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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归宿:在于对自我的归还 | 关于多多之诗引发的思考

2025-11-05 09:09 来源:南方艺术 作者:周小童 阅读

周小童

周小童,就读于西南交通大学,曾获南京大学第九届重唱诗歌奖,获青春大学生长江之歌三等奖,观海杯网络文学大赛小说优秀奖。有诗歌发表于《星星》《青春》《秋水》《新大陆》《野姜花雅集》,散文见于《北方作家》《攀枝花文学》,诗歌评论见于《攀枝花文学》,小说发表于《美文》等报刊。


其实,我们用一生克服的,是一个个分裂而具有可能性的自我,而自我如何抵达一个终极的归宿,或者说,一个闭环?这不仅是时空意义上的,而是在于灵魂层面的修炼,也就是说,如何在历史的话语权下,把握到那个最本真的存在呢?诗人多多没有直接回答这一问题,相反,他用语言的表达来创造一个个谜题,这并不局限于一种玻璃球般的文字游戏,而是对历史和个人如何相容的影射——正如他所说:“一首诗,是从语言中抽出骨头。”这不仅仅是结构层面的话题,更是对语言的至高要求。一首诗本身的归宿,恰恰在于从语言中抽出骨头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是痛苦的,甚至是致幻的,但是恰恰是这一行为,导致了语言中生长出了骨头,这不是一种意义层面的解构,相反,它在不断建筑着什么,比如历史和个人,爱情与婚姻,这些在诗人的笔下,都成为了不断生成的话语。

首先进行一段对自我意义的阐释。没有任何人天生是一座孤岛。我们所要尽力回溯的童真,或许只不过是一次对现实中自我所说的谎言。人从出生就证明自己的社会性质,他不愿意从母亲的脐带割舍,他会哭,这种母性的力量,恰恰是打开他认知的源泉。一个人,从出生下来,就不再是个命题,更应该像是个答案,它的背后不一定是上帝,却是他社会关系的开始。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答案将伴随着他终生,并持续影响下一代。所以,这不仅是一个关于人类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于历史的问题。他哭了,这时候的他,在用眼睛看这世界,他看到自己在摇篮里,应该还有光,有光才能看清楚这个世界。他好奇,好奇耳朵里传来了父母的哭泣声,医生的交谈声,他在试图用自己潜意识的认知去理解,通过环境去塑造自我的意识。哦,他是贫穷的,同样,他也是这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靠自己的感官触摸着这世界:雪锹铲平了冬天的额头。//树木,//我听到你嘹亮的声音(《春之舞》)。这里的“光”不仅是视觉的,更是知觉的、启蒙的。多多不直接写“光”,而是写“雪锹铲平了冬天的额头”,这是一种强烈的、几乎带有暴力感的“启蒙”意象,它劈开了混沌(冬天),让树木(生命)发出“嘹亮的声音”。这正是一个从黑暗到光亮、从无声到有声的认知瞬间,是婴儿在限知视角中“看清楚世界”的等价物。

但是这个过程,并非单纯地盲人摸象,而是,他打开这个世界的通道,并将这种本真付诸实践。他开始不哭了,开始冷静思考,如何才能融入眼前的事物,于是他找到一种新的途径,就是学会用语言表达一切。当然,这种他所依赖的语感并非一开始就在他的脑袋中形成文字,而是像一枚枚深水炸弹,直到他接触到文字这种容纳人类历史的基因时,他充分发挥自己的好奇心,势必为自己打开一扇理解世界的通道。而这一切并非空穴来风,他从父母的身上吸取一切知识的源泉,并学会模仿他们的举止:我一直不知道//父亲的身份//是他在我身上//盖下的// 一枚//死亡的图章(《我一直不知道……》)。这里的“继承”不是选择,而是宿命。父亲给予的“知识”或“身份”,不再是一个温暖的源泉,而是一枚冰冷而带有“死亡”预言的“图章”。孩子通过模仿和继承,将这枚图章内化为自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深刻地反映了多多对代际传承的复杂认知:我们从父辈那里汲取的,不仅是养料,更是他们背负的历史与命运。

