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做秀时代(2)(4)
2013-09-09 08:58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孝阳
十六
紫竹箫是一个女人送给我的。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那是一个断了腿的女子,长发及肩,发鬓间夹了枚小小的断齿木梳,几缕秀发从梳齿间漏出,在寒风中微微摇晃。脸素,唇白,眉目如画,嘴角从左至右斜斜劈过一条狰狞的血色刀疤。女子的腿齐膝而断,末端胡乱缠着几圈泛了黄的绷带,血从里面渗出,让人心怖。她面无表情端坐在街头,面前搁着一张白布,布上扔着几张破旧的零钞毛票。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没有雪,但有比雪更冷的凛冽寒风。
行人寥寥。我从街道那头慢慢走来。我已走过了一片黑色,在晨曦中茫然着,手里掂着一根木棍,上面还沾有一些血迹。几个时辰之前,我用它敲破了一个男人的脑袋。
地上有冰,很滑,我摔倒过几次,但并不觉得疼痛。街角拐弯处的一些孩子正在疯狂地笑。他们占据着墙角、台阶、屋顶,像一群英雄的游击战士,朝每一个摔倒的人扔冰渣与小石子。摔倒的人是可耻的,这证明他们已经丧失或者说快要丧失在这个世上行走的能力。一个梳着羊角辫子的小女孩儿飞快地跑来,跑到我身边,弯下腰,在我脖子里塞入一块冰凌后,迅速跑开,跑回到孩子们中间,然后,和其他的孩子们一起拍手、顿足,高呼“下一个”。她的小手冻得通红,呵出来的白气有一股奶油的甜香。我爬起来,咂咂嘴,对他们露出笑容,继续往前走。我没有取出脖子里的冰决,它已经在后背燃烧了。
被我打破脑袋的男人是我大哥唐缸。
那时,我还是一个初出茅庐刚分配到单位的小年轻人,整日东游西逛,动不动热血上头,为着一些小事与人大打出手。唐缸只比我大五岁,却已经是一个前途似锦的有为青年。他娶了一个好老婆,年纪轻轻,就混上了一顶九品芝麻官的帽子,也有了一些钱。这些都是好事,应该恭喜他,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应该对他的亲妹妹见死不救。
这事说起来话长。现在想想,唐缸其实也没有错——爹亲娘亲不如钱亲,何况只是一个已经没有什么用处的妹妹?!人穷志短,一个“穷”字便似泰山压顶足以把大部分人的脊梁骨压垮,唐缸虽说从小被人叫着“糖缸”长大,但确实是穷怕了。而这种记忆是如此刻骨铭心,难以消除。
记得小时候的一个夏天,我家前面一户人家关起门在吃西瓜,他们家六个孩子,爸爸是货车司机,而那年头的司机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齐天大圣,车轱辘一转,便能经常往家里捎回各种好吃的东西。
我经常趴在后山坡上的草丛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大块朵硕。自己没有东西吃,能够看看别人吃,过过眼福,那也是一种享受。不过,令人眼馋的是他们吃东西总是很浪费,一块西瓜还有小半边红,便被扔掉,最后一起倒入外边的泔水桶。泔水桶里的东西是用来喂猪的。那些年,大家都养猪,但只有他们家的猪特别肥,这也难怪,他们家猪吃的伙食比别人家人吃的还要好。
那天,我直勾勾望着水桶里的西瓜皮。它们半红半白、半浮半沉,简直像极了一群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我拼命咽着口水,嗓子眼儿里痒得难受,很想跑过去,却终究没敢。我嘟囔着用草扎地上的蚂蚱,每扎到一只,便用力捻它的肚子。啪一声,蚂蚱碎了,肚肠漏出来,酱黑色,涂在手指头上,用舌头舔一舔,味道很好,也有肉腥味。
唐婉来了,猫着腰,小心翼翼地趴在我身边。我向她示意那木桶里的西瓜。她的眼睛顿时圆了,喉咙里叽哩咕噜响。
我抹去嘴边的口涎,小声叫道,姐。
唐婉点点头。
我又说,姐,那里有西瓜。
唐婉说,我看见了。咱们扔砖头去吧。
扔砖头是我儿时最喜欢玩儿的一种游戏。它很像现在的保龄球运动,两者惟一的区别在于,砖头随处可取,且不必付一分钱,玩起来令人开心。游戏可由两人或多人进行。将一排砖头隔开放置在同一条直线上,然后在离砖头约3米处划一直线。游戏者站在直线外,用自备的一块砖头(颜色与那一排砖头不同)去撞击这排砖头中的任一块。撞击成功(指被撞击的砖头翻倒),可接着撞击第二块。直至全部撞击完。若中途未能成功,由下一位游戏者重新进行。不过,那一刻, 我的心神全聚集在那堆西瓜皮上。
我说,姐,那西瓜好大。
唐婉白了我一眼,大也不是你的,而且还是别人吃剩的,有什么好看?
