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城》
旅人在汽车上坐直身。有时,离开一个城市去另一个城市就这样简单,像感冒了便打喷嚏一样。旅人脱去鞋袜,脚盘于腹下。眼前,树影幢幢,这辆由金属、橡胶所结构的长方体,在夏日温和的阳光下,仿佛是那根从花萼中伸出的漂亮舌头,在所能抵达的路的身体深处轻轻扫动。两只蝴蝶对这种类似于交媾的奔跑着了迷,贴着车厢飞。车厢有时飞得快,它们有时飞得慢,结果头撞在车厢的钢板上。旅人在纸厢上拈起它们,说,“中午好”。然后目送它们离开。它们表示谢意,嘤嘤地用翅翼扫过他的脸颊。
旅人吐出一口唾沫。
他要去哪城。但不知哪城在哪,它可能在水里、火里、阿甸的唱经声里、一块雕着护身符的宝石里。它可能在沙漠、草原、瀑布的后面、一个栖满蝙蝠的洞穴深处。据说哪城人禁食肉类,绝对素食,终生独身,反对两性间的肉体接触及性行为。又据说,这代表着一种绝对的、究竟的、最终的、无条件的、不可再分割的“绝对真理”。众所周知,真理不可被拒绝,哪怕是一双贴着“真理牌”的球鞋,你若嚣张地叫喊,“管它什么真理不真理,老子就是不想买!”你就得被剥夺做人的权利——连过街的老鼠都羞与你同道。所以旅人问车厢里的老鼠,说,“你也要去哪城么?”
这只迷人的老鼠大约有一两重,身体内80%的遗传物质和99%的基因和他一样。它是这样美!咀巴尖尖,若羞涩的少女抿起的唇,眼睛晶亮,是一对红宝石。尾巴更漂亮到了极点,能让满清王爷后脑勺那辫子也羞愧难当。它的两对爪子宛若枝头初绽的梅花。
它朝旅人彬彬有礼地点头,“我喜欢真理,但我更喜欢自己判断什么是真理。所以对我来说,它们即是真理。”它凑过身,快乐地啃起我手掌上散落的牛肉屑。旅人被吓着了。一个鼠辈岂可如此?难道它的母亲没有从小教育它:哪城即是超凡、脱俗、崇高、神圣?难怪大家都说,老鼠都是异端!
旅人往前扑,扑得敏捷又果断。老鼠从他手指边滑开,脚下仿佛踩了滑轮,嘴里还高呼口号,“自由意志71高于一切。”
这个世界太荒谬了。老鼠也懂哲学?旅人决心与它讲道理。他说,“你晓得自由意志?” 它用鼠须擦嘴,“老鼠就不配有拥有思考72的权利么?”旅人说,“如果你家孩子认为牛肉屑不是真理,用塑料绳上吊是属于自己的真理,咋办?” 它翻起跟斗,“个体也许经常会因无知而选择谬误,但这好过别人替他做出判断。自由是有代价的。”旅人说,“你眼睁睁地看着它吊死?” 它啮出牙齿,“若真有这种事,更应该反思为何它想上吊?”旅人语重心长,“要谴责社会?命苦不能怨社会。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孩子,至少智障者不能。噢,一种思想是否荒谬,要看它的推论是否荒谬。”它冷笑起来,“公民的思想自由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不矛盾。你在偷换概念。诡辩者!”
