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做秀时代(3)(4)
2013-09-09 08:54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孝阳
二十六
天空暗了下来,地面上泛出点点幽光。天地或许是有生命,这种生命也许无边无际,伟大至极,不过,依据几千年薪火相承的常识可以做出判断——它们的存在与人毫无关系,“伟大”这个煽情的名词只是人一厢情愿的理解。天地并不会在意自己的伟大。
墙壁是白色的,水渍是白色的,窗台是白色的,树叶是白色的,地面是白色的,脚印是白色的;木床是白色的,枕头是白色的,皮肤是白色的,牙齿是白色的,所有的人全都是白色的。
我潸然泪下。夜在外面,我在屋里,所能面对的只是自己的幻觉。我叫陈韪,这很搞笑——“陈韪”是谁?它的存在又意味着什么?这些我都不清楚,但这就是我全部的生活。因为这,我近乎一个白痴,一个偏执的白痴,一个远处于热闹与喧哗之外的白痴。我得承认,我确实应该是一个白痴,我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形容自己了。
时空静寂无声,像一粒水珠悄然凝结。水珠上面有我的影子,不过,它们都已经变了形,或凹或凸或扁或圆。我几乎认不出它们是谁。还好,常识告诉我,此刻的这个时空里,只有我一人,并没有别人。我判断的依据便也缘此。这有点儿悲哀,常识是一根拐仗,也仅仅只是一根拐仗,它并不能帮助我们攀上山峰,而且,很多时候,它会忽然横着躺下,像一个无赖小儿,不把我们摔个啃嘴泥,便不罢休。常识会成为陷阱,而这也是一个常识,悖论让我深陷于焦虑中。在无可言明的焦虑中,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说,不停地说,唇干舌燥,力竭而死;二是沉默,然后,失语,死去。结果都是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如何死法,生活本身不会有什么质的区别。
是否还有必要诉说?是否诉说就真的能够遗忘?我在一间间逼仄狭小的屋子里徘徊。每一间屋子里都有一些人,但只分成两种人——医生与病人。人数不等,乍眼望去,很难分清他们之间的区别,若仔细看去,还是能看出些许不同。医生多半一脸冷漠、目光冷酷,样子很有点儿像冥暗的天空。这也难怪,他们若不居高临下,不把病人“非化人”,又哪里来的资格与权力,举起手术刀剖开病人的肚子?这种冷漠与冷酷必须存在,它是整个“社会”的基石,是维持秩序,搭建体系,制订规则的力量之源。
到处都是福尔马林的药水味。一个女人光着身子,挺着肚子,抠着鼻屎。看得出来,她非常享受,嘴角竟然溢出若有若无的笑容,这种笑容与悉达多拈花时的笑容差不多。她没有看我,专心致志。我在屋外默默地看着她。她的身体每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浸泡在渗满这种福尔马林味的空气中。
一切事物的指向最终也只是毫无意义——包括老子口口声声的“无为”。“无为”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一种“有为”。这世上的智慧或全是垃圾,全他妈的可笑至极。它们或许是工具,但其功能只在于让人也成为另一种“工具”。
古老的教义被千百年来的尘埃玷污,翻开一页页发黄的书,那些渴望教赎的人在教堂里面忏悔,在教堂外面杀人。杀人,为的是能找到一个心安理得的理由,从而进入教堂,忏悔。这是一个死结,就算有一把亚历山大的剑,那剑上也染满血迹。没有谁肯彻底放弃,放弃生命,放弃尊严。那些用尽各种古怪法子自杀了的人,至死也不肯放弃“绝望”。
语言、文字、思想的悖论,让人任意揉搓着自己,揉搓着别人。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本身就是一种存在。这不是偷换概念,而是一种须陀纳芥子现象。万物的生,万物的逝,都如电如梦如幻似泡影。
人会思想,所以人绝对是一个荒谬。我在屋子里喃喃自语。屋子无所不在,每一个屋子的外面都是一个更大的屋子,它们一个挨一个,套得整整齐齐,套得犬牙交错。我默不作声看着女人的身影从我的胸膛上缓缓蠕过。蚕在咀嚼桑叶,沙沙地响。桑叶会是“心”状的。白色的丝,白色的茧,白色幽不见底的时空中,谁能从那里走出?一行行文字在眼前轻轻跳跃,或浅薄或深刻或幼稚或成熟,而这并不与表情有关。它们或哭或笑或互相嘲讽。
