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遗失在光阴之外(3)(5)
2013-08-29 09:05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孝阳
第六章 沈萝
1
雨在下,一丝一缕,挂在渐渐发黑的天幕上。
阡陌交错的巷子一点一点潜入夜色,并蜷缩起长长的身子。他把手伸出窗外。空气冰凉,指尖发烫。月亮从几片薄云间探出脸,被雨浸冷了,浸得湿漉漉的,在黝黑的难以辩明形状的楼房之间滚动。几个模样羸弱的孩子不时地从月光中冒出,沿着马路两边的铁栅栏飞快地跑,嘴里高声呼喊,跑到红绿灯下,消失了。
雨珠一粒粒,由小渐大。这应该与氢原子与氧原子无关。他默默地思索,手指轻轻抚摸时间的起转承合以及时间在年轻与苍老之间转动的容颜。石碑矗立在充满光线的黑暗中,矗立在每一个交叉的路口,并为那一盏盏红绿灯所映耀。
他明白,死是一种需要。事实上,任何一种死,任何一个人的死,都为生者,一个人,或更多的人,或其他别的生命形式,提供着隐秘的养分。这是一环扣一环的链子。
他悲伤地抬起头,注意到桌上的绿箭口香糖。这是昨晚在酒吧里遇上的那个女人遗忘在桌上的要求——上床前得嚼一片清除口气。他想了起来。他一下子就找到了希望。他剥掉口香糖外包装与里面的锡纸包装,塞入嘴里,用牙齿凶狠地咬,再鼓起腮帮子拼命咀嚼。
他为这种有前提的做爱勃然大怒。这不叫做爱,这叫性交易。虽然他并没有为此付出人民币。为什么当初总是要委屈自己满足这种非份的要求呢?就是因为这种姑息委曲求全的态度,所以现在的女人岂止是半边天都已经是整个天空了。不管是黄昏还是黎明,天空里都满了从女人身体里流出来的血。他开始用手拍击桌子。他愤怒的情绪感染了桌上的电脑。
电脑呼哧呼哧喘出粗气。一个个汉字在屏幕上朝他翻起白眼。
2
那年,他二十四岁,就职于某国营工厂供销科,托国家的福,得以享受一些霓虹酒绿,但仍是一个实打实的穷光蛋,一个月拿三百零八块工资——也不是说跑业务时没回扣拿,只是花得总比赚得多。
那时,他还是愤青,恨不得见谁灭谁,天底下惟有自己这颗大脑才有真正的智慧,尽管也吃过几回瘪,总以为是天降大任于斯人,内心那个狂野,走在路上,鼻孔朝天。也不肯与父母一起住,缠着单位上的领导要了间十来平方米的小屋,下了班蹲在里面写东西——爸妈那就成了餐厅。当然,也玩,而且玩得疯狂,隔三差五与一帮狐朋狗友到处乱窜,窜遍县城里每个美女出没处,也就在一间舞厅里遇上了沈萝,也就三下二除二把沈萝弄上床。
沈萝是好姑娘。沈萝最早叫他哥。沈萝是老师,刚分配至县一中教语文才一年。沈萝的父亲是工商局副局长。他们的恋爱是艰难的,门不当户不对,整个过程更像一部烂透了的肥皂剧,总有莫明其妙的事发生,总有奇形怪状的人梗在其间。这样说真不厚道,对不起那个一直鄙视他、讽他为流氓、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并跑到他父母那大吵大闹说他拐走女儿的曾经的岳母大人。当他与沈萝有幸结为夫妻后,他感激上苍。他发过誓,就算沈萝突发其想打算尝尝人肉的滋味,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剁下一只手臂为沈萝熬汤做煲。他没说假话。时至今天,沈萝若发话叫他去死,他还会马上从楼上跳下。
沈萝为他付出过太多,待他一心一意。沈萝会用俩西红柿加鸡蛋做出鲜美的汤。沈萝会一边骂一边把他满屋子的臭袜子捡入塑胶袋拿回家瞒着父母洗干净。他出差要回来了,沈萝会在暴雪突降寒风怒吼的夜晚独自在车站守上几个钟头。他常穿些地摊货,沈萝用私房钱买来杉杉西服逼他换上。沈苏甚至不惜用菜刀搁在自己脖子上吓唬声称她再与他交往便要断绝关系的父母……人心是肉,不是铁,不是钢,这些点点滴滴他这辈子也没法忘掉。
他们结婚了,没有酒席、鞭炮、祝福声,更没有一间真正属于他们的新房,甚至连大红喜字都未在墙壁上贴一张。他们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结了婚。沈萝拿着身份证、从家里偷出来的户口薄、相片、以及在单位上偷盖的证明与他一起来到婚姻登记所花三十五块钱领了二个红本本。沈萝的父母被胆大妄为的女儿气得半死,把他过年时送去的烟酒全扔出窗外——烟,他捡了回来,酒,只能便宜地上的蚂蚁,可惜了那么好的剑南春。