它没再理他,是“对不可说者保持沉默”?它跳到车厢中央,对旅人试图加于它身上的暴力付之一笑,跳起露出肚脐眼的桑巴舞。当它前肢着地、后肢竖起,居然倒立起身的时候,出现一声奇异的响,像有道光突然从天而降,将它通体包裹,光芒迅速流转,扩展得极为迅速,一眨眼,放出百千万亿的毫光——就好像它是整个世界的中心。定睛再看去,这光分明就是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十个阿拉伯数字,与无数汉字。颜色有绿色、黄褐、棕褐、淡灰、明黄、大红、墨黑与深紫。以深浅不同的白色最多。它们并非只流向某处,似乎四面八方都是它们要去的方向。它们也并非是在作匀速运动,时快时慢,光线的明暗也变幻莫测。字母、数字与象形字也还是可以转化的,明明看到一个“B”流过去,等到再流回来,已是一个“曡”字,想目送这个“曡”字要流向何处,它又在眼皮底下变成一个“2”。不管这些字母、数字与汉字流速如何,它们始终没有发出一下碰撞,这完全不吻合科学73的道理。而且,每当它们流过十匝,星盘的上空便出现两个汉字,是篆体:哪城。当它们流过了一千零一匝时,一束光罩住了目瞪口呆的旅人。
在一片刺目的白光中,旅人终看清了哪城的所有:没有鸟叫、野兽奔跑、互相斗殴的少年、可口可乐、《诗经》、牛、月亮的盈冲、四季、湖泊以及湖泊中的月亮……只有陶瓷碎片、古老的农具、被废弃的神庙、漫空黄沙、麻衣、秃鹭破碎的羽毛、一具具横躺顺卧的骨骼以及骨骼怀中被毁坏的众神头。
《知城》
知城有个国王。他是他臣民的战利品,每日忧心国事,披肝沥胆。所谓“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为了能延长工作时间,他向巫师寻找帮助。巫师给了他一罐神奇的药。国王从此不再入睡,不分白昼与黑夜,皆端坐于书案前处理各种公务。但有一天,他抬起头,就像一个耕作的农夫那样,几乎是在一瞬间,他感到了厌倦。堆在桌上的文件是那样多,且每时都在增高。它们是一种能够无性繁殖的奇异生命体。
国王揽过镜子,镜子如实地呈现出一张衰老的面庞。国王忧心忡忡地搁下笔。事实上,他整天所做的工作无非是拿起笔在每页文件的最后签上名字。国王的脾气变坏了,一时顽心大发,在文件上画加菲猫、米老鼠、唐老鸭、小熊维尼等,可文件发下去后,并未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引起骚动,像雪花飘入水里。训练有素的大臣们的脸上没有一丝异样表情。他们穿着与昨天一样的朝服,迈着与昨天一样的步幅,说着与昨天一样的话。国王掀翻了案牍,干血般的印玺滚出袖口。他愤怒地撕碎所有的文件,等到他转过身,文件又重新出现。国王终于沮丧地发现,没有他的签名,甚至说,没有他,知城仍然能运转正常。推动知城转动的那个齿轮严丝合缝的庞大体系更是独立于他的意志之外。他不得不承认,他有太多能干的下属。国王是善良、有智能的国王。他不会像万历皇帝那样与官僚阶层赌气而二十年不上朝,不会像夏桀商纣那样用大臣们的肉体来发泄心中的怒火,可他也不愿意做一个端坐于龙椅之上的抽象的人。当大家离开巍峨之庙堂后,国王用手托住腮,“除了做国王,我还能做什么?”国王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干些什么,他的痛苦每刻都在加倍。
黑暗中生出各种细微之声。老鼠在嚼饼干屑、蜘蛛在结网、飞蛾在交媾、蚯蚓在伸腰、玫瑰花在开放……声音初始很轻极细,好像月光溜进窗棂,渐渐大起来,越来越大,变成了钱塘江潮。国王在一本封面泛黄的书74上读到过对这种潮水的种种令人目眩神迷的描述。国王闭上眼,感慨着,沉默着。当天上的星辰犹如被大风摇落的未熟果子,一道球形闪电从天而降。