我手上的这个世界到底是轻还是重?有人弯下腰,在一个乞丐面前轻轻放下一枚硬币,并滴下几颗真诚的泪水。那曾经是我,但怜悯的施舍,不管以何种形式进行,都不能触及“社会”深处。“社会”是没有灵魂的,只有意志。我看着屋子里的女人,露出苦笑,她的灵魂因为疯癫而纯净,虽然她正在津津有味地吮吸着手指头。
我“病”了。我在“生”与“死”之间。这两个名词里的不可名状处正有一束幽光在悄无声息地流动、静止,茁壮、萎缩。总有一些东西在生活之外,它应该能超脱喜悦与苦难,它根本就不是什么八苦、四圣谛、十二因缘。它所关注的只是人本身的存在。这是一粒晶晶亮的水珠。我欲触摸它,可还没等我走近,它便一闪而逝,恍惚不曾出现过。它并不愿意让我知晓它的秘密,但它为何还要让我看见它的影子?黑色的海依旧在窗外沉默,沉默渐然成为我的习惯。当一个人在心里说了太多之后,他在生活中就只想闭上嘴。闭嘴,也是一种生活姿态。不管如何,我都不得不摆出一个姿态,否则,我极可能会被立刻赶出这所房间。
小慧,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
有人说,所谓的作家,不过是一群极力以假乱真、以图唤起一些人心深处强烈而危险的情感的家伙。因为女人总是极力在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中寻求能够迷惑她们的新奇东西。然而,在她们看来,周围的一切都索然无味,包括大自然。而小说却构成了一个可以滥用全部感受力的环境。它使灵魂出壳,从而进入一个虚幻的情感世界。在各种损害妇女健康的原因中,最近一百年来小说的无限倍增也许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一个女孩儿在10岁时就用读小说取代跑步,到了20岁必定会成为一个忧郁的妇人,而不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小慧,说这话的人还是叫福柯。请你原谅我再一次提到他。我“病”了,我与他重叠了,虽然我不是同性恋,更没有他有趣、好玩、深刻,但我身上的某一部分深深地契入他的灵魂中。这很难受,非常难受。小慧,你知道吗?那个舔手指的女人正用手猛力抠脖子,仿佛要把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抠出去。她面无表情,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疼痛。她的指甲并不长,但很快就把脖子弄得鲜血淋漓,像一条被抠去腮的鱼。她趴了下来,在地上蹦。眼珠子朝上翻着,好像看见我了,竟然露出笑容。
小慧,你在哪里?为何我听不到你的声音?你不是想听讨债鬼姐姐的故事吗? 难道你不想知道那一间间白色的房间是什么地方?那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又是谁?她并不是讨债鬼姐姐,与我也没有更多关系。我只是看见了,还听说过一些关于她的事情罢了。她是一个疯子。至于为什么疯的,我就不知道。“姚坊”里的疯子总是很多,任何一个理由甚至是行人走路的姿势都会导致疯癫症的发作。有没考上大学疯了的,有考上大学疯了的;有没饭吃疯了的,有吃得太饱疯了的;有没有爱情疯了的,有爱情太多无从选择疯了的;有子女不孝顺疯了的,有自己看子女不顺眼疯了的……太多太多了。
小慧,我之所以认识那个女疯子,是因为我遇见她时,她正躺在一个男人身下哼哼唧唧。那男人显然不是疯子,看到我来了,提起裤子就走。那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认识他,他每天上班下班都要路过我的窗口。有时,譬如黄昏,他偶尔还会与他妻子一起手拉手从我窗口前踱过,一脸幸福。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那天半夜跑到空荡荡的大街上,而恰恰我又遇上了他。这里有什么原因我也弄不清楚。我只是觉得他应该在跑开之前,帮那个女人把裤子穿好。毕竟那是在街上,那是一个公众场所,高架灯又是那么亮。他最起码应该把那女人弄到小巷子里去干那回事,而不是在高架灯下。虽然“灯下黑”,但毕竟会有一点儿响声。
小慧,我的头很疼。自从我不与人打架之后,就天天头疼。你想听我的故事吗?它们或许没有什么意义,但我可以发誓——它们都是真实的,若有一丝虚假,叫我永生永世,都天打雷劈。小慧,我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了,我现在好像是在一个房间里,周围有一些人影晃来晃去,这些人影里会有你吗?小慧,我很疼。我真的没有趴到那个女人身上去,虽然她全身赤裸,充满了邪恶的诱惑。