他常夸沈萝有“帮夫运”。与沈萝结婚没多久,他写的几本小说幸运地获得出版。
他以为自己会与沈萝白头偕老一生一世恩恩爱爱一辈子。他还曾认定这世上所有的天使加起来也不及沈萝的万分之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沈萝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拯救他,比圣母玛利亚还要圣母玛利亚,在黑暗的门窗紧闭的铁屋子里内投入一束明亮的光线,让他得以低头审视内心,瞥见灵魂所在,而不至于在绝望没有信仰的时刻自暴自弃把自己践踏成尘埃。
他确实不止一次向上苍祈祷:如果真有神灵,就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笨笨地相爱,傻傻地过日子,即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互相咬彼此的耳朵……
他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年过了365天过了8760个小时过了525600分钟过了31536000秒,他们就离婚了。一秒有多长?滴嗒一声。
而且这一年里的一大半时间他还是在外面出差到处奔波,为那间国家投资一千七百万几年后改制以三百万价格卖给原经理的国营工厂创造利润。
3
沈萝确实是真诚地相信他曾相信过并愿为它们万死不辞的一些词汇。沈萝确实是高中课本上屠格涅夫所著那篇《门》里的那个姑娘。这是一种比大熊猫还要稀罕的生物。问题是他并不相信那个声音,他无法违背内心与沈萝一起再迈入那道门坎,尽管他们是夫妻,但这种冲突显然不可调和,用领袖的话来说,这是阶级矛盾。
他是怀疑主义者,是虚无主义者,是冷漠的旁观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甚至是可耻的参与者。沈萝的脸颊因为愤怒显露出一抹酡红。沈萝挥着手,看样子,很想给他一巴掌,他知道,
沈萝还想骂他懦夫,胆小鬼。沈萝焦躁的情绪让她那对鼓鼓囊囊的乳房更加迷人。沈萝杏眼圆睁。他很想说,“是否只有这样,你就能获得比性高潮还要猛烈千万倍的高潮?你是不是已经湿了?”
他没说,这种恶毒的反唇相讥只会让事情愈为糟糕,两相权衡取其轻,他情愿忍受沈萝对他更大的羞辱。毕竟他爱她,尽管他那时已经听到不少风言闲语,说他的头发都绿了。
沈萝是一个激烈的人。沈萝喜欢圣女贞德。可惜贞德只有一个,而黑衣狱卒却有无数。他承认他对任何意识形态上的东西都漠不关心,他只观察人性,注视“人”这种东西。不管那些已过去了的季节是什么颜色,人群已选择失语,在沉默中咀嚼食物,排泄粪便,心满意足地睡去——这自有道理,甚至可以说是天地轮回的道理。
他也并不反感一些人挥舞着自以为其实换汤不换药的棒子试图叫醒那些睡着了的人,不管怎么说,这种行为是一股足以刺激肌体的电流,或者局部,或者直抵中枢神经。但他并不愿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这样将丧失他个人的意义。
丑陋之所以存在有其合理性,至少它作为参照物将为整个人类提供了一面活生生的镜子,或许组成这面镜子的人因此倍感煎熬,但更多有机会观察到镜子的人将受益这种存在。
沈萝骂他是这是狂发谬论,是一条没心没肺的狗。沈萝真可爱。
如果沈萝所捍卫的东西竟然不允许人们有不作为的权利,那么,这种东西他就看不出它比它要驳斥的好到哪儿去。
他对沈萝说,“那分明是一盆脏水,你硬逼着我在里面洗手,甚至唆使我干脆去夺盆子,这不大对劲吧。”
沈萝冷笑,“那你就等着被人拿盆里的脏水泼吧,只怕到时,泼的恐怕就是硫酸了。”
“生命如樱花飘舞。”他淡淡地笑。
沈萝急了眼,“犬儒主义者。”
“至少我们是美的。你可以砍下我们的头,装饰你的城楼,但我们已经享受过那一缕阳光。”他一向就佩服沈萝这种扣帽子的本事。
沈萝立刻尖叫,“无耻、自私、愚蠢,简直不可救药。”
沈萝迅速下出几个断语,“你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活,怎可为追求那缕根本不存在的阳光而逃避你对亲人的责任?”
