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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做秀时代(4)(2)

2013-09-09 08:50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孝阳 阅读

  三十
  
  再怎样的痛也终究不过是痛。我妈长长地吐出口气,脸上是死了一般的寂静,一切都在疾速远去。羽毛沉入水底,石头浮出水面。一群孩子在水上飘浮,残败萎谢了的黑色的花在水面呻吟。既然有生,那就一定得死。
  
  我妈说,唐婉是一个好孩子。
  我眯起眼,打量着阳光下的世界。阳光下的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泡泡,在不停地膨胀,令人恍恍惚惚。一阵风忽然极为轻快地从头­与肩膀连结处吹过,一些花儿艳丽无比。不远处,一个俏女人,唇红齿白,嫣然一笑。
  我妈说,这些天,你去看了她吗?
  我没吭声,我的影子正在地上蠕动。它们首尾两截,惊恐万分。
  
  我喜欢姐姐唐婉,从小,就喜欢与她在一起。她常牵着我的手,到哪里也不放下。许多人说我是姐姐的哈巴狗。我听了,一样开心。做狗有什么不好?只要是姐姐的狗。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做人有什么了不起。唐婉的手很白,而且软,小小的,虽然也是脏兮兮的,可握着它,心里踏实,感觉就像是在云朵里走路。
  
  小时候,我们经常用手指互相掐来掐去,谁也不准说疼,你掐我一下,我掐你一下。我往往会把她掐得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可奇怪的是,我却从来就没被掐疼过。一开始,我以为她手指上的劲儿小,掐不疼我,后来,我知道了,她只是舍不得掐我。
  
  那年夏天,我与唐婉在河边玩儿。我们肩并肩坐在草地上,往河里扔石片,比赛谁扔得更远。输了的要被赢了的刮鼻子。石片跃过水面,溅起一圈圈波光鳞鳞的涟漪。我吹呼大叫,唐婉也笑。扔十遍石片,我总能赢上八九次。唐婉的鼻尖很快就被我刮红了,可她仍嘻嘻地笑,一点儿也不恼。后来,我们都有点儿累了。唐婉躺在草地上睡觉。我就坐在她旁边,看她睡。她睡觉的样子可好看了,人侧卧着,缩成一团,脑袋枕在手臂里,脸红扑扑的,让人恨不得在上面咬上一口。我用手偷偷摸了几下,又滑又嫩。唐婉咯吱一下笑出声,问我在干什么?我憨憨地笑,随手摘下一片草叶,含在嘴里吹起来。唐婉喜欢听我吹曲子。我更喜欢吹给她听。没过一会儿,她真的睡着了,发出均匀又细微的鼾声。那鼾声像小猫的细爪子,在我心底拼命挠动。四周寂静无人,蚱蜢在草尖上跳来跳去,河里的水哗啦啦地响不停。我莫名其妙地烦躁起来,总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忽然似乎明白了什么,便悄悄伏下身,小心翼翼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这才心满意足,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得要死去。我爬起来,开始去采花。河边的灌木丛中到处是一朵朵红白相间的小花,花朵很小,却非常香,深吸一口,香气可以渗到骨头里去。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非常喜欢它。我决定把这河边的小花都采完,然后全堆在唐婉身上。我快活地笑出声,为自己这个念头。我想唐婉在醒来后见到这么多花一定会开心死了。
  