国王被惊醒了,却见空中出现一个由细铁丝连结在一起的大小不一的金属块组成的圆盘。圆盘上还有许多把手。有的把手上写着:仁慈、伟大、权力、荣誉;有的把手上写着:熵、广义相对论、黎氏几何、量子力学;有的把手上写着:价值75与剩余价值、无产阶级、资本、凯恩斯主义;有的把手上写着:老虎、百合花瓣、翅膀……国王情不自禁抓住写有“翅膀”的把手。世界变轻了。他马上飞起来,差点撞在金丝楠木柱上。还好,他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要领。国王飘出窗户,决定去看看隐藏在夜色里的知城。接着,他又发现肩上这对翅膀竟然可以把他带入别人的梦里。这太神奇了。
小男孩梦里有一根可以次次考一百分的笔。小女孩的梦里有一个比天空还要大的嵌满葡萄干的奶油蛋糕。老妇人的梦里有一块可以把皱纹从脸上擦去的橡皮。老爷爷的梦里有一管烟草总也烧不完的烟斗。国王满意地顺着青灰色的月光从一户人家飘向另一户人家。在这趟奇异的旅程中,国王看见了魔裤,里面总有闪闪发光的金币;葫芦藤,梦的主人可以沿着它爬进天堂;想去哪就能马上到那里的飞毯;能让主人的容貌变得漂亮的水晶鞋;一面可以偷窥世间美女沐浴的镜子……也有许多令人不那么愉快的东西,比如一个可以窃听任何人思想的铁盒子;一个专说谎话的发音管;一台把灵魂从肉体中抽走的机器,以及一架专门孵化美女的装置——国王在这个装置前停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那些乳房像青杏一样可口酸甜的处女所吸引。可惜梦的主人发现国王的踪迹,咆哮着吐出长长的獠牙。国王赶紧溜走,又得到一个教训:任何人在他自己的梦里都是拥有无可置疑权力的上帝。
国王来到王后住的地方。这是一个充斥着金银器皿香油花瓶的空间。四周是用金线银丝与丝绸混纺而成的帷幕。墙壁上挂满奇光异彩的镶嵌画。喷金熏笼于搁满象牙雕刻的几案上吐出阵阵龙涎清香。国王靠近王后的床,看见自己搁在银盘里的头。美丽的王后摇晃着妖娆的胴体与众人行淫,同时用手中寒光闪闪的利刃拨动银盘上的头,指甲上的蔻丹鲜艳欲滴。国王叹息一声,离开王后的梦,回到宝座上,发现上面有一本《一千零一夜》,这是一个迷人的书名,应该是那道球形闪电带来的另一个礼物,可惜当时他太急于体验翅膀所带来的惊喜,并未发觉它的存在。
国王打开书,一字一字地读起来。当天色亮起,他走出故事的迷宫,顺着湍急的词语之河,找到了属于他的山鲁佐德,或者说是一个隐藏在山鲁佐德那盈润的嘴唇以及梨形骨盆后面的存在。他脱下明黄色的王袍,摘下镶有璎络的王冠,取下代表着无上权威的戒指,捡了一匹粗糙的白布裹住身子,步出王宫。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知城朝着他一点点打开,不无羞涩,像一个女人朝着她心爱的男人打开新鲜柔嫩的身子。他成了一个传说中的旅人。
《别城》
别城不大,穿城而过的河发大水时,龙王爷打个喷嚏即可淹没了它。来到别城的旅人多是穿城而过,少有逗留。但有一日,一个腊月天,一个脸庞黧黑的旅人来至别城,就停了下来。要描述这个旅人的模样并不困难,徐珂编的《清稗类钞》里有句话“发须白,足有疾,蹒跚行于市,落落不与群丐伍,不乞钱,残羹冷炙足矣,若与以钱物,受而谢。”