我说,姐,那上面还有好多的“红”啊。
唐婉咽了一口口水,皱起眉头,小声嘀咕道,人家那是拿去喂猪的。
我说,猪吃得,我们干嘛吃不得?
唐婉没做声,低下头,也学我的样子去掐蚂蚱。
我说,姐,用水冲一冲,就可以吃。真的,可好吃了。
唐婉说,回家让妈妈买吧。
我嘿嘿地笑,说,我可不敢说。有本事,你去说。上次我被你哄去妈妈的单位上,当着那么多人吵着说要吃冰棒,妈妈当时花了一毛钱买了两根,你一根,我一根。妈妈回家拿指头粗的钢筋棍却只揍我一个人,疼得我要死。你倒好,东西吃了,站在旁边哭几声就什么事也没有。
唐婉低低地垂下头,小声说道,又不是我叫你去的。
我说,姐,你看,里面那么多西瓜,我们只拿三块,你一块,我一块,大哥一块,他们发现不了。
唐婉抬起头,四周看了看,犹豫地问,谁去?
我说,咱们一起去!要不,你去,我帮你把风。
唐婉呸了一声,我才不去呢。
我瞪了她一眼,喉咙里的馋虫已爬到舌头尖,心扑腾扑腾一阵乱跳。我一咬牙,脱下褂子,拎着,俯身,勾腰,一溜小跑,到了泔水桶边,心已差点从胸腔中迸出来,赶紧手忙脚乱地伸手探入桶内,捡出西瓜皮,也没数几块,用褂子包好,撒丫子就往回跑,到了草丛中,扑通一屁股坐下,四肢一摊,像一条死鱼,大口喘着粗气。唐婉靠过来,用手直拍胸脯,说,吓死我了。两人互视一眼,再瞅瞅地上的西瓜皮,忍不住哈哈大笑,开心无比。唐婉先反应过来,伸手捂我的嘴,嘘,小声点,让人听见不好。
我与唐婉一口气跑到河边,把西瓜皮扔入清亮晶莹的水里,洗净,然后埋头大嚼,“红”的吃完了,还有“白”的,“白”的脆生生也好吃得紧,汁液从嘴角淌下,唐婉眯着眼,小口吃,大声笑。她是我姐姐,真好看。我们一直把西瓜皮啃到像纸一般薄,这才意犹未尽地抹着嘴巴,心里非常幸福,便又开始比赛谁吃的西瓜皮更薄一点儿,很快,那一堆西瓜皮只剩下最后一块。唐婉想起什么,拉拉我袖子,阿韪,哥还没吃呢。
我如梦惊醒,揉着滚圆的肚皮一个劲地傻笑。
我们兴高采烈地回了家,把最后一块西瓜皮递给唐缸。唐缸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哪里来的?我没理他,打着饱嗝。唐婉有点儿怕这个比她大三岁的哥哥,瞥了我一眼,怯生生说道,阿韪在路上捡的。
捡的?唐缸生气了,别人吃过的你们还好意思捡?还要不要脸?说着话,顺手抓起西瓜皮就往屋外扔去。
这一下,祸事来了。货车司机的六个孩子已发现泔水桶里的猪食不翼而飞,正纳闷着四处寻找小偷,见了从天而降的西瓜皮,如获重宝,齐刷刷地破门而入,排成一行,年龄最大的那个指着唐缸的鼻子就骂,他妈的不要脸,偷东西。
唐缸马上回了一句,偷你妈。
偷东西还骂人?年龄最大的那个伸手就给了唐缸一记耳光。
唐缸立刻老实了,捂着脸,唇青眼白,恶狠狠瞅着司机家最小的那个孩子。柿子要挑软的捏,就算挑不着,也要吓它个半死。唐缸那时十岁,那个年龄最大的孩子却有十五六岁,比他足足高了一头。见唐缸这等横样,又见我与唐婉昂首挺胸一副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样子,顿时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你妈是贱货,嫁的男人比头发还要多;你他妈三个小杂种有胆偷我家猪食,给我吐出来!说着话就是一拳,唐缸哎呀一声,四脚朝天。
那年我才五岁,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蛮劲儿,嗷地一声,扑过去,咬住那个孩子的手再也不松开……