  后来,我与三个差不多大的孩子打了起来。他们抢过我手中的花,并且抛入河中,说,那些花全都是他们的。我没理他们,这河不是谁家的河,这花开在河边,也不是谁家的花。我走到一边,继续摘花。他们生气了,冲过来,伸胳膊蹬眼,绊来一腿,将我掀翻在地。我一下子热血冲头,觉得这真是太欺负人,捡起地上的石子猛砸过去,却忘了自己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这种反抗只会激起他们更大的怒火,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耻辱。他们立刻像一群被人踩着脚的狗,狂吠着,扑过来,两个人死死按着我的手脚,另一个人抬起腿朝我肚子上死命地踩,踩了一会儿,见我不作声,蹲下身,朝我脸上扇耳光,一边扇,一边还说,杂种,你他妈的不打就不老实啊。是不是非要挨耳光,心里才爽?
  他们打得心花怒放。这个打累了,就换另一个来。说来惭愧,到今天我仍然记得清清楚楚——他们共打了我四十九个耳光。我的脸很快被扇肿了,打到后来,连疼痛的感觉都没有了。我咬着牙,瞪着眼,在心里一下一下数着数,始终没叫疼。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儿佩服自己。不过,当时为何不吭声,不喊救命什么的,倒让我纳闷了许久。是不想让唐婉看到自己这个衰样还是其他什么?这应该是心理学家一个好的研究课题。我记得自己心中那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爬起来,用石头砸开那几个孩子的脑袋。我来回挣扎,像个愚蠢的傻瓜。
  
  这个时候,唐婉醒了,发现我正被人狂揍,尖叫着,冲过去,张口就咬。她的劲儿真大,那三个孩子的脸一下子就被她抓了个稀巴烂,而其中一个比她还要高出少许。他们放开了我,惊慌逃窜。我爬起来,捡起石头朝他们的背影扔过去。唐婉也扔,她扔得又远又准。那几个孩子哎哟叫着,跑得更快了。
  我忽然停下来,看着唐婉,说,你比我扔得远。
  唐婉没应我,走过来,摸着我肿得发亮的脸,眼泪汪汪,说,你怎么不叫疼啊?
  我说,我不疼。你扔得比我远,可为何比赛扔石头时要故意输给我?
  唐婉没理我,只是心疼地摸着我,一个劲儿地掉眼泪。
  
  为什么唐婉要故意输给我?
  我默默地站在唐婉面前,握紧她的手。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淘气地笑,用力掐我的左手,好像那是一件极为有趣的玩具。手上出现月牙状的紫痕,一瓣一瓣,血一丝丝地渗出来。她凑过嘴,伸出舌头,小口小口地舔,啧啧有声。我微微笑,右手食指屈成团,在她鼻尖上轻轻地一刮。她脸上就迅速飘过一缕潮红,怔怔地看着我,然后妩媚地一笑。她真好看。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
  
  三十一
  
  我妈说,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弹簧。
  我能理解我妈的话。我妈曾经与各种弹簧打了足足三年交道,家里因此也多出一些大大小小的弹簧。那时,唐婉已经嫁人,唐缸在外面上大学,我在念高中。我妈在弹簧厂上班。路很远,约十来里,全是泥巴路,晴天,一路灰尘;雨天,一团浆糊。那段时间,工厂经常发神经,说要三班倒,我妈就不得不半夜回来,或者半夜出门去。这很郁闷,我老担心我妈在路上会遇到什么麻烦。这段路不大太平,时时能听到一些令人皱眉的事情。我问我妈,若遇上坏人怎么办?我妈就笑,从裤兜里掏出一根弹簧,弹簧不大,钢丝很粗,前面一端被老虎钳拉直,而且磨得非常尖锐,可以团握在手中。我妈比划了一下,笑着说,用这个在他们眼睛上来两下。我很怀疑这种武器的效果,它的威慑力还不如我的同学自制的一种钢锯条刀。也许,我妈所求的只是一种自我安慰吧。
  我妈拿回家的弹簧还派上了其它许多用处。譬如做拉力器,可以锻炼臂力;或者将它们拉长拉直,穿在阳台上用来晾衣服;又或者用钳子将它们一节节剪下,钉在木板上,做成一只只灵巧的捕鼠器。说来有趣,我妈还拿这些捕鼠器在菜市场卖了一点儿钱,可把我乐坏了。但所有的弹簧最后全变了形,不见了。
  