当然,由于时代不同的原因,这个旅人常于桥头坐看一本红色塑料皮封面的《毛主席语录》。有好事者询之,不语,只笑,牙齿漆黑,眼睛清亮。但,逢十二月二十六日,必面对滔滔河水手舞足蹈大声背诵,背得还特别古怪,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比如,“231、备战,备荒,为人民。——《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谈话》(1965年10月20日)”中的顿号、逗号、破折号、书名号、括号。就有别城人说,这不是乞丐,怕是疯子。又说,疯子手中的家什怕是文物,能值不少钱。
有顽童不惧,与之嬉,乘其不备,夺其书,狂走高呼。他也不赶,一个人76坐着。过些时日,手中又出现一本《语录》,还是红色塑料皮封面的,开本要略小一点。
他手中终于没了红宝书,这让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陷入令人惊惧的狂躁中。他大声呼喝,戟指朝向虚空,眼里有火,舌头像一条恶毒的蜥蜴弹动,至唇干舌燥,即席地而坐,握拳击脸,伸指抠眼,直至鲜血淋漓,眉间却无痛楚之色。没人愿意再靠近他。别城人惯有的怜悯之心被他凶神恶煞的样子迅速掠走。真不知道他是靠什么熬过寒冷的冬天。也许是老鼠、鸟雀的尸体、饭店泔水桶里的食物。有人信誓旦旦,说大雪下得最暴厉的时候,亲眼见到他啃树皮,粗的树皮在他嘴就跟美味熏鱼块一样。
清明到来前的下午,他出现在别城桥头。正是春寒乍敛时,远处漫山如雪;近处鸟在叫,一声长、二声短。鸟的影子滑入河底。河面飘散开点点金色,那是超于语言、时空、死亡和信仰之上的阳光。一切恍惚都在消失殆尽。几个小女孩在桥头蹦蹦跳跳,容貌娟妍,其中一个大声地向同伴骄傲地宣称:自己的前生是一只白鹭。
也许真的有白鹭在他耳朵里叫了一声。他开始整段整段地背诵,是《毛选》,间或还冒出一长段叽哩咕噜的鸟语。开始还略有滞碍,渐渐若水流入水里。有英语老师路过,一旁听了半晌,下了结论,鸟语还是《毛选》的句词段落,是英语,最纯正地道的伦敦口音。别城人肃然起敬。就有人开始在他脚前敬香,试图从他所吐露的片言只语中寻求某种带有预言性质的暗示。据说灵验无比。
这年七月,别城大雨,昼夜不止。
人心惶惶,皆恐堤坝尽毁。旅人于桥头独坐,任雨水浇透,眼见洪水漫上,几与桥面相平,他恸哭出声。他一哭,天晴了,红日破空,不过数时辰,水势不复狰狞。人们说他是神仙,来保别城平安的。谁也没有想到他在抹掉泪后,且行且歌,竟然往僻巷行去。行至一陋屋,推开破门,径直而入。茅屋被雨水所浸,坍塌半边。屋内仅存一床,床头搁半碗冷米饭,上卧一老妪(那老妪是寡妇,独自抚养三子二女成人。那三子二女都有福的人)。他像狗一样四肢落地,负起老妪上了街头,很快便没有了踪迹。
几天后,狂风从四方和上下刮来。当日头变黑像毛布,大水滚滚。
别城消失在一片汪洋中。
而在这片浩荡水声中,隐约可听到一个让人惶恐的声音——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离城》
善良的离城人几乎具备了人类所有的美德。
遗憾的是,他们固执地认为艺术是一连串的高潮,犹如舞蹈。为此,他们的面部表情与肢体动作常像癌细胞一样不可控制。眼睛中时刻放射出神秘的光辉。他们确信,最高尚的美德和感情就是成为艺术本身。而毫无疑问,艺术是一种可以凌驾日常生活的特权,所以初到离城的旅人总不免为他们夸张的眼神而迷惑,尤其是女性,常被那些突然裸露的富有表演性的身体弄得面红耳赤。他们的裸体其实并不美,至少违背了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黄金分割比例。腿太短、粗,头型太圆,与西红柿差不多。但不能说离城人关于艺术的看法全是错的,尽管他们总会惹来一大片轰笑声,而数个离城人出现在一起时则老被人们当成巡演的马戏团。
