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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发生概念:从胡塞尔到德里达(2)

2012-09-28 10:20 来源:反思与奠基 作者:王庆丰 阅读

  胡塞尔认为,“发生”概念首先与先验自我本身的构造问题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首先追问对于我们——与世界有着各种可能关系的主体——具有普遍意义的构造发生的原则,那么,它们就可以按照两种根本的形式划分为主动发生的原则和被动发生的原则”(11)。根据《笛卡尔式的沉思》中的这段文字,有两种先验发生: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接着胡塞尔指出,“对于前者而言,那个我通过独特的我的活动(Ichakte),起着生成、构造某物的作用”(12)。所以,主动发生就是那种思维自我特定活动不可或缺的先验发生,而被动发生则无须行为自我参与。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构成了胡塞尔晚期现象学著作的全部主题。(13)   主动发生的“独特的我的活动”是一种“共同体化而具有社会性的我的活动”,然而我们还得建立这种社会性的先验意义,由于本身是在特殊能动性的多样综合中被结合起来的,所以,在通过前给予意识方式而预先给予的对象这一根本的基础上,已经源本地构造出新的对象。所以,这些对象就在意识上表现为造出的产物。这种源本的一般性意识是一种能动性。通过这种能动性,那种一般性的东西本身才得以作为对象地构造出来。

  但是,“任何一种有必要作为最低阶段的能动性的建立,都要以一种前给予的被动性作为前提。当我们探究这个问题时,就会碰到在被动发生中的构造。”(14)所谓生活中作为单纯在那里存在的物体而现成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东西,是通过被动经验的总和,以它自身本源面目而被给予的。当这些精神能动性完成它们的综合成果时,被动的综合总是继续为它们提供所有的质料。那个在被动直观中被前给予的物体,继续在一种统一的直观中呈现出来。在这种能动性起作用时,或者说在这种能动性中,那种前给予性就会继续表现出来。“我——那个自我——之所以第一眼就能经验一个物体,完全是由于一种本质方面的发生。这种情况不仅对于现象学发生,而且对于通常的心理学发生,一概如此。”(15)

  那么,如何理解胡塞尔从静态现象学转向发生现象学的性质,究竟是其思想的深化或推进还是转变或突破?就胡塞尔思想发展的时间顺序来看,毫无疑问,静态现象学位于发生现象学之前,静态构造是发生构造的引导性线索。如果没有这种充当引导线索的静态的构造,胡塞尔无法过渡到发生现象学。但是从理论逻辑上看,作为发生的构造的结果,静态的构造理应迟于发生的构造,静态现象学是对发生现象学结果的描述。无论两者的前后关系如何,其实都无关紧要。因为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具有相同的理论本性,都属于先验现象学的范畴。尽管胡塞尔至少从20年代初起就试图从方法论上把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明确地区分开来。但是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转向,仅仅是先验现象学之系统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内在转折。所以,胡塞尔从静态现象学向发生现象学的过渡只是一种思想的深化或推进而不是转变或突破。在德里达看来,胡塞尔现象学的发展从未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逻辑研究》(1900-1901)开辟了一条道路,众所周知,整个现象学就是沿着这条道路深入发展。直到这部著作的第四版(1928),这条道路仍没有任何根本改变,也没有任何重大变动。”(16)《观念Ⅰ》和《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继续发挥了《逻辑研究》所开辟的这条道路。在《危机》和其他相关文献中,特别是在《几何学的起源》中,《逻辑研究》的概念预设仍在起作用,尤其当这些预设包含着意义和一般语言的所有问题的时候。

  胡塞尔深受布伦塔诺的影响,坚定哲学本身是一种严格科学的信念: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得到探讨。哲学是严格的科学,这一信念必须得到鲜明而真诚的表述。自最初的开端起,哲学便要求成为严格的科学,而且是这样的一门科学,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要求,并且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但是“哲学在其发展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能力满足这个成为严格科学的要求”(17)。胡塞尔通过对哲学的新的论证,严格的哲学将以先验现象学形态出现,它将为经验的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奠基。“哲学本质上是一门关于真正开端、关于起源、关于万物之本的科学。”(18)正是胡塞尔的这一哲学观引发了20世纪哲学家们对“起源”的思考。胡塞尔一生的现象学研究都没有背离这个最原初的宗旨,无论是静态现象学,还是发生现象学都是其追求作为严格的科学的哲学、为科学进行奠基的努力。胡塞尔依旧行进在康德所开辟的哲学道路上,其先验哲学的努力比康德更加彻底。

  就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各自的理论地位而言,胡塞尔显然是将静态现象学看成一种临时性的或过渡性的理论形态,它只具有一种理论操作上的有效性,尽管它对于先验现象学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本身构成发生现象学的理论前提。虽然如此,静态现象学并不依附于发生现象学,静态现象学和发生现象学代表两种独立的先验现象学观念。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构造之可能性条件研究的前进方式或所采取的立场。在这方面,当我们分析构造时,静态现象学的任务是揭示主观的有限性奠基(subjective Geltungsfundierung),而发生现象学的任务是揭示发生性奠基(Genesisfundierung)。静态现象学是静态—描述的分析,而发生现象学是发生—构造性分析的方法,发生—构造性的分析方法也并非发生现象学所独有,胡塞尔在尚未形成明确的发生观念并且在尚不具备明确的发生的方法论意识的情况下,就已经在其具体的现象学研究中采用了发生分析的方法。不可能在发生现象学中消解的静态现象学代表了一种独立的先验现象学观念。因此,静态现象学和发生现象学分别代表着两种独立的先验现象学观念,它们之间不可能彼此还原。静态现象学和发生现象学构成了“现象学的双重面孔”。最终,发生现象学成为了现象学进一步发展的突破口。

  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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