沈萝继续说,“如果有一天,我被人当着你的面强奸了十遍百遍千遍,你是不是还要做那只缩头乌龟?”
“我从来就不是缩头乌龟。对我来说,你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放心,不是盲肠。不说那些大词,坦率说,有人要强奸你,我会与我拼命,这是我做‘人’的底线,也是我的尊严所在。”
“只怕没两三下就被人一脚踹翻,几刀下去,就成了肉酱。”
“我尽了力。我不后悔。飞蛾扑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实是天性使然,那种决定它成为飞蛾的属性,可不是想自己成为烧烤别人的火焰。”
“说得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
争论并无多大意义,大家都带时时刻刻带着嘴巴而忘掉带上耳朵,尽管嘴巴只有一个,耳朵有一对,也许是因为摩擦嘴巴有快感吧,所谓的口腔欲望。人一向擅于断章取义的,是喜欢断章取义的,更何况涉及到信仰这种不可言说的东西。
他曾经是一个愤青,一年后就不是了,这个转变可以说是突然的,也可以说是慢慢思考得出的结果,甚至也可以说是因为结识了某个人的结果。
同样是因为认识了一个人,沈萝在他婚后出差的日子里变成一个比当初的他更愤怒的青年,而且是女青年,这无疑最适合摆上祭坛做供品。女性的身体当然能吸引更多的注意。而对于每一个自愿走上祭坛的人而言,“献身”这种词汇是会制造出崇高等之类的幻觉,让他们往往以为自己接近了神灵。这是人性的弱点。
他是真跪下来求沈萝,求沈萝别不要他。男儿膝下有黄金,天知道他有多么爱沈萝,他甚至向沈萝保证,只要沈萝不离开,晚上回家,哪怕沈萝在外面杀人放火他也决不多问一声。沈萝什么话都不说,沉默地递来一张离婚协议书。沈萝铁了心。一个女人如此这般当有原因。谁都不是傻子。
他说,他是谁?
良久,沈萝抬起头,凝视他,缓慢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轻声地,像自言自语,“人是为梦想而活的,我们有权利拒绝庸俗。”
沈萝没再与他谈论那些词汇。他无话可说,或许沈萝当初爱上的并非是他,而是一年前的他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狂乱的激情。上帝知道,若能赢回沈萝,他愿意比那时更狂乱千百倍,哪怕是伪装。可惜沈萝的心不再在他这了,沈萝的目光从他身体里穿过,像穿过一扇透明的玻璃,没做任何停留,飞快地投向窗外。
天空蔚蓝,澄静,几只鸽子在飞,翅膀噼哩叭啦响。它们是和平的象征,也是穴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类所豢养的一种禽类,若有谁饿了,它们还是一砣喷香的肉。风很大,从鸽子的翅翼间漏下,在高楼上一撞,溅起一团团耀眼的光线。他绝望地看着。
他见过那个人,是所谓的“著名人士”,是从省城来到他们县里搞什么狗屁调查研究的,矮,且瘦,极瘦,剖开的毛竹片般,走路还呈外八字脚,颧骨泛白,秃顶,说话时爱挥动双手,身子还会随着语速的加快而剧烈摇摆。
他不喜欢那个人,从瞥见那个人的第一眼开始,尽管还是跟着别人毕恭毕敬地喊了声老师,但瞧着那个人那口发了黑的烂牙,那几根被烟熏黄了的手指,心里就别扭。不过,那个人的眼神倒凛冽,剃刀边缘似的闪闪发光,唬得他不时地垂下头。
那个人当时含含糊糊地说了些人生的大道理、青年人愤怒的必须以及历史使命之类的狗屁话。他却留意到那个人的目光不时停留在沈萝柔软的腰肢间打转。
那天的沈萝确实漂亮,穿件印蓝色小花的短裙,胸脯微凸,腿细细长长,露在外面,因来得匆忙没穿丝袜,但皮肤的光泽比景德镇的瓷器还要好。沈萝的双眼因为那个人的话发了光。整个人都变得流光溢彩。这让他深感不舒服,就插话说,我们,年轻人,是否可以不相信?是否有不跟随的权力?