说来惭愧,说是打架,其实是人家六个孩子拿我们三个当沙袋踢。反正,我很快就晕了。后面的事是听别人说的,说我们三个差点儿被那六个孩子活活打死,三个人被他们从屋里打到屋外,还好,我妈被人叫回来了,远远看着我与唐婉像两只小鸡被那个年龄最大的孩子倒提着脚脖子,当时就吓得瘫在地上。唐缸则像一只被摔在泥巴上的虾米,弓着身子,满头是血。围观的人一大群,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拦。这也难怪,这六个孩子一向就是霸王,父亲手上有方向盘,母亲是一个四方闻名的女泼皮。这样的人家,谁敢多事?!
后来,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不过,我妈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没有打我,也没有打唐婉唐缸,过了一些天,她从街上买回了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一边切,一边嘤嘤地哭。她的手抖得实在厉害,把自己的手指都割破了,血流出来,她好像没有看见一样,继续切,很快,手指上又多了一个口子。她忽然双手掩脸,放声大哭,一扭身进了里间的屋,关上门,一直哭,哭了大半宿,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挤在门外,谁也没有吃那个沾了妈妈鲜血的西瓜。
西瓜最后喂了猪。猪吃得很欢。但我再也不要西瓜吃了,唐婉唐缸也不要了。后来,唐缸说,他长大后一定要赚很多很多钱,堆满整个房间。唐婉说,她一定要让妈妈笑,不让妈妈哭。我说,我以后一定要杀了那六个王八蛋。
但遗憾的是,只有唐缸最后差不多实现了他的愿望,当然,不是用一百元的钞票来堆。一分钱,也是钱;一毛钱,还是钱。唐缸在成为一个有为青年后对此已大有心得。一般说来,原来的穷人一旦手上稍有些钱,多半会分化成另外两种人,一是任意挥霍,拼命享受钱的滋味;二是,恨不得把每一个铜板都藏起来,一个子儿也不花,每天晚上数一数,就眉开眼花,比服了西洋参还神清气爽。唐缸毫无疑问属第二种人。
十七
风忽然开始呜呜地吼,灰蒙蒙的空中窜出几团野马一般的白色气流,侵肌裂肤,刺眼砭骨,眨眼间,街道上飘浮着的笑声、人影便被一扫而空。落光叶子的树、生了锈的铁栅栏、破旧颓败了的墙壁……一起响起来,越来越响,很快便发出比即将被宰的猪嚎还要尖利的叫声。天似乎要落下来,地似乎要翻上去,断腿女人本能地缩着身,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动物。被风卷起的尘埃与冰渣,劈头盖脸地猛抽回来,在地上泛起一束束白烟,一股呛人的气息弥漫开来。压在白布上的几块小石头晃了晃,迅速往右滚动,那些一直在寒风中哆嗦的钞票瞬间就飞上了半空,几枚硬币像一群发现老鹰的野兔四处逃散。女人惊叫一声,身子趔趄着,伸手去抓,失去了重心,猛然摔倒,眉宇间掠过几丝痛苦,原本清秀的脸顿时扭曲了。钞票越飞越高,像一群黑色的蝴蝶。
我下意识地扔了木棍,弯腰,伸手,按住几枚差点儿滚入下水道的硬币,把它们一一捡起。此时,女人已侧卧于地,不看我,不看天,双目紧闭,慢慢蠕动,脸上那条刀疤一跳一跳。看得出来,她想爬起来,可肆虐的风却一次又一次把她推倒。她的衣襟被风粗暴地掀开,露出小腹。她应该生过孩子,小腹上满是一圈圈白色的妊娠纹。她的孩子哪儿去了?她的丈夫、家人呢?我忽然发现她腰间系着的红绳上竟然插着一枝紫色的洞箫。风从那里经过,抖动着肩上的皮毛,发出几下干裂的声音,我愣了一下,紫为贵,黄为尊,这箫值一点儿钱。