一个离城艺术家决心改变世界的偏见,怀着梦想,他来到离城之外。
他是画家,所绘荒村古渡、断涧寒流、怪岩丑树,无不令人身临其境。他于画布上绘的几只鱼虾曾招来几只冬日鸟雀的啄食。短短数年,他画秃的笔比传说中的怀素和尚还要多——为向古人致敬,他还去买了一大叠芭蕉叶,用特制的银丝金线在上面绘出一条会咆哮的龙。
他还是籍籍无名,自然也穷困潦倒。
这一日,他蹲在废弃的旧工厂前抽烟。抽的是劣质烟,痰里有了大块的血。时间是下水道中带腥臭味的液黏滞体。他朝两条在没漆的野草与灌木丛中互相追逐的狗竖起中指。狗,不约而同,龇出牙齿。他怒了,掐灭烟,也龇出牙——龇牙谁不会啊?离城人嘴里同样有圆锥状尖锐的犬齿。
狗当是恼了。黑狗尾巴笔直平举,狂嗥数声,鼻子上方出现一圈愤怒的皱褶;白狗低吠,四脚打直,抬头挺胸大步前进,肩膀到背部的毛根根竖起。这是挑战。他抄起木棍。蓦然,一个念头攫住他(这种奇特的体验只堪用神启比喻),他模模糊糊地意识到:眼前这两条坏脾气的土狗当是解开他当下困境唯一的钥匙。他迟疑地放落木棍。或许应该说,木棍是被那些来自本能和冥想世界的事物牵引着搁下。他吃惊地看着自己。四周并没有改变。房子还是房子,土褐色的;天空还是天空,被几圈黄色光晕所覆盖;树也还是树,枝干羸弱的杨树下停着一辆黑色奥迪车。
他咳出一口血。鲜红的血与往日的黯淡不大一样。他吃惊,继而被激怒。上帝已经使离城以外的世界成为一个恒定的数学系统,一切皆可归于0与1的繁衍。那么,离城人的存在有什么意义?他牙齿里有了唾沫,眼球暴凸,泛红,双掌贴住地面,猛地用力一撑,扑向面露狐疑之色的狗,与它们斗作一团。他翻腾蹿跳,拼尽全力,用嘴与牙齿撕咬这两条胆敢前来挑衅自己的畜牲的身躯和头。咸的血沫渗出嘴腔。他的脸、脖子、胸脯、腿部溅满了鲜红的油画颜料一样的东西。大部分是他自己的,小部分是那两只动物的。他取得了胜利。狗逃跑了。他快步来到车窗摇下的奥迪车边,从一个面目苍白尖叫着的女孩子手中夺过一架索尼DV摄像机。
这是一部好作品:《狂犬病》。
世界是一只犬,在天空下狂吠。犬吠声即是那无限扩张、连绵不断、永无尽头的旋律。他紧盯着屏幕上急速晃动的影像。他终于想明白了几分钟前那个令他心醉神迷若昙花一现的念头到底包含什么,也想明白了梵高、莫奈、毕加索、米开朗基罗、宗教、政治、哲学、巫术、时尚、民俗、寓言神话、大众文化、日常经验、小便池、卫生纸、狗的尸体、腐烂的苹果、苍蝇、杜尚的“泉”、波伊斯的“与狼共舞” 77、查普曼兄弟的“恶作剧” 78、昆斯的“性表演” 79、谢德庆的“自虐狂” 80等所有此类事物之间隐秘的关系。
他开始鄙视弱者、愚昧者、样貌怪异者、普通人,也蔑视富人、权贵、调情者、小资女人。
他推出一系列以狗为主题的行为艺术。如《狗娘养的》,他打扮成一条浑身嵌满黑白圆点的幼犬,匍匐在乳头紫红的母狗怀里。而当他从舞台上走下后,他已经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讲述那些恶行是不必要的。
因为它们就像传染病一样迅速,迅速地从世界各地来到了离城。
离城人先是震惊,接着思索、争论,最终他们还是一致认定:这是艺术的最高形式,是那最纯粹的神的脸庞。他们的声音以及随后的所作所为,又被路过的旅人带到了世界各地。很快,离城人不再为世人所嘲笑,也不再为世人所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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