  我妈眼里挤出几滴浑浊的泪水。她说,我当时真瞎了眼,鬼迷了心窍啊。我妈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痰,接着又吐了一口,然后忽然抬起手,用力扇自己耳光,一下又一下。她的胸脯像爆米花的老头儿的风箱一样,发出一种干瘪的声音。我拽住她的手,没让她继续打下去。我妈的话跳跃性很大,不过,我都能听明白。说句老实话,我也认为我妈当年是鬼迷了心窍,也确实该打,为过去草率的决定付出代价。但她毕竟老了。
  她的手又黑又瘦又干又小,食指乌黑,到了冬天特别疼。有一次,我妈疼不过,差点儿就操起菜刀把这根食指切下来,吓得我半死。我带我妈去看医生。医生说,这是年轻时浸多了冷水造成的,没有药治,只能好好保养。医生给我妈开了一大堆药,但全没有用。我妈的手仍像一块干裂丑陋的树皮。我握紧我妈的手。我的手掌又厚又大又软,白润中隐隐透着血色。
  
  我妈挣扎着,喃喃说道,你说她会恨我吗?
  我说,不会。换我是你,那个时候,也可能会同样做。再说,姐姐很好。说真的,她现在看起来就像天使。
  我妈的泪水扑簌簌掉下来,烫得我心里一阵发麻。我妈直愣愣看着墙壁,脸色惨白,仿佛墙壁里面有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但视线却又似乎穿透了墙壁,停留在一个不可名状处,一直在不停地哆嗦。
  我妈咬着青白色的嘴唇继续说,她一定会恨我的。我这辈子就是对不起她啊。我妈说得很慢,一字一句。每一个字就像一把刀子,每说一个字,嗓子眼里就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这短短一句话,仿佛耗尽了她平生气力,整个人的精气神在说完这句话后似乎一下子全泄光了。她的身影更小了,颤巍巍的,像一只忽然来到阳光下的小老鼠。
  
  我没有骗我妈,唐婉真的像一个天使。尽管她肩上没有翅膀。也许疯癫就是一汪清泉,能将人心底的脏东西全洗得干干净净。半个月前,我去看了她一次,她正托腮凝眸,望着墙壁上的一大团发了黑的水渍,眼神风轻云淡。她一直在笑,笑意盈盈,笑容比刚打出来的棉花还要软还要白还要甜还要醉人。
  我默默地看。死亡的虚无像真空一样令人失重,不堪忍受。所有的梦魇皆源自于对死亡的诅咒或屈膝或讴歌。而当疯癫来了,死亡的面具被搁置,并落满灰尘,人们也许能够接近生命的实质。
  ……
  一切文明的实质或许就是疯癫。只不过,当这种疯癫为人接受、习惯、并信仰,最终成为宗教或其他。譬如科学,它是什么?它的本质是把一切存在当作客体,进行分析和征服,这里包含两种态度,一是毁灭性,二是研究性。研究性并不能阻碍毁灭性前进的步伐。一个研究火山爆发的科学家是没有法子来阻挡火山的爆发的,充其量,他只能提醒、预测,尽可能减小灾难所造成的危害。刀不危险,只是块铁,用铁制成刀并用它杀人的人才是真正危险,而事实上,人就一直在这么干着。这难道不是疯癫?
  科学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手段,但绝不是惟一一种。人的精神也可以在天平上称出有多重吗?科学永远是一个相对正确的过程。它不断接近终极真理又无限远离它。科学通过实验显示结果,结果是可以确定的,分析的,可以用一组数据加以表达。数学是科学之母。但科学无法表达混沌,它至多能抓住混沌中的某一点儿某一剖面。而每一点儿都是变化着的,也是与其它点不同的,科学对此无能为力,它无法将整个混沌都纳入其体系之中。科学具有认知性、功利性、实用性。所谓西方现代文明也就是建立在这一体系上。但人类已被所谓的科学推至一个可以随时毁灭的悬崖边缘。有人戏言,第四次世界大战所使用的武器只会是石头与树枝。这难道不是疯癫?
  科学探索无限未知的原动力建立在怀疑一切的基础上。每一次进步都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用一个蛊惑人心的口号来说,搞科学的人不仅要敢于怀疑,更要善于怀疑。怀疑是什么?往俗一点儿说,即不信任,或者说有条件的信任。换句话说,科技越发达,人类越无法互相信任。这难道不是疯癫?
  