女人的头在地上重重一撞,陷入晕迷,血从她的额头上汩汩流出。我没再想什么,蹲下身,揽起女人,把她的头放在腿上,飞快地解下脖子上的领带,绕一圈,中间再垫上几张餐巾纸,用力勒紧。我的手法很熟练,这都是逼出来的,港台盗版黑帮片里有一句话说得很精彩——要想砍人,首先得学会被人砍。有一次,我被几个浑小子追了大半条街,胳膊连中二刀,最后自己坐在垃圾堆上居然用牙齿咬着把胳膊包扎好了。我佩服自己,更佩服脖子上的领带。它不仅能把自己打扮成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让人防不胜防,关键的时候,还可以救命。
风越来越大,如海之狂澜,一浪一浪,此起彼伏,嗬嗬有声。我抱起女人,往避风处走去。女人很轻,像一块轻飘飘的木头。身上却有好闻的香味,这很奇怪,她是个残疾人,而且是个乞丐,可为何身上、脸上都这么干干净净?这有点儿不大符合理常。难道她是……我想起曾读过的一段文字,出自于清人的《兰舫笔记》——“震泽城中市桥一女子,貌美无足,长跪乞钱”。这些女子原来都是一些四肢健全、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儿,几岁时,被一些江湖匪徒拐走。匪徒用刀砍掉小女孩儿的腿,再敷上药,等女孩儿长大了,白天操纵她去乞讨,夜里当作发泄兽欲的性工具。不过,这种女子在乞钱时,四周一定还有匪徒看着,怕她跑了。而现在,街道上连一个鬼影儿也没有。
我把女人小心放下,她已醒了,脸上泛起潮红,有些不安,拧来拧去。我把白布、她的行囊、一个底下装有滑轮的木板都捡过来,还有那几枚硬币,又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一起放下,然后转身就走。
她叫住我,大哥,谢谢你。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也许是冷吧,但很好听。我回过头,向她点点头,本来想笑一笑,可偏笑不出。
她继续说,大哥,求你一件事,行吗?我的眉毛跳了跳。
大哥,我是卖艺的。你能听完我唱一支歌吗?如果不打扰你的话。女人幽幽地说,眼睛里竟溢出了泪水。原本空空洞洞的眼神多出几丝渴求。
我犹豫地点了一下头。在寒风里听一个乞丐唱歌?这可真有点儿滑稽。忽然,我想起她腰间的那支箫,随口问,你会吹箫?
女人点点头,拔出箫,凑至唇边,先是轻抛了几个哨音,音节单纯、反复回旋,似有千万句话梗在喉间,残漏渐滴,银瓶渐胀,乍然间,一丝清泉涌出,珠玉飞溅,先是叮淙有声,转眼间已是如泣如诉。
今日为君忆,君心不堪提。
满空花瓣雨,飘零成尘泥。
茫然走东西,亲疏皆远离。
可怜小儿女,苦寒正哀啼。
揭瓮看陈米,瓦缸已见底。
脱却嫁时衣,试问能值几。
当铺人嘲讥,此物太褴褛。
徒呼奈何兮,四肢浑无力。
哀哀良家子,涟涟泪水泣。
豪门传消息,自愿荐枕席。
若恐大娘忌,亦可做奴婢。
但求裹腹食,毋让儿女饥。
言罢叩首急,血染青砖地。
观者若丧妣,潸然颜容戚。
……
这女人应该受过专业训练,这曲箫声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的一生。哀哀良家子,涟涟泪水泣。良家子最后被大娘吩咐人砍断手足抛入荒山。
箫声还没吹完,女人已哽咽不成音,忽然俯身弯腰向我一拜,大哥,我吹不下去了,请你原谅。老天爷会保佑你的,你是一个好人。
好人?这个词离我十万八千里吧。我苦笑起来,那根染血的棍子已被风吹到街道的中央,像一条冻僵了的蛇。
我说,天这么冷,还是回家去吧。
女人没言语,只是低低地哭,过了一会儿,小声说道,大哥,谢谢你,你走吧。
我说,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断言,女人应该受过较好的教育,言谈举止根本就不是一个江湖匪徒能够教出来的。我有些好奇,也纳闷。既然她说我是一个好人,那就好人做到底,反正活着也是闲着。