小慧,我喜欢女人,但我深知,就算我能进入那女人的身体,也无法进入那女人的世界。女人的身体并不是我梦寐以求的。欲望并不能像野草一样四处疯长。人之所以是“人”,一“撇”一“捺”之所以能够直立行走,可能还是因为他们能够恰如其分地控制。一“撇”如果骑在一“捺”上,“人”就成了“入”了。“人”并不意味着整天就惦记着干那一回事。是这样的吗?我开始帮那女人穿衣服,那女人的皮肤甚是粗糙,上面像是有一些沙粒在滚动。手指烫了,我扭过脸。一辆车闪着红灯轰鸣着忽然从远方扑来,停下,一些穿着制服的人跳下车,不由分说,当胸就是一脚。他们真狠,还用脚踩那女人的下半身。小慧,我被他们打得每一块骨头都散了架。女人被扔上车,车开走了。再后来,我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时间与空间在屋子里回荡,一层一层,它们会将一切痕迹抹去,不留下一丁点儿东西,包括虚空中的死寂。万物进入另一个时间,并被另一个空间高高抛起。不过,现在,它们很快便支离破碎了。不知道因为什么,一些色彩斑斓的东西突然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发出呜呜的响声。四周墙壁很白,白色似乎在扑簌簌往下掉。这些奇妙的幻觉在雪白的颜色里慢慢蠕动。样子很好看,我忽然笑了,乐不可支。
一个朋友说,他喜欢雪,它们让裹在风里的阳光变得苍白,没有了力量,也让他得以找到一种纯粹的纯净。他把《新华字典》上两个近似意义的词汇重叠在一起,他喜欢这个“纯”字,尽管它的发音与“蠢”字差不多,事实上,它们在现实生活中也非常接近。“纯”是别无机心的,孱弱的雪花,落在躁热的人群里,会迅速消失,但它们仍然爱,只是付出。没有哪一片雪花会因为惧怕被人踩脏又或被人抱怨其寒冷而做逃兵。它们漫天飞舞,前赴后继,终于,滤尽了空气中最后一粒尘埃。白日蔚蓝,黑夜肃穆。苍穹像是有生命的东西。那朋友热泪盈眶。他说,在那一刹那,他确实触摸到一种伟大的生命。
我一直不大喜欢那朋友。只要给我一面镜子,我就能在里面找到他那张矫情、虚伪的脸。他的脸偏圆,后脑勺有一小撮毛高高翘起,这让他显得精神抖擞,也让他像极一个标准的逗号。逗号与蝌蚪差不多,蝌蚪会变成一只癞蛤蟆,当然,若嫌癞蛤蟆过于丑陋,那么还可以变成一只青蛙。这让我时常怀疑他是否会被汽车轧成肉饼。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翻一下大百科,上面有很多关于青蛙习性的乏味的叙述。当然,我并没有把他称之为青蛙王子,那太抬举他了,我从他出生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绝不渗水的白痴。
二十七
我妈说,我没生下来,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蠢,而且蛮。动不动就拳打脚踢,忽而拿拳头顶起我妈的一小块小腹,忽而在哪儿踹上一脚,让她没有半刻安宁,结果吃什么吐什么,若是闻到晕腥味,呕得就更厉害,苦胆都吐出来了,吐得她眼睛发绿,手足麻痹。后来没法子,只好求巫婆,送上一篓红薯,在旁边静候了几个时辰,这才闻到仙声,说我五行奇格,命硬,是个男娃,得去找一些黄花闺女的长头发,加无根清水煎熬,日服三次,如是,戾气化尽,胎便自安。
那年头的黄花闺女倒多,并不需要像现在得跑到幼儿园里去找。但无根清水是什么玩意儿,我妈就不明白了。等到送上第二篓红薯,老巫婆这才发了话,无根水就是黄花闺女的眼泪水。这种无稽之谈,我妈偏生就信了。尤其听到我是一个男娃,更是惊喜。我妈本来并不准备把我生下来,发现怀上我后,便喝凉水,在门坎上跳,还找来长布,一头系门上,另一头缠肚子上,然后咬着牙使劲儿勒,但居然就不能把我勒下来,这可真是邪门。我妈说到这里,笑了。我也笑。我妈说,发生在你身上邪门的事可真多。
我妈开始按老巫婆的吩咐四处托人去找小姑娘的头发与眼泪。头发并不难找,可同时还要收集眼泪,这着实有一些麻烦。最后,我妈的视线便落在唐婉身上。求人不如求己。唐婉便倒了霉,面前摆着一只碗,哭也得哭,不哭也得哭,哭不出来,就得自己掐自己,一直掐到哭出眼泪为止。