  我看着唐婉,听见心里巨大的呼喊声——这个世界其实也是一根弹簧,迟早会被我们拉坏的,再也恢复不了原状。我笑起来。毕竟,我在这个世界里微不足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它的存在与毁灭也就应该与我无关。
  我轻轻喊道,姐姐。
  唐婉忽然有些羞涩,手指缩回来,局促地交叉,扭来扭去。我的到来似乎直到此刻才打破了她寂静的世界。她或许意识到自己正穿着件粗糙而呆板的蓝白色相间的条纹衣服,忽然拿起衣角放入嘴里嚼,嚼了一会儿,吐出来,想了想,又塞入嘴里嚼。她在咀嚼的过程中很快就忘掉了我刚发出的那个令她不安的声音——她并不是谁的姐姐,她已经根本不必扮演什么角色。她只是她自己,名字等等符号对她而言,毫无意义,她存在着,不能说无意识,但她的意识与这个现实世界毫无关联——她又沉入冥想中,依旧露出纯粹而干净的笑容。
  她已经不再记得曾掐过我的手,舔过我手上的血,当我刮她鼻子时,她脸上还泛起过潮红。我的声音就像一缕风,吹过了,也就是了。我没有再打扰唐婉,走开,来到院长办公室。这是唐婉呆过的第七家医院,我深深感谢这位院长。这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并不把疯子当病人看,他与我一样认定——这些疯子,只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好的生活上的照顾。让他们愉快,让他们安静。
  院长叫舍利佛。人人都这么叫他,他的真名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长相与传说中的舍利佛有一些相像。
  
  我问过他,为什么唐婉在来到这间医院之前所呆过的那几处地方都不把疯子当人看?甚至不把她当成病人看?
  舍利佛笑了,疯癫是最纯粹、最完整的错觉形式。它视谬误为真理,视死亡为生存,视男人为女人。它是一面镜子,不反映任何现实,而是秘密地向自我观照的人提供自以为是的梦幻。在这里,人可以成为神,现实种种不如意可通过他们自身的心像得到修正,这无疑是对现实世界的极大冒犯,当然要诉之以禁闭与惩罚,以提醒他们是人而不是神。其二,疯癫的诞生有很多种原因,譬如,人过于依恋自身;虚妄自恋与自身认同;原罪感及某些阴影带来的自我惩罚;被种种欲望愚弄最终诉诸于疯癫以渴望逃避或是超越。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些疯癫者的行径无疑都是“非人”化的,它不在公众的认知范围内,这让公众觉得害怕——因为,他们在疯癫者身上隐隐约约看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会让他们不断地质疑人的意义——这是一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所以公众选择将疯癫唤醒、消灭一切“非人”的行为。然后,大家都是一样的,都是人,都仍然可以继续浑浑噩噩活去。
  我也笑了,你说的都是福柯说过的啊。这样明目张胆地抄袭不觉得害臊?亏你还是个佛徒。
  舍利佛说,谁说的并不重要。只要说得有道理,为何要拒绝?我们所说过的,无一不是前人所述及过的,只不过,换了一些表达方式、添加了一些花里胡哨的词汇罢了。你呀,就是过于执着于相。
  我说,昨天你拉了屎。屎很臭。你能不能不拉屎?如果不能,又何来无相?人有八苦,生、老、病、死、恩爱别离、所求不得、怨憎相会、忧悲愁烦。此八苦受人之肉身局限,无法堪破,也毋须堪破。佛言堪破,只是思辩上的破。肉体上的疼痛一样让他无可奈何。佛不是一个遁世者,而是一个积极的入世者。他以为诸受皆苦,故言四圣谛,为人世间抓出三十七道品的药方。他太急于开出药方。急了,就躁了,动不动拿一些小概率的事件来说法,并由此及彼;常如一个急于获得承认的孩子,时常故作惊人之语,或语含胁迫;并且还往往忽视了一些基本逻辑。譬如,人身如华瓶盛粪尿,粪尿是污垢吗?如果是,为何要吃污垢浇出来的水果蔬菜?莫非质本洁者都离不开污垢的哺育?抓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有点儿像白眼狼,终归不好。既然做不到餐风饮露,又不想早早饿死算了,似乎也大可不必整日愁眉苦脸说粪尿是污垢吧?入药三分毒,佛亦心知肚明。他的智慧或早已深刻洞明大众的愚鲁,所以他也很会抓药方。佛的修行之法,简单点说,就是调教,如同人训化猴子,一只手拿着香蕉,另一只手拿着大棒,再加上青灯古寺香火梵唱等必不可少的道具——理念,不断重复、最简单、也最有效的仪式……绝对可以让所有的猴子从最初拒绝,至逐渐机械、习惯性地服从,进而无条件服从。佛有金刚怒目,金刚是来护法的,不是来吹拉弹唱的,所谓的护法就是殴打那些还不听话的猴子。请问,佛的无相在哪里?
  