那个人眼皮一跳,人弹起来,手来回紧张地搓动,嘴唇颤动,用一种近乎抽泣断断续续的语气说,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年轻人都不相信了,这个世界还有得希望吗?红日初生,其道大光。河出浮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麟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然后是半文半白的一大堆。
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他恐怕背得比那个人还要抑扬顿挫。不仅此,杨度的《湖南少年歌》他也曾是滚瓜烂熟。他张嘴,还想说什么,沈萝赶紧踩他的脚,他只好闭上嘴不说了。
他真蠢,如果他知道事情后来会演变成那样,他一定要在那时毫不客气地揭下那只畜生的画皮。
他真蠢。
也许沈萝决定分手还可能是因为与他母亲的关系不大好。
婆媳问题真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他与沈萝曾经在某天讨论过这个问题。当然,他承认他在不停地偷换概念,不断地试图转换话题。
沈萝说,你有很不对的恋母情结。
他说,我们这一代人未曾受过父母那一代人所曾受过的艰辛、屈辱,对于我个人言,母亲是一个苦难的象征符号,惟有正视它,理解它,依恋它,我们才能不为眼前的浮光掠影及那些喊得震天响美妙的口号所惑。母亲用血肉磨去了掺杂在苦难中能让人变得猪狗不如的负面力量,苦难开始变得纯粹、清澈,被镶嵌在一块晶莹的琥珀里。通过对它的回忆与思索,苦难将清洁内心,从里至外淬洗着我们的肉体与灵魂,我们由此而能触摸到各种微妙的震颤,进入到一条人类之河,真正明白生命的实质,生命的价值。
沈萝说,那你明白了什么?
他说,创造与爱。生命的价值是创造,生命的实质是爱。苦难无法避免,人存在的本身无疑就是一种折磨。人为何不能像鸟一样飞像豹子一样跑像鱼一样游?这种与他人他物比较的落差必须会携来疼痛,更毋论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这些字眼。
他说,每个人都在承受着折磨,无时无刻的折磨,折磨别人,也被别人折磨。这种折磨有时像铁槌敲着脑门,有时像大锯锯开骨头。
他说,不管这些折磨的形态有何迥异,究其本原,也是单调,无非是肉体上的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以及精神上的行弗乱其所为,所以人们就需要创造,一种来自灵魂的原动力,不停地创造,新观念新思维新事物,从而拒绝乏味,得以站在针尖上放声歌唱。
他说,创造是给生命注入“意义”的惟一方式。而爱,这种超逾了所有观念、法则、定律、规律,也超逾了必然、因果、时间奇怪的东西则平衡了人的内外,让人既不会因为苦难而彻底沦丧,也不会因为创造的冲动性而将人类推向悬崖。它是和谐的力量,是美的力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爱,也只有爱,才能拯救世界。
他说得滔滔不绝。沈萝瞪圆了眼睛就骂出声,放屁。那你爱我吗?应该是爱的吧,这个世界咋不见有多美好?还有,你咋不爱街头那个快要风干的老妪?
