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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陈寅恪研究的反思和展望(3)

2012-09-28 11:3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余英时 阅读

  他的答复基本上和一年多前一样,但他此时对书局出版他的著作,无论新旧,都不再抱任何不现实的期待了。为什么呢?因为早在1961年或1962年初,他已将旧稿集成《金明馆丛稿初编》送交中华,而迟迟没有出版。《年谱》1962年“早春”条编者按语云:

  慧按:蒋秉南(即天枢)见告:当时因先生原作有“黄巾米贼”语,出版方坚持更改,先生不同意其要求,直至先生没世未得出版。(324页)

  蒋天枢1964年亲至广州拜寿,盘桓十余日(5月29日至6月10日),此语必亲闻之陈先生,绝对可信。又1962年5月间陈先生为《金明馆丛稿初编》和《钱柳因缘诗释证稿》(按:即《柳如是别传》)两书出版事,覆中华的上海编辑所云:

  拙稿不愿意接受出版者之修改或补充意见。(见高克勤,前引文,引于《年谱》,325页)

  正可与蒋天枢转述的话相印证。不但如此,陈先生最后在《论再生缘校补记后序》中说:

  论再生缘一文乃颓龄戏笔,疏误可笑。然传播中外,议论纷纭。因而发见新材料,有为前所未知者,自应补正。兹辑为一编,附载简末,亦可别行。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盖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寒柳堂集》,106-107页)

  《校补记》痛驳郭沫若的考证,语多讥讽,读者可自行参究。《后序》末数语坚持“不复改易”的原则,充分表现出他一贯的凛凛风骨。他至死未及见《论再生缘》在大陆印行,是出于他自己的价值选择,并无遗憾可言。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风波

  上面记述了我第一次写有关陈先生的文字及大陆官方的反响。现在我要转入第二次的风波,那已是陈先生身后的事了。关于第二次风波的实际内容,我在《释证》全书中已有详细的讨论,这里但补充一下官方的反响及其过程。

  让我征引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中的叙述,先将事件的大轮廓呈现出来:

  1983年,余英时在香港《明报月刊》的第一、第二期上推出他在1980年代的研究心得《陈寅恪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一年半后,余英时又一次在《明报月刊》上分别刊出《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陈寅恪晚年心境新证》等两篇长文。并在同年7月的《中国时报》上刊载《陈寅恪的“欠砍头”诗文发微》等文。1984年,余英时《文史互证、显隐交融——谈怎样通解陈寅恪诗文中的“古典”和“今情”》一文,分别在10月份的台湾《联合报》副刊上连载五天。

  余英时近十万字的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轮排炮,在海外学术界引起相当反响……1984年8月,署名“冯衣北”的辩驳文章《也谈陈寅恪先生的晚年心境——与余英时先生商榷》在第二二四期的《明报月刊》刊出。如前文已述,“冯衣北”的反驳是在当时任中共中央局委员的胡乔木的指示下及广东省委文教战线负责人的布置下进行的……一年后,“冯衣北”再撰《陈寅恪晚年心境再商榷》一文。两个月后,余英时以《弦箭文章那日休》作答,发表在同年10月号的《明报月刊》上。(496-497页)

  以上引文中的叙事基本上是实录,其中将幕后发号指示的人正式宣布出来,尤为重要。事实上,早在1983年年尾,我已知道胡乔木在积极布置向我进攻了。事有凑巧,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有一位明清史专家来耶鲁大学访问,一见面便向我索阅《明报月刊》所刊长文。我很诧异,问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此文?他说,在他访美前,社科院院长胡乔木曾有意让他出面写反驳我的文章,并说明:只有在他应允以后才能将那两期的《明报月刊》交给他。他婉拒了这一任务,因此也失去了读我原文的机会。很显然的,胡乔木在北京一直未能觅得他所需要的写手,最后才通过“广东省委文教战线负责人”找到了一个“冯衣北”。关于“冯衣北”,陆键东先生告诉读者:

  在胡乔木的指示下,广东省委有关方面开始布置写论战文章。此重任落在1960年代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的一位写手身上,反驳文章先后在1984、1985年的香港《明报月刊》登出。(原注:署名“冯衣北”。)(359页)

  其实“冯衣北”的官方身份我也早在1984年便已一清二楚。这是因为《明报月刊》编辑部为了要我答辩,不得不以实情相告。编者信上说,“冯衣北”的两篇《商榷》都是香港新华社转交的,其中一篇文稿且在北京、广州、香港之间周流了半年以上。所以我在答文中特别点名“冯衣北”是“中共官方某一部门”的代言人。最有趣的是“冯衣北”关于这一问题的响应。1986年“冯衣北”把他的两篇《商榷》和我论陈先生的文字合成一“书”,算是他的“著作”,题为《陈寅恪晚年诗文及其他》(广州:花城),其中大号字四十四页是他的“正文”,而我的文字则以小号字排印,共一百六十七页,作为“附录”。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感谢他;若不是托庇在他的两篇《商榷》之下,大陆读者是看不到我关于陈先生“晚年心境”的一系列文字的。“冯衣北”在此“书”的《跋》中说道:

  区区一支秃笔,竟让余先生产生“某个部门”的错觉,则笔者倒真有点“受宠若惊”了。

  这是一个很巧滑的回答:上半句从我这一方面下笔,而有“错觉”云云,但在他一方面却无一字否认自己“官方代言人”的身份。下半句表面上好像是在响应我的“错觉”,其实却是暗中报幕后主人的知遇之感。只有如此理解,“受宠若惊”四个字才有着落。我的“错觉”不但没有半分恭维之意,而且适得其反,有何“宠”之可言?这里我要特别感谢陆键东先生《最后二十年》对我的帮助。若不是他把胡乔木和写手“冯衣北”的事调查得清清楚楚,并一一记录了下来,我讨论第二次风波的“官方反响”便会发生如何取信于读者的困难了。

  最后我想对《最后二十年》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提出一点不同的观察。陆先生论这次风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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