  舍利佛大笑,你说得那是佛教。很惭愧,佛教越来越成为一些人的谋生工具。但佛与佛教不同。佛所体现的是顿悟,一个存在于个体身上的真如。而佛教是属于公众的,或者说它是一种工具。佛在彼岸,佛教在此岸,佛教当如过河之船,有人搭船过江,有人江心翻舟,还有人靠在这江上撑舟以求谋生。佛教是一种被世俗化的组织,它所以传递给人们的仅仅是佛的一些片爪只鳞。世人为了这些片爪只鳞各逞机谋,所以唐僧取经,取回的只是成佛的欲望。明悟是一种安静的喜悦,是思想与天地之间产生的一种和谐的共振。它并不只存于一个想当然的世界,它客观而又真实地微笑着。迎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一面镜子因为万丈滚滚红尘,泛起一圈圈涟漪,但涟漪是会不见的,镜心会在某一时刻彻底通明。佛对“十四无记”不予置答。要回答那些问题,必须跨越所有的悖论。这些悖论是符号逻辑的,我们所了解的客观真实便是建立在这些逻辑之上。言语的障让我们无法解开这些逻辑内核上包裹的羁绊。佛不说无妄,非是妄不可说,实是无法说。明白吗?
  
  舍利佛说着话,为自己倒了一杯清水,拈起一根已枯萎的草扔入里面,说,你看见了什么?
  我说,草在水里。
  舍利佛说,草在水里,你也在水里,把自己静静放入其中。泥土随着草的根须胡乱蜷曲,它们看起来似乎很是疲倦,显得很脏。然而,水无声,草亦无语,生命在水中央慢慢舒展开自己的躯体。诸多红尘中的疲乏随着水的滋润悄然逝去。仿佛有什么东西正从梦中清醒过来,就连这个玻璃杯也因此散发出蓬勃生机。这便是佛的真义。
  我说,屁话,这只是思辩。
  舍利佛说,这是感受。你的心还没有静下来。
  我说,佛并未得天地自然之理。欲界、色界、无色界,哪来此般泾水分明?欲界、色界、无色界皆为自然之一有机部分,并不真正存在高下。一个人因为渴望获得愉悦去读书、学佛、赌博、嫖妓皆无可厚非。他们发乎自然的渴望就是最好的理由。一切道德都是强者对弱者的要求,都是居高临下的形而上的存在。个体的人可以去做他们想做的事,只要他们的行为对他人在个体意义(不是社会意义)上没有损害。如果人类还会存在,迟早有一天,人会进化成不必依靠社会就能如树一般从阳光、空气中获得食物等等,那时,个体的人将凌驾于社会人之上。社会是一个怪胎,它的根本特质是对人的异化、物化。红尘滚滚。也罢,能在某一个时刻,为自己端来一杯清水,把自己身上、心上的灰尘洗洗也很好。至于这杯清水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过,有必要申明一点的是,我喜欢的清水是自然。它不以生、老、病、死、恩爱别离、所求不得、怨憎相会、忧悲愁烦等等为苦。“苦”只是一个臆想出来的名词。它在很多时候会成为一种嘲笑,嘲笑一切把它看得太重的人,包括你。
  舍利佛说,其实我们说的都是一回事,只不过,佛在言其智慧时,使用了诸多术语,而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与文字其外延常常模糊不清。因为人们阅历、知识结构的不同,对许多概念的认知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这样会丧失沟通的平台。我说的话你听不懂,或者说,我想要表达某个意思,但你却从我的话里听出另一个意思。
