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找了一个译本又读了一遍,对于河流般的《百年孤独》,我总是表现出了反复无常的屈从。在马尔克斯壮阔的书写里,我只是为了过瘾,为阅读而阅读,顺便,学点手艺。像这句“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不知养活了多少写小说的,就像许多年之后,面对《白鹿原》,一个名叫赵卡的农民将会回想起,他在呼和浩特市新华书店第一次翻动《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中午。瞧瞧这句子多带劲,可以和卡夫卡《变形记》的开头一决高下了,“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说到卡夫卡,1947年在哥伦比亚波哥达大学一间清冷的学生公寓里,法律一年级学生加西亚-马尔克斯从一个开书店的朋友那里借到一本《变形记》,当他看到第一句话时,几乎跳了起来:“我的天!小说怎么可以这样写?这样我也能写……他妈的,我的外婆就是这样讲故事的。”其实,他讲故事的方法和卡夫卡一点也不一样,他远比卡夫卡单纯的多。
这部书除了让人头晕眼花的奥良雷诺、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几个麻烦不断的名字外,你就再也找不出其它瑕疵了,那是一条浩瀚的河流,汹涌的浪花席卷了每一个对它发出好奇声音的人。我实在想不出写这样一本神奇的小说需要什么样的本事?“开头。我十分吃力地写完第一句句子的那一天,我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我非常心虚,不禁自问:我还有没有勇气写下去。事实上,当我写到在一片丛林之间发现了一艘西班牙大帆船时,我就觉得这本书无论如何也写不下去了。”马尔克斯和门多萨谈到了写作《百年孤独》的困难时这样说,这种鬼话您信吗?一些自作多情的评论家总是以自己的发现和口味来对《百年孤独》说三道四,这使马尔克斯感到很厌恶,他说他写的这部小说“即作者对其笔下所有不幸的人物的深切同情。”
关于马尔克斯,我信服的就是略萨的说法,他说“与博尔赫斯的风格不同,马尔克斯不讲朴实无华,而是追求丰富多采,没有智化的特色,而是具有感官和快感的特点;他因为语言地道和纯正而属于古典血统,但是并不僵化,也不好用古语,而是更善于吸收民间成语、谚语和使用新词和外来词;他注重丰富的音乐感和思想的明快,拒绝复杂化或者思想上的摸棱两可。热情、有味道、充满音乐感、调动了全部感觉器官和身体的欲望,这一切都在马尔克斯的风格中自然而然、毫不矫柔造作地表现出来;他自由地散发出想象的光辉,无拘无束地追求奇特的效果。当我们阅读《百年孤独》或者《霍乱时期的爱情》时,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压倒了我们:只有用这样的语言、这样的情绪和节奏讲述,里面的故事才能令人可信、才具有真实性、才有魅力、才能令人感动;反之,如果撇开这样的语言,就不能像现在这样让我们着迷,因为这些故事就是讲述这些故事的语言。”
我在一篇笔记里曾对中国的作家做过这样的妄议,“很难说没有几个不受过博尔赫斯和马尔克斯影响的,无论陈忠实、莫言、马原、余华、格非、孙甘露、西川等等多啦,但他们缺乏略萨所指出的那种说服力,正如略萨洞见的那样,的确是一种‘不祥的影响’。”结果被一位匿名者讥讽为“好像你读过几本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乖乖做你的小生意吧!”
妈的,还有这样揭别人短的!
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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