名性工作者?”你直视着她。
“你搞混淆了。爱人不是职业。”她褪下衣裙,来到人群后面,无声地跟随着他们的步伐,脸上有羞赧的微笑。她瘦削的双肩在寒冷的薄雾下微微颤抖。她没再回头看你。
她是如此美丽的一件东西,是的,东西。
“这是你渴望的公平与正义么?”你取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电脑,连通光球。太阳出来了。光球上出现一抹比太阳更耀眼的光芒。你创造了它。你的意志即为它的运行准则,即为神圣、律法与恩赐。从今日始,她所取得的铭牌只会刻着同一行字母:ancilla。拉丁文:女奴。她将被人随意使用,每天都不例外。她将承载所有人的负面情绪,发霉溃烂,最终像卑微的生物无声无息地死去。
你望了她最后一眼,水在水面之下。她在水的下面。
世界让人窒息。泪腺深处有一系列让你难以理解的化学反应。
你的手指下意识地输入最后一行命令符——若把它翻译成中文,大抵是“理性是光,它在照亮,但照亮的或许是我们并不愿意相信的事实。”
8
寒冷的冬夜街头,一个醉熏熏的妇人拦着你,问你是否愿意听她说一个故事。她的脸被酒精毁坏了大部分,但舌尖上跳跃着一只脖颈上系着铃珰的百灵鸟。
她抓住你,像刀鞘抓住了刀子。
“满面灰尘的异乡人啊,请把我的故事带给你要去的每个地方。我从你身上嗅到了草原、荒漠、岛屿、村庄、合欢树……啊,还有那牧人毡帐的味道。
“满面灰尘的异乡人啊,你用结满茧子的脚底丈量着爱情;而我在此苦苦等候,同样也是因为爱情。在我还是一个美貌少女的时候,父亲把我许配给了山外一个我从不见过的男人。我逃婚去寻找我的初恋情人,他是我的夜与星辰。大雪纷飞的山垭却把我送到那个面目黧黑的男人怀里。像托起一匹洁白的哈达,他托起我冻僵的身体,用雪水搓烫我的灵魂,成了我的日与天空。
“满面灰尘的异乡人啊,我爱上两个男人。当草原再度变绿,我离开我的日与天空,在许许多多匍匐在地叩拜等身长头的人的伴随下,来到那个只要念及其名,便若饮甘泉,便要顶礼膜拜的城——它叫拉萨。‘拉’意为神;‘萨’意为地。它现在就在你的脚下。
“满面灰尘的异乡人啊,我用了整整三个寒暑找到我的夜与星辰。他踩下我身体里的油门。可我又份外思念我的日与天空。这种思念像刀子一样戳着我。当第四个雪顿节来临的时候,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我的日与天空。他瘦了,我离开草原的翌日,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我的影子重叠于一处。梦醒后他便来到拉萨,找了我三年。
“满面灰尘的异乡人啊,我想把身体一半给我的夜与星辰;再把另一半给我的日与天空。可他们不约而同拒绝了我的恳求,扔下我,使我在白昼与黑夜都只能踽踽独行,内心长满稀疏枯草的草。偶尔头顶飞来几只秃鹫和喜鹊,就像你,也是一闪而逝,再无踪迹。”
她唱起你半个时辰前唱过的歌谣——
“我为什么爱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咽喉。因为你,我才可能品咂世上所有的词语,用我的舌头,我的五脏。或者说,你是我的咽喉炎,使我咳嗽、低热、眩晕,坐立不安,全身不适。而正因为这些症状,我才知道我还活着,这个糟糕的世界也从未有一刻遗忘了我。”
这些忧伤的词语因为她的吟唱,变成了甜美的乐章。
寒风刮走了你的脸庞。
你吻了吻她因为疲倦而逐渐黯淡的眼,从行囊里取出笔,蘸着她腮边滚落的泪水,在左脸上绘上一轮从山巅喷薄而出的太阳,在右脸绘上点点繁星。
“亲爱的人啊,我是你的日与天空,我也是你的夜与星辰。是你衣领上的酒渍与贫穷,是你掌沿上的伤口与灰烬。”你喃喃说着,轻轻摘下她脖子上那根式样独特用钱币串成的项链,贴近嘴唇。
这是记忆、信物,以及不属于此世界的往昔。
9
一个故事冲向了我,抓住了我,几乎要辗碎我。
故事的叙述者是一个戴眼镜的瘦削青年。是我表哥。我们很久都没有联系,但有一天,我收到他寄来的一封信。在收到这封信的同时我还听到一个噩耗:他死了,跳江。
我把信看了几遍,去了他所在的那个城市。无人得知我与他的感情。在这个穿过白昼与黑夜的旅程里,我耳朵里皆是他尖锐刺耳的叫喊。
他是一个女人的学生,狂热又隐秘地爱着这个已为人母的女人。她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自幼随父在遥远的边疆生活。女孩回到母亲身边那年,因为一场众所周知的风波他被勒令退学。他在学校附近一间书店找了份工作,为的是还能看到她。女人常来买书,也记得他,交谈过几次,偶尔还留下一些字迹娟秀的纸条让他代为留意上面所列书目。这对他来说是甜蜜的痛苦,包含着晕眩、难以启齿的念头、必须完成的任务,最深的绝望。但有一天,女人含着眼泪找到他,问他是否愿意帮她一个忙。女人拿出一张医疗诊断书,是她那个脸上有雀斑的女儿的。最乐观的估计,这个不幸的女孩还能活上一年。