女人住在离这儿不远处一个石桥下面的桥洞里。路并不难走,她坐在那块滑轮板上往前移动,速度并不慢,很快就到了。只是上下台阶时有点儿麻烦,得先把身子从滑轮板上挪开,再用手撑着地往前爬,爬上或爬下一级台阶后,再把滑轮板搬过来。我赶紧把她的东西全拎在手中。她看了我一眼,咬咬自己的唇。
桥洞两边各挂了一床竹蔑,里面并不很冷,还很干净,有一些生活用品。女人摸索着想给我倒杯开水。我朝她摆摆手。她似乎有点儿羞愧。我说,我不渴。她点点头,抿起唇喝了几口热水,原本青白的脸色渐渐好看起来。
我说,你这里蛮舒服的嘛。
她说,大哥,你真会拿我开玩笑。
我说,你是不是学过吹箫?我懂一点儿。
她的神情立刻黯淡了,幽幽地说道,会又怎么样?
我说,又何必怎么样?会就是会,虽然不值得夸耀,毕竟可以自娱自乐。
她说,大哥,你是读书人吧?
我说,我不是。我是小流氓。整天与人打架斗殴。你不要叫我大哥,我受不了。我应该比你小一点儿。
她说,天底下若全是你这样的小流氓就好了。
就这样,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就是这样奇妙,我始终不知道她的名字,她也始终不知我姓甚名谁。她已改口叫我小弟。我叫她大姐。我曾经问过她,为何当初要叫我大哥,弄得我怪不好意思。她说,男人都喜欢当大哥。后来,我们更熟悉了,有时,我烦了闷了,就会钻到她这个桥洞里,说说话,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只是和她一起听着桥下的流水。
她的事情我也渐渐了解了一点儿。
她是外地人,江浙一带口音。她的腿是被她丈夫砍的,包括她脸上那一刀。那是一个疯狂的男人,更确切地说,应该属于精神病患者。他认定她在外面有了野男人。当然,事实上,她也的确有了那么一个男人,她的大学同学、初恋情人。她本来想嫁给他,但他太穷了,她的父母坚决反对。世上不如意之事就是这样十有八九。她听了父母的话,暗地里却仍与那个男人往来。她的丈夫在一次酩酊大醉后,把她捆起来,堵住嘴,当着她的面把刚出生才一岁多一点儿的孩子活活摔死了,他说是要摔死野杂种,然后就用菜刀把她两条腿活生生地剁掉了,说是看她还有没有本事再往外跑,他仍不满意,又用菜刀在她脸上砍了一刀,说是这张狐媚脸不要也罢。
她丈夫被枪毙了。
她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个丑八怪。所有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而那个最应该负起责任的男人却杳如黄鹤。她一咬牙离开了父母的长吁短叹,一路乞讨,流浪到这里。她寻过几次死,可总觉得心有不甘。她说,她只想出现在那个负心的男人面前,让他看看她现在的样子,纵然什么都不说,也就死也瞑目了。
我没有问她那个被摔死的孩子到底是哪个男人的。从她叙述的口气感觉那个孩子也许不是她丈夫的。说句实话,我也不知道他们谁对谁错,每一个人都情有来由,只可惜那孩子无辜,却错投了人家。
再后来,她走了,给我留下这支紫竹箫和一封信,说是要继续去找那个男人。又过了一段时间,她死了,死在火车站里的一个小厢房里,浑身赤裸。案子很快就破了,她是被一群小流氓强暴致死的。她没有能力再去找那个男人了。她就像火车头上的那几缕清烟很快就消失在苍白的天空里。
我来到火车站,坐在那个小厢房边,吹她没有吹完的那首箫曲。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