我妈的神志又恍惚起来。她说,后来就是生我。生我的那个黄昏,月亮刚刚爬上来,又大又圆,颜色金黄,很像一个生蛋黄。在它的西边,还有一个更大的“蛋黄”,那是太阳。我妈抬起头看看天,她已经在田里锄了很久的草。等到她低下头时,肚子忽然疼得厉害。那种疼与往常不大一样,说不出具体,却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要生了。她放下锄头,捧着肚子,急忙往家里赶。她想烧一锅热水,也想叫邻居或什么人帮个忙。她已生过四个孩子,经验也算是有点儿。可不知如何,平日里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路,那天晚上她却偏偏走错了,路上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她走啊走啊,越走越深,越走越远,最后走得天上地下全是明晃晃的月光。奇怪的是她竟不知道疲倦,也没想到鬼撞墙之类,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很安静,一点儿也不害怕,等走到一片竹林边,就生下了我,就好像一砣东西忽然从她肚子里滑出来,整个过程与人每天的排便没有什么不同。她把我捞起来,用牙齿咬断脐带,我便开始放声大哭。她一下子恢复了清醒,却发现自己已经走到大山里。于是,她把我贴肉搁入怀里,往回走,等到回到家,天色刚巧放亮。再后来,她还专门去寻过那片竹林,可怎么也找不着了。她说,那天晚上那片竹林可好看了,在月光下绿得都让人以为自己不复存在了。
我妈说话的语气就好像在说神话。神话是什么?信的人说它是记载着远古文明的残缺符号;不信的人,则用四个字将它定义——胡说八道。我把我妈头上飘起的一根白头发轻轻拈去。我妈老了,手已瘦出骨节,脸上皱纹深浅不一,还印满黑色、灰色、紫色的瘢痕。她的嘴瘪得越来越厉害,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断断续续,要费好大力气才能听明白,而且,我还必须用自己的语言将她的话串连起来。这会是神话起源时的形式吗?
我妈说,我刚生下来时,见什么啃什么,啃上了,就一直含着、叼着。我妈那时已经没了奶水,乳房干瘪。而我偏偏就要吃奶,吃不到奶便拼命哭,哭得瘦骨嶙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妈只好帮我去找奶娘,可没多久,附近的奶娘全被我吓坏了,我虽然没牙齿,却老把她们的乳头咂烂,咂出血。她们疼极了,往我脸上扇巴掌,我仍咂着奶头不松嘴,比河里的老鳖还要嘴紧。我妈没辙了,用红薯换来一点儿大米,熬成“糊糊”,小心喂我,她喂我吐。唐婉则在一边偷偷用手指沾起我吐出来的“糊糊”往自己嘴里放。我妈又急又气,却舍不得揍我,巴掌就落在唐婉脸上。唐婉哭了。我也哭。不过,我的哭声比她可嘹亮得多。后来,有人给我妈出主意,说人奶不好找,不妨试试狗奶。结果,那些母狗也全被我咬得嗷嗷乱窜。
我妈说,她以为我会活活饿死了。那天她正在屋子里发愁,有人来敲门,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看样子像是逃荒的。女人开口哀求道,大姐,给一点儿东西活活命吧。我妈的眼泪顿时下来了。我妈或是想起一些事情,从屋窖已剩余不多的红薯堆里扒出一篓给了她。女人千恩万谢,又哭,说,她的老公正躺在附近的一个小窑洞里,双腿断了,已经快病死了。我妈赶过去,还找来赤脚医生。等到这些事情都做好后,女人说了声,善有善报,就不见了。我妈说,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那个女人与她的老公就凭空消失了。这可把那个赤脚医生吓得半死,以为遇上鬼狐什么的。可有趣的是,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缠着要奶吃了,有什么吃什么,很快就变得又黑又壮。
我乐了。我并不相信我妈说的话。不过,我能理解,人缅怀过去,难免会夸大或缩小某些事情。那些事情毕竟在人们的脑海里,当然可以自由发挥,其真实度很大程度上全靠一种想像。
我妈没有告诉我,我爸是谁。我也没有问。我妈说到唐婉的眼泪时,我心里悠悠颤了几下。我妈的叙述中,存在着太多空白与无法确定。我妈说得太玄乎了。这都与后人说后稷是他妈妈姜嫄踩到一个巨大的脚丫因感而孕差不多。说良心话,我更愿意相信,后稷是姜姑娘的私生子。人们之所以愿意相信“处女怀孕”这种说法,不过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某种需要,就譬如,一个走钢丝的人手上需要拿着一根杆子来掌握平衡。我在我妈脸上吻了一下,心知肚明她的苦心。我还年轻,她并不希望我丧失一些生活的勇气,所以她说一些话要尽量鼓起我的信心,让我确信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一个白痴。是这样的吗?这可真有点儿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