  我说,你的意思是让我先把佛经全他妈的背一遍?!
  舍利佛笑着,仰起脖子把这杯水一饮而尽,术语是必须的,就像温度计,无以此,则得不出一个精确的比较结果。有人认为二十摄氏度热,有人却认为冷,术语的价值不在于传递冷与热的感觉,而是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每一个人根据这些为大众所认可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再对这些术语得出具体的感觉。
  我笑着说,可我看佛经如看天书。我承认,术语本身是为了方便沟通,对一些概念进行整合和规范,可若一昧对术语再行曲折,就晦涩了点,你拍拍胸脯,佛经上有多少是人话?何况误解是无法避免的,你敢肯定你现在所谓的领悟到的佛的真义真是佛真正想表达的吗?
  舍利佛说,佛只是一种智慧。你在学习它时,太存了求解之心。智慧不是知识,它不能给你饭吃,不能给你衣穿,但它能让你安静,让你喜悦。这世上的确没有两片叶子,你的确是惟一的,但这并不能说明更多,这只是一种客观上的庸俗存在。智慧才是让你从这无数个浑浑噩噩没有意义的惟一中清醒过来的方法,它携来深刻的审美体验,汹涌澎湃,令你热泪盈眶,让你面对孔老夫子那句“朝闻道,夕死可矣”露出微笑,让你在千万个人中成为真正的惟一。安静、从容、喜悦、感受……噫,我越来越喜欢这些单纯的词汇。它们本身所蕴含的东西远远大于我们现在所赋予它们的。
  我呸了一声,你丫有种,连孔夫子也搬出来了,只不过你这句话,非但不是佛之言语,反而有道之皮毛。身为佛徒,羞也不羞?
  舍利佛又笑,都一样,都一样。
  
  我喜欢舍利佛,尽管我们的言语赘长而且看起来毫无意义。不过,令我诧异的是,我与舍利佛所谈的明悟、安静等都没有在我们自己身上见到,反而在唐婉这些疯癫者的身上似有所见。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心甘情愿地来到疯人院,当然,是舍利佛主持下的疯人院。
  
  舍利佛办公桌的玻璃板下不为人注意的一处,压着一帧唐婉的相片,上面还叠着厚厚一叠书。我是无意中挪开这些书籍时发现的。唐婉在荡秋千,穿着那身难看的衣服,整个人却如一只轻盈的蝴蝶,像是要飞到秋千上去。唐婉有着纤细的腰身、尖挺的乳房、颀长的四肢,身体在阳光下接近于透明。她真美。我不知道舍利佛是在什么时候拍下这张照片的,但从照片的背景可以看出,这并不是在医院里。舍利佛是什么时候把唐婉带到外面玩儿去的?这似乎超出了一个医生的职权。我把书本放回原处,并没有对舍利佛提及此事。我敢肯定,舍利佛喜欢唐婉。但我同样敢肯定,他并不能带着我姐姐真正离开疯人院。他是一个明白人,也只有在疯人院里,他才可以长久地、默默地注视着唐婉安静的脸庞。
  或许,舍利佛不知道唐婉发疯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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