直到他拥有获得知识的能力,他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可以被物化的。这时候,他会接触到所有同龄的孩子,抑或大人的观念。他发现,与同龄人交谈时,很多话语是融入集体的,可他听到大人间的讲话,他又在思考,他们的世界建立在何种基础上,他们说的话,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楚,却产生了深层次的隔阂。而这些都是由于他分开了自我和他者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他的好奇心仍然在四处摸索,只是,他触及了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暗黑性质的东西。可以注意到,诗人在面对时代的进程中,展现出来的超越性,他打破线性规则的时间,发出内心最本真的呼喊。要理解多多,就必须回到那个“时间开始了”却又迅速陷入混沌与沉默的年代。他与他那一代人,如北岛、芒克等,在革命的宏大叙事与随之而来的精神荒原中成长。青春本应有的激情和理想,被现实的铜墙铁壁撞击得粉碎。于是,在白洋淀,在那片看似远离政治中心的水域,一种新的诗歌语言开始悄然萌发。这语言,从一开始就带有一种否定的、怀疑的基因。它不是在歌颂,而是在挖掘;不是在建设,而是在解剖,并完成自我的重构。《教诲》中:——变酸的//是被背叛的//蜜//在父亲的//世界里//我学会了//屠杀//无害的动物。这是对“暗黑性质”最直白的揭示。从父亲(代表成人世界法则)那里学到的,不是爱与创造,而是对纯真与无害之物的“屠杀”。“蜜”的“变酸”,象征着纯真认知的腐败。这种“教诲”是暴力的内化,是少年在摸索中触及的、关于世界运行的真实而残酷的基底规则。他学会了,但也因此与那个纯真的“自我”永远地分裂了。因此,物化,这个存在于庄周梦蝶里的哲理之道,是一切罪恶的源泉。他意识到,并不是每个东西都是属于自我的,他也同样会意识到,有些东西不但是自我的,同样是永恒的,这就打开许多对立面,也就是必定有东西不属于自我,且是短暂的,有东西属于自我,是永恒的。当然,永恒在他的眼中是如此纯粹啊,他的前提条件就是属于自我的,再在这个基础上生发枝蔓,引发他对本质的思考。他或许对这种思考方式,产生了本质上的堕落,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也可能对这种思考方式表示欢迎,产生了新的思想,于是,他开始分裂,像细胞一样分裂成一个又一个不同的自我。在同时期的《醒来》中,我的眼睛//在沉思//它看见//我//正从我的身体里//走出来。这是对“自我分裂”最直观的意象呈现。“眼睛”这个感官器官,脱离了主体,成为独立的“沉思”者。它反过来“看见”那个作为主体的“我”正从“我的身体”这一物理容器中走出。

一个完整的“我”被分裂为:沉思的观察之眼、被观察的肉身、以及从肉身中出走的行动之魂。三者构成了一种冷静而奇异的内在对视,充分展现了自我意识的分裂与回望。

而这一切,不过是他自恋的谎言罢了。尽管他心里说了一千遍,我不爱我,就像金阁寺里的沟口一样,我将摧毁我自身:不论在时间意义而言,还是在现实意义而言,他认清楚自己的时候,在看出来这个世界关于他的本质的时候,他就是自恋的。他可以长大后,有太多的情人,但他清楚一点,一定是自己在观看着她们,在用身心去学会感触,在这关键的核心中,尊重是最本真的联系。在《锁住的方向》中,那是锁孔的方向//锁住的方向//在墙里//转动//钥匙//不再为手//服务,这首诗描绘了一个自我指涉而封闭的系统。钥匙(象征理解或解脱的工具)在锁(象征困境)内部转动,却“不再为手服务”。这就像一个在自身内部不断思考、试图解开自身谜题的意识,它无法真正触及外部,所有的努力都是在自恋的系统内循环。诗人被“锁”在自己的认知和存在里,他所审视的一切,包括他宣称要摧毁的自我,都发生在这个逃不出的牢笼之中。