“陪她,让她像一个女人那样爱过,也被人爱过。我对不起她。她父亲死后,我得给她点什么。”女人递过来一张五万块钱的存折。他想拒绝,想告诉她——爱,这个最让人心神迷醉、心弦震荡的词语,包含了最歇斯底里的贪婪与疯狂。但他没法拒绝她的眼神。
他所做的一切无可挑剔。与世间普通男女之间的恋爱一样,他与女孩邂逅,用一些精致的小礼物与一些饱含着他内心最真挚情感的句子打开女孩的心扉。惊慌的女孩终于向他坦承了自己的病情。他说没关系。女孩要把自己交给他。他迟疑了,还是按照与她的约定做了。“让我做回新娘吧。”女孩的手掌冰凉。这是他与她所没有约定的。她为难了。他望着她的眼睛怔怔地说没关系。新婚不久,女孩幸福地死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察觉到他内心的风暴。
我是风暴。我是风暴产生的各种条件。
我被风暴撕碎。被撕碎的风暴从天而降。
世界洪水中。而一切都只是因为你。
而这一切……你都一无所知。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问女人,如何才能理解人类所曾经历过的全部情感?如何才能确信“我现在所感受到的就是痛苦?”——不多一分,不少一毫。
女人没有回答。她的目光像刀子,捅入他的心脏。他想拔出刀子,又怕鲜血惊吓了她哀伤的面容。
在他的葬礼上,我看到那个女人,一个体形臃肿的迟暮美人——与他的遗书中所留下的那些惊心动魄的句子迥异。她真的对他的情感毫不知情吗?这并不难证明,尤其是对一个写作者来说。首先是邂逅,就像他曾经做过的那样。
我朝她走去,血肉回到了体内。
10
“几天前,我说起过一个故事。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女人是主持人,男人是教授。女人醉驾伤人,男人顶罪坐牢。从这样一个普通都市小说的开头,我可以至少写出108种命运。但我可能选择的是:潦倒落魄的男人在候车大厅凝视着屏幕上那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她不再是他的妻子。因为她曾给他的苦,他是有福的。
“我忘了对你说。故事是不够的。因为最后我所选择的并非那个矫情的‘他是有福的’,他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第二任妻子——对不起,我在他落难的旅途上虚构了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疯狂地爱上了他的餐厅女服务员——你去过女仆餐厅吗?宅男们的热爱。小泽玛利亚曾出演过这样一部主题片。女服务员在他失踪以后找遍他可能去的每一处,涵洞、废墟、杂草堆、荒芜的大厦顶楼,乃至于世界尽头。
“失踪者消匿于世界的罅隙里,是那样彻底,未留下一片衣角。它让悲痛无从产生,也让活着的人对存在本身产生无尽的恐慌,使呼吸变得奄奄一息。它打断人这一生本应该拥有的叙事过程,使原本不可置疑的真理与秩序支离破碎。生命不再是必死的,可能是毫无价值可言。或者说,它的价值只配在这个午后,被我的唾沫搅拌几分钟。
“从小,我为父亲自豪。现在神话终结了。他与他的前半生都被粉笔擦抹掉。我母亲很快有了第二次婚姻,对方是一个肥胖男人。他有帮妻运。我母亲成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在化妆师神奇的双手下,她的脸与十八岁的姑娘一样细致娇嫩,看上去,就像是我的妹妹。我妹妹……还记得《判决》吗?儿子踩着轻快敏捷的步伐服从了父亲盛怒的死刑宣判。我妹妹,那个肥胖男人带来的,在被我的母亲不断嘲笑后,十八岁便嫁了人。她嫁得很好。这完全出乎我母亲的意料,她本以为我妹妹离开了她后就什么也不是,连狗屎都不是。我妹妹很快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在她小孩满周岁那天,她与我母亲通电话,我母亲问她日子是否还好。她说很好。我母亲说,你这样的人都能‘很好’,那叫别人还怎样活啊。她恍然大悟,说是啊,换上平时煅炼的运动服往外跑,跑呀跑,跑到桥边连想都没想便跳了下去。
“没有然后了。这不是小说。每个小说,哪怕是再拙劣的文本,都有写作者明确的意志。生活没有。它就是这样,甚至不服从因果法则。就像一个内心充满恐惧的灰瓮。看见了吗?就是这个。把我装起来的这个。它摆在墙角,已落满灰尘;若用锤子敲它一下,它会粉碎;若不用锤子去敲这样一下,它迟早也会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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