沈萝气极了就会口不择言。他也为自己逃避了沈萝对其“恋母”情结的指责而得意,那是一个没法回答的话题。
他说,狭义相对论与广义相对论,虽然都是相对论,毕竟还是两回事。我爱你,这是男女之爱,是狭义的,里面还掺杂着性欲等。我也爱那个风干老妪,她若跌倒了,我会扶她过马路,这是广义的,是人类之爱。爱即善意,不怨憎。
沈萝愤怒了,老妪说是你撞倒她,赖住你不放,要你赔钱,你还爱她吗?别说这样的事没有,电视新闻里到处都是。
他说,这是她心里泯灭了爱,连最起码感恩的能力也没掉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已不再是人,不再是神创造的那个伟大的艺术品。
沈萝冷笑一声说,所以纳粹理直气壮把犹太人送入毒气室,搞种族灭绝。在他们眼里,犹太人也不是人。干下令人发指罪恶勾当的,多半就是你这种打着神圣旗号的人渣。别拿爱做幌子了。清谈误国,实干兴邦,如果你心中真有爱,还不如放下手中的笔,去为老百姓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哪怕在街角摆一个修自行车摊,也比你现在拿一些耀眼眩目的文字蛊惑人心的好。
沈萝太偏激了,爱走极端。诬告的老妪在他眼里虽是“非人”,但老妪曾经是人,至少在其刚诞生之初。是这个社会把她们弄成这样的。这不是她们的原罪。
对于“非人”,心中只应该存有“悲悯”,何来灭绝一说?何况,老百姓要修自行车的,也要一些精神上的暖意以抵抗寒风。他所扮演的角色是告诉他们生活还有别的方式,有另一种可能,或许这样,他们将获得勇气。
他闭上嘴,没把这些话说出口。这些话显得他像圣人,他并不具备圣人的品质,只是模模糊糊意识到某些东西,但这些东西还未深及他的灵魂,还不足以让他摆脱那个自私自利“小我”的束缚。他擦去脸上沈萝喷来的口水,闷闷不乐,与女人辩论是愚蠢的,但沈萝的话不无道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若一个社会全是面目呆板乏善可陈的圣人们,那也无趣得紧。
他只希望,沈萝不会被她所坚信的、捍卫的,为此不惜献身的而嘲弄。
他可不希望沈萝成为圣女贞德。
后来,出事了。
沈萝与他离婚后就从学校辞了职,跟着那个人去了省城。沈萝为了那个人真正地抛弃了一切。但头顶“导师”光环的那个人竟然是一个吸毒者,是王八蛋,是杂碎,是狗,是猪,是牛屎堆,是死后要堕阿鼻地狱被寒冰锥脑万刃加身永不得超生的畜生。神哪,请原谅他这样恶毒的诅咒。但这诅咒若能实现,他情愿剜出双目,以为奉献。那只畜生毁了沈萝。那只畜生在沈萝要喝的咳嗽糖浆里放白粉,等沈萝上瘾离不开它时,那只畜生再拿沈萝当成礼物送给赞成那只畜生与反对那只畜生的人享受,然后,又抛弃沈萝,去了国外继续兜售满口谎言,留下一个弱女子独自趴在那桌吃人肉的宴席上哀哀哭泣。
他是在戒毒所看到沈萝的。
他找到朋友帮忙以某杂志社记者的名义采访吸毒人群时翻开沈萝的案卷。厚厚两大叠,每一页上都有他熟悉的娟秀的签名字迹,还摁有红指印,一枚小小的鲜红的像一颗心脏的红指印。他无法形容围绕在沈萝身边的那些卑鄙、贪婪、龌龊、阴险、凶恶、歹毒、疯狂、残暴。
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这世上有这么多披着人皮的畜生,而其中几只还曾与他喝过酒拍过肩膀说是哥们。他没有勇气去提及沈萝所曾受过的种种残忍的折磨。他潸然泪下。他从戒毒所出来后,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他走在路上,看不见路上行人的脸庞。他跌跌撞撞。
他不明白为什么人很快学会直立行走,却始终学不会相亲相爱?
人,或许真是上帝的耻辱。
他看苍天如狗屎。苍天看他应如是。
神哪,如果你真的存在,如果说按你定下来的法则——社会进步需要革命,需要革命的牺牲,那么请那些号召革命的男人第一个站出来牺牲,不要让一个尚未谙世事丑陋人心险恶的女子充当炮灰吧。男人的阴谋,男人的厮杀,流的只应该是男人的血。女人孕育出生命,她们是让男人疼,让男人爱的。革命不需要女人去卖淫。凡要求无条件信仰它,并为它无条件奉献一切的,无一不是要吃人的革命,其口号再高尚,扒下那层皮,还是那头兽。
那一天,天空似被烟熏火燎,让人没来由地怕,光怪陆离变幻的云霞里不时跑出一只只浑身冒火的凶兽,舌头是鲜红的。黑色的乌惊慌地飞,留下一堆杂乱无章的痕迹。风在更远处的泛着青色的地平线上到处乱蹿,像被某种不知名巨大的力量所追赶,嘶嘶地吼。他对他所信奉的爱发生了动摇。如沈萝所言的道理,对那个人他无法悲悯,心中只有愤怒,恨不得寝其皮啮其肉饮其血。他是虚伪的。他承认。他想杀了那只畜生。他在城市里走了一夜,一直走到第二天清晨,走进蒙蒙的天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