在他认识到实用性这个词的奥义时,他在思考自己这些年怎么过,似乎一直在物质基础上进行情感的延伸,似乎一切要对他人,对社会有用,于是他产生了两种矛盾,第一种就是是否可以用物质对抗消极的一面,另一种就是能否战胜实用性背后的机构,用自己那颗纯粹的心灵去化解?但是,矛盾只会不断升级,无论是用物质对抗物质,还是用精神对抗物质,最终的他还是要用精神对抗精神,他发现每一个人的背后,都藏着巨大的精神孤独,而这种孤独,只有在以他人为镜子时才能看到。那么他对自己说,那就不如什么都不想,不如什么都不做,不如让所有人回归最初的自我,做一个童话世界里的公主或者王子?他倾向于海的女儿的献身,却又在症结上徘徊,于是他触及到这个世界的法则:生与死。《在英格兰》中,当教堂的尖顶,把十字架的阴影//准确地印在晚报上//………//土豆一样肥厚的指甲,在挖掘//土豆一样,布满疤痕的//前额,在亲吻//而在地下,在我的地下//是更深的死亡//它,一直在吃//一直在吃,这是对“生死法则”最直白也最惊悚的揭示。诗歌上半部分是“生”的场景(尖顶、晚报、挖掘、亲吻),但这些生的活动,无不带着劳作的沉重(“肥厚的指甲”)与创伤的印记(“布满疤痕”)。而诗歌的基底,是“更深的死亡”,它被描绘成一个永不停歇的、吞噬性的存在(“一直在吃”)。生的表象下,是死亡无休止的啃噬。这便是多多触及的、无法被任何童话滤镜所美化的世界根本法则。于是他学会将一个又一个衍生的自我杀死,也学会将短暂的东西视为永恒,他开始妥协,开始想自己如何活着,只要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刻他都这样想。他可以看淡生死,也可以视死如归,他既可以向生而死,也可以向死而生。这时他发现自己不再是一个人在对抗,而是所有和他一样要死去的人所要对抗和思考的问题,他开始产生共情,并将这种情绪诉诸笔端,他或许因之成为作家。

他当然会犯错,这是他逃不开的人生际遇。他在学会物化,学会将人间一切关系处得融洽的同时,也迎来了一个终极的矛盾:如何将个人还给个人?你可以瞧见,他开始思考了,个人是一个概念,还是他已经失去的童真?如果只是个概念,那么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自我的谎言,可如果真的是童真,那么这种童真一定由时间所界定,如果硬要说它的本质,也不过就是那个时间段时混沌的自我罢了:《我记得》中,一阵童年的风//掀动//棕色的群星//在父亲的//俄式马鞍上//我记住//屠杀的//图案。可是他会进一步思考,人们为什么要回归童真,人们是在抹杀现在的自我么?换言之,童真能够挽回什么,能够对这个社会,或者对人类有什么意义呢?他当然不清楚,就连童真是否存在也不能确定,这些都是经验和知识框架带给他的麻烦。他说,我们不一定要与世界和解,却可以带上虚假的面具:他们在天空深处喝啤酒时,我们才接吻//他们歌唱时,我们熄灯//我们耕作的是自己的尸体。

他当然要这样做,比如:在外面抽根烟,他对人类赖以生存的东西再清楚不过了,无非先是活着,活着后再思考人生。可是这不就意味着物质是第一性的,自己的心灵是第二性的么?那为什么他会有对世界独特的看法,它们像石头一样坚硬的同时,也让他恍然大悟,只不过是看的角度不同,或者说,是在用心去照亮了这个他赖以为生的世界,在他后期的诗歌里:是我把有毒的种子//埋进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是为了,终于能//不,是只能,歌唱它们(《它们》)。

从对具体历史的回应,到对自我意识的剖析,再到对生死的形而上追问,最终抵达一种将个人苦难转化为普遍歌唱的诗学境界。他的经历,是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苦难与漂泊的缩影;他的时代,充满暴力与迷茫。然而,他的诗歌之所以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正是由于他从未停留在对个人伤痛的缅怀或对时代的简单控诉上。他通过一种近乎残酷的语言,将个体与时代的苦难作为原料,锻造出指向甚于民族的,人类共同命运的诗篇。雨后,他可能会低头看地上的蚯蚓,一只只地钻出来,他熄火,对自己说:“这,或许就是一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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